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裁定失效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22:15:55 357 人看过

一、执行异议裁定失效的情形有哪些

1、执行异议裁定失效的情形如下:

(1)对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人民法院判决不得对执行标的执行的,执行异议裁定失效。

(2)对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人民法院判决准许对该执行标的执行的,执行异议裁定失效,执行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恢复执行。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一十四条对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人民法院判决不得对执行标的执行的,执行异议裁定失效。

对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人民法院判决准许对该执行标的执行的,执行异议裁定失效,执行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恢复执行。

二、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原告:案外人(案外人必须对执行标的物享有所有权或者足以阻止标的物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如所有权人、共有权人,案外人的债权人为了保全债权亦可。)被告:申请执行人/当被申请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对标的物主张的实体权利时,将其列为共同被告。

(二)事由对标的有享有排除强制执行的权利。司法实务中提出异议的情形有: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债权等。

(三)起诉期限提起异议之诉的期限:执行法院审查处理执行异议,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对异议标的中止执行后,案外人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诉讼。

(四)范围仅限于对财产权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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