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冒名开卡男子告银行侵犯姓名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21:25:57 397 人看过

张先生最近莫名其妙被银行追缴1.7万元欠款,一追查才发现,原来是身份信息被人使用,并编造虚假个人资料开办信用卡。张先生把银行告上了法庭。

市民张先生认为,银行没有仔细审核信用卡申请人的身份证和个人资料,导致自己被追缴信用卡欠款,侵犯了自己的姓名权,要求银行赔礼道歉并索赔6万元。一审福田法院认为侵害姓名权不成立,驳回张先生诉讼请求。昨日,此案在深圳中院二审开庭。

2008年1月5日,有人冒用张先生名义,使用其身份证信息编造虚假个人资料在某银行开办了信用卡,持卡人随后多次刷卡消费,并且长期拖欠信用卡透支款,共计17646元。

张先生称,2010年3月,银行请追债公司冒充广州市公安局打电话到他家乡村委会骗取自己家的电话后,就不停地打电话骚扰,迫使自己于2010年3月26日在家乡派出所报警。

2010年5月,银行到福田法院起诉他,要求判决张先生还款,法院一审判决张先生支付银行1.7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张先生先后向银监会深圳监管局投诉,并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提起再审。

经法院再审查明,银行核实张某某名下的信用卡系假冒开卡,已将执行款1.76万余元退还给张先生,并恢复了张先生的信用记录,法院据此再审判决撤销此案一审判决,并驳回银行方面诉求。张先生遂向法院提起姓名侵权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银行赔礼道歉并索赔6万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06: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侵犯姓名权相关文章
  • 冒名顶替读中专侵犯姓名权还是受教育权
    属于侵犯姓名权,因为受教育权并没有阻碍,即使中专没有读成那么自己可以再到其他学校报名,其他学校也会收自己。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可见侵犯姓名权主要表现形式有:干涉公民行使姓名权。盗用他人姓名的行为和假冒他人姓名。冒名顶替读中专就属于其中侵犯姓名权的一种情形。受教育权,是指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由宪法确认和保障的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在我国,宪法确认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里指公民有获得文化科学知识和不断提高思想觉悟、道德水平的权利,而且每个公民都必须按照法律要求,接受教育。并规定,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了充分保障公民享有这一权利,建国以来,我国建立了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教育制度;包括:(1)学龄前教育;(2)全日制各级各类学校教育;(3)职工教育;(4)特种教育;(5)电
    2023-05-08
    66人看过
  • 父亲姓名权被侵犯儿子能维权吗
    父亲姓名权被侵犯儿子是否能维权可以维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下面是主要的侵权行为主要表现: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盗用和冒用姓名的区别:盗用主要指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盗用B的姓名,向C说自己是A的好友,骗取C的信任从而获得某种利益。冒用则是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说自己就是B,进行欺骗从而获得某种利益。姓名权属于具体人格权,指自然人享有的决定、变更和使用其姓名的权利。姓名包括登记于户口簿的正式姓名,艺名、笔名等非正式姓名。侵权责任:姓名权侵害主要表现在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如发现上述情形,权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
    2023-06-13
    334人看过
  • 侵犯姓名权盗用与假冒的区别以及侵犯姓名权诉讼时效有多久
    一、侵犯姓名权盗用与假冒的区别侵犯姓名权盗用与假冒的区别是:1.概念不同:姓名权盗用是在当事人不允许的情况下利用他人的姓名获得自己的利益,而冒用是直接冒用他人的姓名做一些事情。2.目的不同:姓名权盗用一般情况的目的是获得自己的商业利润,而盗用的目的并不限于活动利润,可能达到自己的一些非法目的。3.实施的方式不同:假冒直接把自己假扮成被冒用人来获得不法的利益,而盗用仅仅利用被盗用人的名气来提高自己的身价或者品牌名气。二、侵犯姓名权诉讼时效有多久侵犯姓名权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九十一条未成年
    2023-06-07
    137人看过
  • 侵犯署名权与姓名权区别
    一、侵犯署名权与姓名权区别署名权主体是作者,但作者不等同于创作作者的自然人。作者有三种情形:第一,创作作品的自然人;第二,被视为作者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第三,由委托合同明确约定而取得作者身份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作者这一概念也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作者不仅包括一切文学、艺术、音乐、戏剧或科学作品的创作者,而且也包括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或广播组织;狭义的作者仅包括进行文学艺术、音乐或戏剧作品的创作人。因此,哪些人可以成为作者要由各国法律甚至国际公约来规定。另外,署名权与著作权主体也是两上不同的概念,这是因为作者并不等同于著作权主体。著作权包含有多种权利,其主体情况复杂,作者仅是著作权基本主体之一。除了作者之外,著作权主体还包括继承人、国际组织等。署名权可以独立于著作权其他权利而成为作者单独享有,故署名权主体并不等同于著作权主体。主要有"作品说"与"人格利益说"两种。同意"人格利益说
    2023-05-06
    289人看过
  • 侵犯姓名权属犯哪种罪行
    一、侵犯姓名权属犯哪种罪行一般情况下,侵犯姓名权不会构成刑事犯罪,但是如果造成损害后果的,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二、侵犯姓名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1.存在侵犯姓名权的行为根据法律的规定,侵害姓名权的行为一般由作为的方式构成,其中最常见的行为就是干涉、盗用和假冒他人的姓名。2.侵犯姓名权的行为人具有过错侵害姓名权的行为,应以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为要件。行为人故意的情况下,其行为构成侵害他人姓名权,如果行为人因过失而将他人的名字弄错,不应认定为侵害姓名权。3.侵犯姓名权的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侵害行为人只要实施了盗用、冒用他人姓名,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故意不使用他人姓名的行为,就可以
    2023-10-05
    111人看过
  • 重名也算侵犯姓名权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重名是不会构成侵犯姓名权的,同姓同名在现实生活中是比较多的,侵犯姓名权的行为是干涉、盗用、假冒他人姓名。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姓名权】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侵害姓名权的责任构成要件1、侵害行为侵害姓名权的行为一般由作为的方式构成,其中最主要的最常见的行为就是干涉、盗用和假冒他人的姓名。(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的姓名。(2)盗用他人姓名。未经权利主体的同意或授权,擅自以权利主体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或从事不利于权利主体、不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即是盗用他人姓名的行为。(3)假冒姓名。假冒他人姓名是冒名顶替、
    2023-04-17
    288人看过
  • 同名构成侵犯姓名权吗
    一、同名构成侵犯姓名权吗同名不构成侵犯姓名权。侵害姓名权的行为,应以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为要件。行为人故意的情况下,其行为构成侵害他人姓名权,如果行为人因过失而将他人的名字弄错,不应认定为侵害姓名权。侵害姓名权的行为一般由作为的方式构成,其中最主要的最常见的行为就是干涉、盗用和假冒他人的姓名。二、侵犯他人姓名权所负法律责任的主要形式1.停止侵害。为防止出现进一步将侵害姓名权结果扩大的情况发生,当侵害姓名的行为正在发生或者继续时,受害人有权要求侵害人立即停止侵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责令侵害人停止侵害。2.赔礼道歉。在行为人侵害他人姓名权对受害人产生了实质的危害结果,但后果不是很严重的情况下,由侵害人以口头的或书面的或登报的方式向受害人表示歉意,承认自己的过错,保证以后不再重犯,获得得受害人谅解。3.恢复名誉、消除影响。4.返还财产。行为人侵害了他人的姓名权并以此取得了受害人的
    2023-05-03
    315人看过
  • 侵犯姓名权怎么处理,侵犯姓名权的主要表现
    一、侵犯姓名权怎么处理侵犯姓名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与侵权人进行协商,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当侵害姓名的行为正在发生或者继续时,受害人有权要求侵害人立即停止侵害,在行为人由于干涉、盗用或假冒他人姓名,给受害人造成了一定损害,但后果不是很严重,受害人也能够谅解的情况下,由侵害人以口头的或书面的或登报的方式向受害人表示歉意,承认自己的过错,保证以后不再重犯,求得受害人谅解。行为人由于盗用、假冒他人姓名从事民事活动而占有了受害人的财产,受害人有权要求返还,侵害人应无条件返还财产。二、侵犯姓名权的主要表现侵犯姓名权的主要表现如下: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的姓名。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三、侵犯姓名权能赔
    2023-06-07
    345人看过
  • 侵犯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案
    正文:侵犯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案原告:任X,女,1986年5月16日出生,在校学生。法定代理人:白X,女,原告母亲,个体工商户。被告:周X,女,陕西省杂技团演员。被告:**艺术报社。被告:柏X,男,**电影制片厂干部。原告任X于1991年6月经人介绍到陕西省杂技团演员周X处学习杂技并共同生活。1994年7月,被告周X未征得原告父母同意,将原告姓名改为周任X(未变更户籍登记)。1994年12月,原告参加了由**青年电影制片厂和**邵氏电影公司联合摄制的电影《变脸》的拍摄,并担任该片女主角“狗娃”的扮演者,影片上署名为“周任X”。1995年9月30日,原告由其母从周X处接走,后再未回周X处。电影《变脸》获奖后,被告柏X受该片导演吴*明委托,去周X处通知原告领奖及参加首映式时,周X告知柏X,原告已由其母亲于1995年9月30日下午一时许领走,至今音讯全无,及原告父亲好赌并沾染吸毒等,家中早已折
    2023-05-02
    406人看过
  •  侵犯署名权与冒名作品
    冒名作品是否侵犯署名权取决于具体情况。将他人的姓名用于自己的作品上侵犯的是他人的姓名权,将自己的姓名用于原作者的作品上则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假冒他人姓名是冒名顶替、冒充他人姓名进行活动,侵犯署名权的行为主要有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冒名作品是否侵犯署名权,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将他人的姓名用于自己的作品上,侵犯的是他人的姓名权;如果将自己的姓名用于原作者的作品上,则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其次,假冒他人姓名是冒名顶替、冒充他人姓名进行活动;侵犯署名权的行为主要有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冒 名 作 品 是 否 侵 犯 署 名 权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冒名作品在未经作者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以作者名义发表并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署名权是著作权中的一种权利,允许作者对自己创作的文
    2023-09-09
    381人看过
  • 侵犯姓名权赔偿标准,姓名权和名称权的区别
    侵犯姓名权没有赔偿标准,法律规定因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侵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的,无需赔偿。姓名权和名称权的区别在于使用的主体不同,姓名权的主体是自然人,而名称权的使用主体是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还包括内涵不同,权能不同以及限制不同。一、侵犯姓名权赔偿标准侵犯姓名权没有赔偿标准。姓名权的损害是一种非财产的损害,它以精神损害为内容而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因为它体现的是人格利益而不是财产利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二、姓名权和名称权的区别姓名
    2023-06-05
    132人看过
  • 侵犯姓名权的表现是什么,侵犯姓名权怎么赔偿
    一、侵犯姓名权的表现是什么侵犯他人姓名权的主要表现: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姓名权属于具体人格权,指自然人享有的决定、变更和使用其姓名的权利。姓名包括登记于户口簿的正式姓名,艺名、笔名等非正式姓名。二、侵犯姓名权怎么赔偿侵犯姓名权的赔偿包括了间接导致的财产损害赔偿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姓名权的损害是一种非财产的损害,它以精神损害为内容而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因为它体现的是人格利益而不是财产利益。姓名权虽无财产内容,但与权利主体的财产权有一定的联系,可以间接地导致姓名权主体的财产损害。根据最高法院关于确定民事精神责任的司法解释,姓名权受到侵害的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
    2023-06-07
    144人看过
  • 只公开姓名算侵犯隐私权吗
    只公开姓名不算侵犯隐私权。公开姓名,一般只会涉及侵犯姓名权,不会涉及侵犯隐私权。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侵犯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是否会坐牢一般侵犯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不属于刑法调整范围,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
    2023-07-23
    137人看过
  • 姓名权可以侵犯吗
    不可以侵犯他人姓名权,侵犯姓名权一般属于民事侵权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一十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二、怎样认定侵犯姓名权侵害姓名权的责任构成要件如下:1、侵害行为根据《民法典》第1014条的规定,侵害姓名权的行为一般由作为的方式构成,其中最主要的最常见的行为就是干涉、盗用和假冒他人的姓名。(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的姓名。(2)盗用他人姓名。未经权利主体的同意或授权,擅自以权利主体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或从事不利于权利主体、不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即是盗用他人姓名的行为。(3)假冒姓名。假冒他人姓名是冒名顶替、冒充他人姓名进行活动。2、行为人的过错侵害姓名权的行为,应以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为要件。行为人故意的情况下,其行为构
    2023-08-18
    90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侵犯姓名权是指侵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权利。 从法律上来讲,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当然,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比如说笔名、艺名等等。... 更多>

    #侵犯姓名权
    相关咨询
    • 冒用姓名做善事侵犯姓名权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1
      这种情况,由于不具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故意,所以不构成侵权。
    • 冒名签字侵犯了他人的姓名权?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1
      冒名顶替在合同,如果骗取了金钱,超过万元以上,不仅仅是侵犯了他人的姓名权,而是涉嫌涉嫌诈骗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没有金钱的骗取,只是民事侵权行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即可。
    • 哪些行为侵犯姓名权,侵犯姓名权怎么赔偿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3-09
      一、侵犯姓名权的行为有: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二、侵犯姓名权的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
    • 冒名办理结婚登记是否侵犯姓名权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21
      可以起诉余某冒名顶替罪,盗用他人身份信息罪。到法院只需要填写单据就行,证据已经很明显了。照实说,法院调查很容易就能调查明白的。 当然起诉后同时要附带,陈某和涂某的婚姻关系为无效,当然余某还要进行道歉和一定的经济赔偿,至于恢复名誉是不可能的,因为你姐姐没有名誉损失。
    • 冒用他人姓名侵犯什么权利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15
      没有侵权。 侵权表现: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盗用和冒用姓名的区别:盗用主要指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盗用B的姓名,向C说自己是B的好友,骗取C的信任从而获得某种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