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20:25:53 487 人看过

行业各直属单位,中国烟草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烟草进出口(集团)公司: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烟草系统安全管理,杜绝各类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决定于2004年5月开始,组织开展烟草系统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04年5月31日至6月10日。

二、检查重点和内容:

1、检查重点:南通、昆明、珠海醋酸纤维有限责任公司;各省级局(公司)及各省级工业公司;工、商企业及所属宾馆饭店、仓库。

2、检查重点内容: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烟草系统有关规定、要求,重点检查(1)省级公司对2004年烟草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2)省级公司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情况;(3)企业及所属宾馆饭店、仓库消防设施、电气设施、安全设施情况;(4)各单位道路机动车辆安全管理情况;(5)各受检单位对上一次检查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6)各单位2004年以来事故及处理情况。

三、检查组人员组成:

国家局抽调部分省级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任组长(副组长),部分安全生产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及专业技术人员任组员,组成10个检查组,代表国家局进行检查。

四、对南通、昆明、珠海醋酸纤维有限责任公司的检查,由所在省的省级工业公司负责联系,协助检查组进行检查。

五、有关要求:

1、各检查组要尽职尽责,团结协作,认真开展检查工作。同时,全体组员必须自觉遵守廉政纪律,严禁收受受检单位的礼物,不得借机旅游。

2、各受检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检查途中要安排好驾驶员和车辆,防止发生事故。

3、各检查组组长负责联系本组成员和受检单位,准时开展检查工作。

4、检查工作结束后,由各检查组组长组织本组的检查情况汇总,并于6月20日前将检查总结报国家局经济运行司。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请积极做好选派人员和受检工作,确保安全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

1.安全生产检查考评表

2.安全检查组成员及检查地区表

3.2004年安全检查报告书

二00四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1:安全生产检查考评表

附件2:安全检查组成员及检查地区表

附件3:2004年安全检查报告书

注:此报告书一式三份,省级公司、受检单位各一份,报国家局安全处一份,于2004年6月20日前报国家局安全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13: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安全生产检查相关文章
  •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局,各控股公司、集团公司:临近年末,全市各项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进入了最后的冲刺阶段,也是各类事故的多发期。为了切实加强这段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继续保持本市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确保全市人民在喜庆、和谐的气氛中欢度元旦、春节各区、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局,各控股公司、集团公司:临近年末,全市各项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进入了最后的冲刺阶段,也是各类事故的多发期。为了切实加强这段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继续保持本市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确保全市人民在喜庆、和谐的气氛中欢度元旦、春节,决定全面开展为期2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一、思想认识到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这是关心群众生活、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体现。各地区、各系统要正确分析当前形势,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正确理解和把握科学发展观,摆正安
    2023-06-09
    190人看过
  •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烟草系统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章车辆管理第四章驾驶员管理第五章事故管理第六章奖惩第七章附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大连、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合肥设计院,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烟草进出口(集团)公司:现将《烟草系统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实施中如遇有问题,请与国家局经济运行司联系。二00二年九月九日烟草系统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烟草系统机动车辆和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有效遏制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烟草系统生产经营的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烟草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二条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烟草系统各单位和烟草系统控股企业。第
    2023-06-08
    334人看过
  • 国家烟草专卖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使用《烟草系统机动车驾驶员上岗证》的通知
    各省级局(公司)安全保卫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家局《烟草系统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统一《烟草系统机动车驾驶员上岗证》(下称《上岗证》)格式,国家局决定,第一批《上岗证》由国家局统一监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上岗证》的核发办法和使用规定,由各省级局(公司)根据《烟草系统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国家局备案。2、实际发放数量和范围等情况,由各省级局(公司)汇总、造册、备案。3、上岗证证号的第一位填写所在省、市、区的简称汉字(如:鲁×××××),以后号码由各省级局(公司)根据本地区需要自行确定。4、第一批《上岗证》委托山东省局(公司)按国家局要求统一印制并负责向和省级局(公司)发放。5、各省级局(公司)根据本地区所需数量,与山东省局安保处联系订购。6、联系人:王沛华徐东进;联系电话:国家烟草专卖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二00二年十月十五日
    2023-06-08
    140人看过
  •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烟草行业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意见》的通知
    行业各直属单位,中国烟草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烟草进出口(集团)公司、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现将《烟草行业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烟草行业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意见近年来,烟草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了全行业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的理念、安全管理的效果明显提高。但随着烟草行业的改革与发展,特别是在实施企业联合重组的新形势下,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着很多新的问题,传统的安全管理模式和方法越来越多的表现出事后处理型的弊端,必须尽快建立起现代安全管理的模式、方法,把预防为主的根本要求,系统、规范、有效地落实到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上。一、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目的通过在烟草行业分层次、有步骤地推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GB/T28001),指导、帮助企业建立起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模式,运用现代安全管理方法,有效控制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安
    2023-06-09
    195人看过
  •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全国农村卷烟销售网络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烟草专卖局文号:国烟法[1998]342号发布日期:1998-6-17执行日期:1998-6-17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网络的基本组织结构和主要职能第三章业务管理第四章送货管理第五章信息管理第六章财务管理第七章统计管理第八章人员管理第九章专卖管理第十章安全管理第十一章附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大连、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现将《全国农村卷烟销售网络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全国农村卷烟销售网络管理规定为了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加强对全国农村卷烟销售网络的管理,增强网络运作的科学性、规范性、统一性,提高网络的运作效率和规模效益,特制定本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农村卷烟销售网络是指由烟草公司依据《烟草专卖法》的规定,遵循以我为主、归我管理、由我调控原则,建立的自设批发网点、联营网点、委批网点、流动批发及零售店,并实行对零售户送货,以服务
    2023-06-07
    125人看过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防止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所使用的个体防护装备,是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与健康的重要防线。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劳动保护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劳动防护用品在生产、经营、配备、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大量进入企业;一些单位不按规定配发劳动防护用品;职工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在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中因劳动防护用品的问题仍占有一定比例。为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确保从业人员的职业安全与健康,经研究,决定从现在起,用半年左右时间,对生产经营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国范围内的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监督检查的重点内
    2023-06-09
    298人看过
  •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对部分省局(公司)《会计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文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大连、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国家局各直属公司: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财会[2001]18号)精神,国家局从2001年3月份到9月份在全行业部署开展了《会计法》执行情况大检查,并以国烟财[2001]808号文件对《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结果进行了通报,要求各省级局(公司)对照进行整改。今年,国家局《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继续委派4个检查组,对8个省级局(公司)的《会计法》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并计划在10月中旬对贵州省局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对企业在2001年度《会计法》执行情况及会计基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如有重大问题,可以追溯到以前年度。二、检查时间2002年9月16日--2002年9月30日三、确定的被抽查单位今年确定对《会计法》执
    2023-04-24
    356人看过
  •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切实加强卷烟经营企业管理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日期:2002-12-5执行日期:2002-12-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大连、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为了保证烟草行业组织结构调整工作的规范进行,国家局再次重申: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烟草专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8]94号)的有关规定,凡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开办、分立、撤销,应报国家局审批,省级局不得自行作出决定。凡未经国家局批准成立的烟草生产经营企业,一律不予进行资产的无偿划转。二、国家局不同意撤销地市级烟草公司或取消其法人资格。未经国家局批准自行撤销地市级烟草公司或取消其法人资格的,要予以纠正;已撤销县级烟草公司但未报国家局批准的,应补报审批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资产划转、取消财政户头以及专卖、工商、税务等手续。三、今后在撤销县级烟草公司的过程中,应当处理好专卖管理与
    2023-06-07
    359人看过
  •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开展平安中国《安全生产法》组队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局,各局、控股公司、集团总公司:根据国家总局《关于开展“平安中国—《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政法字(2005)40号)和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开展平安中国—《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上海)活动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沪安监管法规[2006]5号)文件精神,各单位、部门积极开展了宣传片征订和试卷应答工作,现已基本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工作。按照要求,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法》组队知识竞赛活动。本次竞赛分初赛、决赛。初赛采取笔试形式,时间拟安排在2006年4月中旬,总分前六名的参赛队伍将获得表彰,并参加决赛。决赛拟安排在2006年5月中旬。通过决赛,选拔出一支优胜队,代表上海市参加国家总局组织的全国总决赛。请各单位积极组队(参赛队由一名领队、三名选手组成),报名参加。报名截止日期:2006年4月6日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816室市安监
    2023-06-09
    373人看过
  •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立即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各医学院校,各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为认真贯彻国务院、上海市人民政府近期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落实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沪安委办[2004]5号精神,切实加强元旦、春节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现就结合各区、县卫生局,各医学院校,各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为认真贯彻国务院、上海市人民政府近期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落实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沪安委办[2004]5号精神,切实加强元旦、春节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现就结合本市卫生系统的特点,立即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提出如下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各单位(系统)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导,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将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抓紧、抓细、抓好、抓
    2023-06-09
    374人看过
  •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烟用香精香料产品标识标注检查情况的通
    发文单位: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发布日期:2006-10-20执行日期:2006-10-20行业各直属单位,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国家局于9月份组织各省级烟草质检机构对2006年7月1日后卷烟工业企业采购入库的烟用香精香料产品标识标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本次共在全国卷烟工业企业抽查到140家烟用香精香料供应单位生产的1177个产品,其中完全符合烟用香精香料产品标识标注要求的产品有1113个,合格率为94.6%。二、存在问题依据《烟用香精和料液》(YC/T164-2003)质量标准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规范烟用香精香料产品标识标注的通知》(国烟科[2006]52号)要求,在本次抽查到的1177个产品中,按应标注的指标项目划分,有13个产品无生产批号,2个产品无生产日期,10个产品无保值期,38个产品无储存条件,25个产品无标准编号,15个产品无溶剂名称,22个
    2023-06-07
    95人看过
  • 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全国冬季粮油安全生产大检查及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近日,国家粮食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4]1号)精神,结合粮食部门冬季粮油安全生产特点,发出《关于开展全国冬季粮油安全生产大检查及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粮电[2004]1号)。通知要求: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近年来采取一系列重大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中央的有关部署,2003年国家粮食局下发了5个明传电报,对粮食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和检查。各级粮食部门和有关单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在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粮食系统安全生产总的形势较好,事故发生起数和死亡人数均比2002年有所下降。但是,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不能有丝毫放松,而且要不断
    2023-06-09
    379人看过
  • 国家烟草专卖局印发《关于加强免税烟草制品专卖管理的规定》的通
    发文单位:国家烟草专卖局文号:国烟专[1998]93号发布日期:1998-2-20执行日期:1998-5-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大连、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国家烟草专卖局驻南方、西南特派员办事处:现将《关于加强免税烟草制品专卖管理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关于加强免税烟草制品专卖管理的规定为加强对免税烟草制品的专卖管理,促进免税烟草制品经营业务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以下简称《烟草专卖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关于对免税烟草制品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一、经营免税烟草制品的中国免税品总公司、深圳市免税品公司、珠海市免税品公司应依据《烟草专卖法》及《条例》规定,向国家烟草专卖局申领特种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免税烟草制品的免税店,向当地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由省级烟草专卖局审批,并发放特种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没有领取特
    2023-06-07
    326人看过
  •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安徽省正大建设开发公司起诉不予其办理烟草专
    发文单位:国家烟草专卖局文号:国烟法[2000]735号发布日期:2000-11-10执行日期:2000-11-102000年11月10日安徽省烟草专卖局:你局皖烟专〔2000〕559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烟草专卖是指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的制度。由于国家对烟草专卖品实行专卖制度,烟草专卖品的批发业务必须由烟草公司统一经营,其他任何部门、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经营该项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四项规定,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应当符合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该项规定的其他条件是指领取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必须是烟草公司。二00二年二月三日国家烟草专卖局
    2023-06-07
    458人看过
换一批
#安全生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安全生产检查是我国工人阶级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它是在劳动保护工作中的具体运用,是推动开展劳动保护工作的有效措施。它包括企业本身对生产卫生工作进行的经常性检查,也包括由地方劳动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联合组织的定期检查。... 更多>

    #安全生产检查
    相关咨询
    • 关于烟草专卖法关于卖假烟的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04
      我国实行烟草专卖制度,故卖假烟必定属于违法,应当结合具体的违法严重程度区别适用不同法律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有关部门依法查获的假冒商标烟草制品,应当交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销毁,禁止以任何方式销售。《条例》第四十六条也规定,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执行《烟草专卖法》及本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及本条例的案件,
    • 烟草专卖局处理烟草生产犯罪怎么量刑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04
      生产烟草量刑标准如下: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假冒伪劣产品或者不合格产品,销售额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销售额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销售额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销售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
    •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标志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第4条内容是些什么内容是些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05
      XX法制工作部门负责对全国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标志的使用、管理及装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烟草专卖总局关于第38条行政处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18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应当对案件处理审批表及法制工作机构或者专职法制工作人员的意见进行综合审查,依法作出是否给予等决定。对于拟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应当在三日内作出批准移送或者不批准移送的决定。案情重大、复杂的案件,应当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 烟草专卖局有权搜查民宅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2-19
      烟草专卖局没有权搜查民宅。但有检查权。不服处罚可以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烟草局有行政执法的公务权利,搜查时必须出示搜查证等证件,否则就是违法的。搜查的范围应该是经营场所和货物仓库。烟草证办理条件有一条是规定必须是住宅与经营场所相独立。如果不相独立,执法人员有权连同搜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