权利质权是转移占有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7 08:50:51 432 人看过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质押和抵押都不能约定担保期间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但行使抵押权或者质押权时,标的物所有权可以转移。

一、股权质押如何优先受偿

股权质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质押权人就出质股权的价值优先于出质人的其他债权人受清偿。

(二)质押权人就出质股权优先于后位的质押权人优先受偿。我国《民法典》对能否在同一质物上设定两个或两个以上质权未做明确规定,但就股权质押而言,我国民法典并未要求必须转移占有,而是要求以进行登记为生效要件。所以,只要后顺序质押权人同意,在股权上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质权是允许的,这样可以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充分发挥股权的担保功能,但在实现质权时,前位的质押权人有优先于后位的质押权人受偿的权利。

(三)质押权人就出质股权所生孳息,有优先受偿权。

股权变价的方法主要有三种,即折价、拍卖和变卖。值得注意的是,因质押权人于质权实现时得将股票、股份折价是质押权人的权利而非义务,因此出质人不能强求质押权人折价。然而因股票的跌价,不仅危害质押权人的权利,同时也害及出质人的利益,因此于股票跌价时,若质押权人不将股票变价,出质人以另行提供担保而要求取回股票以将其变价时,质押权人应当同意。否则,质押权人若拒绝返还股票,则构成权利滥用,应赔偿出质人因此而受的损失。

二、股权质押的条件有哪些

(一)股权应当具有可转让性。

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参与公司事务并在公司中享有财产利益的,具有转让性的权利。正是由于兼备财产性和可转让性,股权才可以作为一种适格的质押物。因此,判断某公司的股权时候可以质押时,必须首先确定该股权是否可以依法转让。例如,如下情形中的股权因不具有可转让性因此不可作为质押的标的:《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二)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股权转让的内部决策程序,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定,应当按照《公司法》第72条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即“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三)以股权出质的,应当签订书面股权质押合同

《民法典》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书面股权质押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移交的时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四)以股权出质的,还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办理出质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23: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占有相关文章
  • 所有权转移和转移占有的区别是什么
    一、所有权转移和转移占有的区别是什么?所有权转移和转移占有的区别是定义不同。所有权的转移是指义务人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让于权利人的行为。转移占有的意思是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二、所有权转移的交付方式有哪些?1、现实交付,即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是标的物直接占有的移转,此为交付的常态。2、简单交付,即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经通过租赁、借用、保管等合同关系实际占有标的物,标的物的交付系于合同生效的交付方式。3、占有改定,即动产物权的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由出让人继续占有,但在物权让与合同成立时,视为交付,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4、指示交付,又称返还请求权让与,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支付。5、拟制交付,即出让人将标的物的权利凭证交与受让人以代替物的现实交付,如仓单、提单等。三、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流程是什么?1、
    2023-04-13
    63人看过
  • 专利权转质权是可以的吗?
    一、专利权转质权是可以的吗?专利权转质权是不可以的。但是可以利用专利权来办理质押的手续。下列权利可以质押:(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根据《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综上,可转让的专利权是可以设定权利质权的。专利权质押贷款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依据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授予专利证书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
    2024-01-17
    264人看过
  • 权利质权能否转质
    一、权利质权能否转质为了担保债权清偿,就债务人或第三人所享有的权利设定的质权。权利质权是一种准质权。然后将这种权利作为质押的标的,再次出让给第三人。可以出质的权利类型1、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4、依法可以转让的债权。5、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公路渡口等不动产收益。权利质权的成立要件和对抗要件1、票据与公司债权交付作为成立要件,背书作为对抗要件(1)以汇票、支票、本票出质,出质人与质权人没有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以票据出质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以公司债券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没有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以债券出质对抗公司和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登记作为成立要件(1)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2)以非上市
    2023-05-06
    495人看过
  • 成立盗窃罪占有权转移吗
    在追究盗窃罪的定罪过程中,明确涉及对占有的转移。具体来说,在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下,行为人怀揣着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意图,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从而使原本归属于他人占有的财物转变为自身所拥有。这种占有权的转移无疑是对财物原始所有者或者占有人意志的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4-08-02
    371人看过
  • 股权质押需要所有权的转移吗
    股权质押不需要所有权的转移,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股权质押的,应当办理出质登记,质权在办理出质登记的时候设立,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除非经过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一、股权转让完了多久可以质押没有时间限制,只要是可以转让的股权,就可以质押。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什么是股权质押股权质押是权利质权的一种。以企业出资人的股权为标的的质押。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证券登记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三、投资的股权双方可以用来质押投资的股权双方可以用来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股权可以用于出质,股东以投资的
    2023-03-19
    378人看过
  • 质权所有权有没有发生转移
    一、质权所有权有没有发生转移质权设立后的质物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质押实际是担保的一种形式,通过接受质押享有质押权的质押权人在主债务人没有清偿债务的情况可以就质押物向质押人主张权利,如果就如何清偿债务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一般通过诉讼方式实现质押权。《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二、动产质权人有什么义务1、不得擅自使用、处分质物《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妥善保管质物《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二条规定,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保全质物价值《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二条规定,质权人的行为可能是质
    2023-05-06
    443人看过
  • 质权人是否享有转质权,质权人享有的权利包括哪些
    一、质权人是否享有转质权1、质权人享有转质的权利,但转质时要经质押人的同意,如果质押人不同意,转质造成质押物损失的,要承担赔偿的责任。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四条【责任转质】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质权人享有的权利包括哪些1、质权人可以占有质物质物应当为动产,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也可用作质押。2、质权人可以收取孳息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的孳息,但质权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质权人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质权的保全质物有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
    2024-01-17
    131人看过
  • 权利质押的占有方式
    权利质押的占有方式具体要视权利的性质来判断:比如动产,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物权应当公示。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人是该不动产的权利人,动产的占有人是该动产的权利人,但有相反证据证明的除外。法律规定不经登记即可取得物权的,依照其规定。”所谓“物权公示”,就是公示物的权利状态,即物现归何人所有,物上设有何种权种负担,是否发生权利变动等。“公示”是物权变动的要件,动产以交付为公示方式,不动产以登记为公示方式。而不动产,如土地、房屋等则是人们生存的根本,所涉价值较大,其权属变更的次数也不像动产那样频繁,所以不动产通常采登记的方法公示。一、关于权利质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土地管理法》第11条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所有的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政府的登记予以公示。《土地管理法》第
    2023-02-17
    334人看过
  • 转移占有权合同有哪些
    一、转移占有权合同有哪些转移占有权合同包括:1、买卖合同2、财产租赁合同3、债务转移合同二、所有权转移和占有权转移有什么区别所有权转移是所有权转移出去,你不在拥有或控制的权利了。东西不是你的了。所有权转移是终身的。占有权转移是临时的占有使用的权利转移出去,但是所有权并没有转移。东西还是你的。占有权转移是临时的。例如你的一套房屋,如果你把他卖了,就是所有权转移,如果你把他租赁出去,就是占有权转移。三、占有权具体指什什么占有权就是指事实上的控制权。控制有事实控制和名义控制。事实控制就是指实际控制方,分为合法控制和非法控制,有权控制和无权控制。名义控制就是指物在所有人控制范围内,其通过一定行为就能行使所有权中的全部四项权能。比如租赁物,承租方就是事实上的合法,有权控制。而出租方就是名义控制,可以通过解除合同等方式行使所有权。
    2023-05-03
    453人看过
  • 继承权是否具有转移性质?
    继承权不能转让。继承权虽然是一种财产权,但也与特定当事人的身份密切相关,以一定的婚姻和血缘关系为前提,具有一定的专属性。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放弃房屋继承权以后还能不能要回来如果在声明放弃继承后,遗产房已经分割并且过户到他人名下:一般不能要回了。除非有证据证明当初的放弃继承声明是被胁迫或欺诈的,不是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
    2023-07-04
    365人看过
  • 货物质押所有权是否转移
    一、货物质押所有权是否转移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质押和抵押都不能约定担保期间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但行使抵押权或者质押权时,标的物所有权可以转移。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流押】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第四百三十六条【质物返还及质权实现】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二、货物质量出现问题怎么办1、向对方发出质量异议的通知,并
    2023-05-06
    376人看过
  • 质押有没有转移所有权
    质押实际是担保的一种形式,通过接受质押享有质押权的质押权人在主债务人没有清偿债务的情况可以就质押物向质押人主张权利,如果就如何清偿债务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一般通过诉讼方式实现质押权。在债权发生前或者发生过程中,债权人应凭借自己的强势地位,要求债务人提供债权实现担保,不仅仅可以是质押,房产等不动产抵押亦可。另,办理质押以动产交付为生效要件,办理不动产抵押,需要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因此,质押是不需要转移所有权的。一、质押是什么(一)质押的概念质押是设定质权的行为,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权利交由债权人占有,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质权,是指债权人因担保其债权而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财产,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以其所占有的标的物的价值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其债权的一种担保物权。债务人或第三人用于质权担保的财产为质权标的,称为质物;占有质权标的的债权人为质权人;提供财产设定质权的债务人或第三人为
    2023-02-26
    263人看过
  • 权利质权转让是如何的
    一.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形1、根据本条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这就是说:首先,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当然也可以协商变更;对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只要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达成的,都可以经协商一致予以变更。其次,对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应当采取自愿协商的方式,不允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经协商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一当事人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任意改变合同内容的,在法律上是无效行为,变更后的内容对另一方没有约束力,而且这种擅自改变合同的做法也是一种违约行为。再次,劳动合同的变更只是对原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作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对合同内容的全部变更。对劳动合同所要变更的部分内容,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后,必须达成一致的意见。如果在协商过程中,有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所要变更的内容,则就该部分内容的合同变更就不能成立,原有的合同
    2023-06-15
    128人看过
  • 占有改定与权利质权的联系是什么
    在先买后租场合,买卖为基础关系,作为媒介关系的租赁后于买卖。此时,若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有关于所有权移转于受让人的抽象约定,根据意思自治原则,此约定有效,但非为占有改定。此后,受让人又与出让人订立租赁合同的,成立占有改定,占有改定于后一合同成生效时成立。此时就所有权移转的效果看,似乎从买卖合同成立之时就移转了,与占有改定无关,但实际上所有权仍自占有改定时移转,只不过因为在前的买卖合同已有约定,且其效力又与占有改定一致,所以一直“延续”下来,从而造成所有权自始移转而非占有改定之时的假象。基于“具体破除抽象”的规则,在自由约定与占有改定效力一致时,应解为占有改定代替了合同约定。这样,在所有权移转方面看,虽然具有“延续性”,但在当事人地位上,二者是截然不同的。就出让人而言,在抽象约定所有权移转时,其地位为未履行现实交付但已移转所有权的人,而在占有改定场合,则为承租人;就出让人而言,则分别为已获所有
    2023-05-01
    235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占有
    词条

    占有指占有人对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实际控制。占有人可以是依法有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如根据租赁合同在租期内占有对方交付的租赁物。 占有人也可能是无权占有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如借他人的物品,过期不还。占有人不知道自己是无权占有的,为善意占有;明... 更多>

    #占有
    相关咨询
    • 股权质押是否转移股东权利,有哪些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9-03
      股权质押不转移股东权利。在我国股权质押后原则上不可以转让。除非质权人同意出质人转让。只有可以转让的股权才能够质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质押是一种担保方式,并不改变股权的所有权。
    • 质押转移和质押所有权怎么转移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25
      质押不转让所有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质押给债权人,或者将权利凭证依法交付给债权人,动产的所有权或者权利的所有权仍然属于质押人。
    • 所有权转移时,股权质押有效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07
      股权质押不是所有权的转移。质押实际上是一种担保形式。接受质押享有质押权的质押权人,在主债务人未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可以向质押人主张质押物的权利。如果不能就如何清偿债务达成共识,质押权一般通过诉讼实现。【相关延伸】问:动产可以质押吗?答:可以质押。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质押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当事人约定的质押,债权人有权优先赔偿该动产。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
    • 股权质押所有权转移是否有效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1-07
      没有。股权质押主要是指出质人以自已拥有或有权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为某个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相关延伸】 问:哪些权利能质押? 答: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
    • 质权人事先占有、移转、留置权的区别?质权与留置权的区别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8
      1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 2.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即债权人事先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前提条件。 3.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而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 4.权利的实现不同。质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