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如何算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生效之日,而不是指判决执行之日。因此,罪犯在判决生效后尚未送监执行的期限应当计入2年考验期内;但是对罪犯在判决生效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在2年考验期内。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是指对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直接减为有期徒刑的,其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至裁定减刑之日之间相隔的时间应计入有期徒刑的刑期内,但罪犯在死缓判决生效前先行羁押的日期和缓期执行的2年考验期不能计入有期徒刑的期限内。如果从法院作出减刑裁定的时间起计算刑期,等于延长犯罪分子的实际服刑期。因为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到法院作出减刑裁定书之日,还有一段时间,如果不计算在有期徒刑期限内,等于延长了犯罪分子的实际服刑期。
二、死刑缓期执行的变更根据第50条和第210条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根据其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表现,死缓判决可作两种变更:
1、死缓犯在缓刑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死缓犯在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另需指出的是,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如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满后尚未裁定减刑前又犯新罪的,应当依法减刑后,对其所犯新罪另行审判。根据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的有关规定,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刑的管辖法院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刑案件的程序是:罪犯所在监狱在死刑缓期二年期满时,提出减刑建议,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后,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高级人民法院组成的合议庭对申报材料审查后,认为应当减刑的,裁定减刑,并将减刑裁定书副本同时抄送原判人民法院及人民检察院。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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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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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结果何时确定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131.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计算,也就是2年期满后的第2日开始计算有期徒刑的刑期。 2.即使2年期满后,未能立即作出减刑裁定而是在以后若干日甚至几个月之后才作出的,也应当从缓期2年期满之次日起计算,而不应从减刑裁定生效之日起计算。 3.另外死缓2年这个期间是一个特殊的刑期,具有不同于一般刑期的性质和意义。所以不能与有期徒刑的执行刑期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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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期执行与死刑的区别及立即执行的时间香港在线咨询 2022-12-14适用对象不同:死刑立即执行死刑判决生效后立即执行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罪犯死缓是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罪犯,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判处死缓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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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缓刑执行的期间是多少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03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对罪犯在判决生效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在2年缓刑考验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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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确定刑罚暂予监外执行的缓刑刑期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04暂予监外执行的时间可以抵消刑期,监外执行一天相当于在监狱服刑一天。但犯罪分子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或者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逃逸的,逃逸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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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死刑缓期执行和判量刑的问题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8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生效之日,而不是指判决执行之日。 因此,罪犯在判决生效后尚未送监执行的期限应当计入2年考验期内;但是对罪犯在判决生效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在2年考验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