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14:52:30 288 人看过

(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按规定未计人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国家根据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一、劳动报酬怎么计算

劳动者报酬是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使用的一个指标,指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核算期内)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报酬,大致相当于联合国SNA中的雇员的报酬。

具体包括三部分:

1、是货币工资,包括生产单位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按纳税前的支付计算;

2、是实物工资,即生产单位以免费或低于成本价提供给劳动者的各种物品和服务,以及居民自产自用的消费品等;

3、是社会保险,指单位为劳动者直接向政府和保险部门支付的待业(失业)、退休、养老、人身、医疗、家庭财产等保险金,单位的这些缴款不论以后什么时候才实际支付给劳动者,均计人本期的劳动者报酬。

二、追索劳动报酬诉讼费是多少

诉讼费用的交纳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明确的规定了,涉及劳动争议的案件的诉讼费是10元一件,并且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

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的规定,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5日 03: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工伤认定哪些范围不属于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非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就是所谓的“三工”。“三工”中最核心的因素是“工作原因”,是构成工伤的充分条件,“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更多的是证明工作原因的辅助因素,同时也对工作原因起补强作用。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则推定为工作原因,亦可认定为工伤。当然,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并非因工作原因导致,则不能认定为工伤。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不是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可认定为工伤,包括两层含义,一层是指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使某些人的不合理的或违法的目的没有达
    2023-05-22
    424人看过
  • 工资性收入的范围
    在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与发展过程中,劳动管理在企业的总体战略和人力资源管理中越来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企业的薪酬体系与结构呈现多样化。其中,工资性收入这个专门名词,被越来越多地使用,那么,单位职工的工资性收入应如何确定呢?随着单位分配自主权下放,分配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如名目繁多的各种补贴和津贴;工资发放的形式也趋于多样化,如一部分发放现金,一部分注入信用卡,也有的发放两张信用卡;有的单位称发放的职工工资中还包含福利费,无法与工资区分等等。其实,对这个问题,国家统计局和本市早有规定。不论是由工资科目开支的,还是工资科目以外的其他经费开支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人成本;不论是国家承认的,还是国家不承认的;不论是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免征奖金税项目的;其支付形式,不论是以货币支付,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都应计人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
    2023-06-10
    204人看过
  • 不属于遗产范围的有哪些,属于遗产范围的有哪些
    一、不属于遗产范围的有哪些不属于遗产范围的有以下的内容:1.给予受害死者生前抚育、扶助和赡养的家属一定金额的抚恤费和其他生活补助费。2.人身保险金。3.其他。(1)不包括被继承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中应属于他人所有的财产。(2)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前已赠与他人的财产。(3)不包括被继承人的财产使用权。二、属于遗产范围的有哪些属于遗产范围的有以下的内容: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继承应当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三、怎样确定遗产数额确认遗产的数额首先要看有没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有的话,要按照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内容来进行分配;如果没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按照法定继承规则继承遗产。1.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2.
    2023-06-08
    211人看过
  • 哪些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
    相关的条列列举的有13项(包括上述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和账本,执照的贴花)要征收印花税,分别为:1、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按购销金额0.3‰贴花。2、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做、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5‰贴花。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0.5‰贴花。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0.3‰贴花。5、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按租赁金额1‰贴花。6、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按运输费用0.5‰贴花。7、仓储保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1‰贴花。8、借款合同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包括融资租赁合同但不包括银行间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0.
    2023-03-01
    95人看过
  • 有哪些受伤是不属于工伤范围?
    一、有哪些受伤是不属于工伤范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二、工伤认定范围有哪些?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二)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三)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四)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五)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六)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七)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
    2023-04-28
    474人看过
  • 关于劳动仲裁,哪些问题属于受案范围内?
    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具体如下:1、因确认劳动关系引起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而引发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原因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而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国家机关与其公务员、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与其正式员工之间的争议属于人事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因此不属于劳动仲裁诉讼的范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工作人员和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之间的争议符合上述情况。实行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与员工之间的争议符合上述情况的,也是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流程是什么呢一、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二、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
    2023-07-07
    226人看过
  • 加工劳务属于的经营范围有哪些
    加工劳务属于的经营范围如下:(1)产品贸易类、产品加工类。建筑工程的劳务分包、劳务服务、劳务派遣,货物的装卸、搬运服务,清洁服务,国内贸易,生活产品加工;(2)主要经营范围,劳务派遣;劳务服务;劳务分包;清洁服务;家政服务;经济信息咨询,商务咨询物业管理等。变更经营范围的流程是什么1、准备好营业执照、法人证件等资料;2、在当地的工商部门的官方网站申请;3、审核通过之后就可以打印签字盖章;4、携带相关的资料到当办理的营业大厅办理变更手续;5、办理变更营业范围的营业执照申请;6、申请通过后就可以拿到新的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加工劳务费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加工劳务费。发生以下情况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2、销售免税项目;3、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4、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5、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6、提供非应税劳务(应
    2023-08-01
    370人看过
  • 哪些劳动收入不算在经济补偿基数范围内?
    下列劳动收入不纳入经济补偿基数范围:1、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等劳动保护费用;3、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与技术改进奖、中国技能奖、稿费、讲座费、翻译费等各种劳动报酬和其他劳动收入不计入工资总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劳动者的哪些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三)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四)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五)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2023-07-02
    383人看过
  • 兼职收入是否属于误工费赔偿范围
    兼职收入属于误工费赔偿范围。兼职收入来源合法且能够证明“固定收入”的,就应当采取完全赔偿原则。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兼职收入的赔付依据是什么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
    2023-08-09
    443人看过
  • 工资范畴与哪些收入不同?
    不属于工资收入的范畴: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3、按规定未介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国家根据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什么是劳动法中的工资,工资收入与劳务收入的区别工资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在中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1)社会保险费;(2)劳动保护费;(3)福利费;(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5)计划生育费用;(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在政治经济学
    2023-07-22
    411人看过
  • 精神文明奖属于不属于工资收入
    精神文明奖不算工资收入。精神文明奖属于工资福利支出,精神文明奖即一种对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奖励。精神文明奖其实是属于工资福利的一种支出,但是同时工资福利待遇也包含了基本月薪和提成,现金补贴,节日礼金,年终奖金,保险以及带薪年假,旅游拓展和培训公司等。一、工资构成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工资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1)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等;(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二、奖金算工资的一部分吗从会计角度来说,属于应
    2023-02-27
    466人看过
  • 劳动仲裁时,哪些属工资范畴
    一、劳动仲裁时,哪些属工资范畴1、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下列组成部分属于工资的范畴:(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以及在特殊情况下单位支付的工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给给单位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就是其工资总额。2、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二、劳动仲裁程序是什么1、劳动争议发生(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2、劳动争议仲
    2023-02-09
    118人看过
  • 工资收入是否属于农民工的范畴?
    农民工工资是指农民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后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具体包括: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加班工资、各项补贴、应扣养老金、应扣失业金、应扣医保金、应扣公积金、应扣病事假工资等。农民工工资是为确保付出劳动的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报酬,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根据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制定的行政法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范围都包含哪些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范围如下:1、以农民工为一方的拖欠工资或劳动报酬案件;2、涉及农民工财产支付的劳动争议案件;3、涉及农民工工资、劳动报酬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4、涉及农民工工资、劳动报酬、工伤认定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5、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和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拒不履行判决刑事案件;6、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进城落户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收入分配权纠纷;7、其他涉及农民工工资、劳动报酬、社会保障的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
    2023-07-13
    178人看过
  • 具体哪些属于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内
    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申请劳动仲裁受案范围劳动仲裁诉讼的受案范围是指哪些争议可以且应当适用劳动仲裁诉讼程序。简单讲,所有劳动争议都属于劳动仲裁诉讼的受案范围,那么哪些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呢?根据我国现行的有关规定,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1.因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因履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劳动权利义务内容而发生的争议;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
    2023-07-26
    485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如何认定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内不属于工资范围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8
      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按规定未介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国家根据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 劳动者的工资包括哪些问题,劳动者的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的范围??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8
      工资包括哪些问题: 《劳动法》未明确规定,但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作出了具体规定。按照该意见,《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
    • 劳动者的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劳动者的工资是否包括计算计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23
      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3)按规定未计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国家根据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
    • 什么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具体规定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1-29
      职工在劳动以外所获得营业性收入不属于工资,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除此之外,劳动者所获的其他收入不属于工资的范围。
    • 什么是工资支付, 劳动者的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工资应如何支付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4
      工资支付,就是工资的具体发放办法。包括如何计发在制度工作时间内职工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后应获得的报酬,或者在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如何支付等问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工资支付的项目,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但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1)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