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行政处罚当事人如何听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1 15:44:14 454 人看过

1、听证范围,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听证。2、申请听证的时间,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3、听证程序,(1)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2)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3)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内容是什么

听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开始,宣布案由;(二)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的建议;(三)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就调查人员提出的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进行申辩和质证,并可以出示无违法事实、违法事实较轻,或者减轻、免除行政处罚的证据材料;(四)案件调查人员和当事人经听证主持人允许,可以就有关证据进行质问,也可以向到场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五)当事人作最后陈述;(六)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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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9日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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