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取水许可变更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19:53:39 471 人看过

一、鸡西取水许可变更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正)

第七条: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除外。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组织实施。

第四十八条: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2017年修订)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取水许可实行分级审批。

二、鸡西取水许可变更的受理条件

省级:

1、松辽水利委员会取水许可权限以外,跨市级行政区(含农垦、森工系统)的取水;

2、省政府批准的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开采利用地下水的取水;

3、省政府或者省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的取水。

地市级:除松辽委、省级受理外:

1.负责审批中心城区范围内取水;

2.负责审批其辖区范围内年取地表水400万立方米以上,地下水200万立方米以上的取水;

3.跨县(市、区)的取水;

4.行署、市政府或者地市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取水。

县(市、区)级:除松辽委、省级、市(地)受理之外:

1.负责审批其辖区范围内年取地表水400万立方米以下,地下水200万立方米以下的取水;

2.县市级:(市、区)政府或者县(市、区)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取水。市级:除松辽委、省级受理外:负责审批其辖区内跨区、县(市)的取水。

县(区、市)级:除松辽委、省级、市(地)受理之外:负责审批其辖区内所有取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0日 22: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文章
  • 鸡西博物馆终止备案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鸡西博物馆终止备案办理依据《博物馆条例》(2015年1月14日通过)第十二条国有博物馆的设立、变更、终止依照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并应当向馆址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三条藏品属于古生物化石的博物馆,其设立、变更、终止应当遵守有关古生物化石保护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向馆址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备案。第十四条设立藏品不属于古生物化石的非国有博物馆的,应当向馆址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博物馆章程草案;(二)馆舍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展室和藏品保管场所的环境条件符合藏品展示、保护、管理需要的论证材料;(三)藏品目录、藏品概述及藏品合法来源说明;(四)出资证明或者验资报告;(五)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六)陈列展览方案。二、鸡西博物馆终止备案办理材料1.博物馆
    2023-05-19
    417人看过
  • 鸡西草种进(出)口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鸡西草种进(出)口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草种管理办法》(2015年4月29日农业部令2015年第1号修订)第四十五条从事草种进出口业务的单位,除具备草种经营许可证以外,还应当依照国家外贸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取得从事草种进出口贸易的资格。第四十六条草种进出口实行审批制度。申请进出口草种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填写《进(出)口草种审批表》,经省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依法办理进出口手续。草种进出口审批单有效期为3个月。二、鸡西草种进(出)口审批的受理条件1.草种质量达到国家标准;2.草种名称、数量、原产地等相关证明真实完备;3.不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草种;4.申请材料齐全、完整,复印件清晰可辨。三、鸡西草种进(出)口审批的时间以及地点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0号省林业和草原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管理处2
    2023-05-14
    220人看过
  • 鸡西公证员变更许可流程怎么走
    一、鸡西公证员变更许可流程怎么走1、申请:登陆网上办事大厅,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并将纸质申请材料提交受理机关。2、受理:受理机关根据书面申请材料核对并处理网上填报的信息,受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申报材料真实、合法的予以受理,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申报材料不真实、不合法的不予受理,出具《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经审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实施机关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3、获取办理结果:省司法厅对受理机关上报的材料,自收到报审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符合许可条件的,按规定上报司法部审批许可;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出具《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司法部准予许可决定并公告,省司法厅应当自收到司法部下达的公证员任命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并制作、颁发执业证件书。司法部不予许可的,省司法厅作出不
    2023-05-19
    78人看过
  • 鸡西公证员变更许可要办多久
    一、鸡西公证员变更许可要办多久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二、鸡西公证员变更许可流程怎么走1、申请:登陆网上办事大厅,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并将纸质申请材料提交受理机关。2、受理:受理机关根据书面申请材料核对并处理网上填报的信息,受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申报材料真实、合法的予以受理,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申报材料不真实、不合法的不予受理,出具《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经审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实施机关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3、获取办理结果:省司法厅对受理机关上报的材料,自收到报审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符合许可条件的,按规定上报司法部审批许可;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出具《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司法部准予许可决定并公告,省司法厅应当自收到司法部下达的公证员任命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
    2023-05-18
    262人看过
  • 鸡西企业登记档案查询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鸡西企业登记档案查询法律依据是什么《企业法人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管理权限办理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已经实现计算机联网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对联网区域内企业登记档案资料开展异地查询。第五条:企业登记档案资料的查询,按照提供途径,可以分为机读档案资料查询和书式档案资料查询。机读档案资料的查询内容包括:(一)企业登记事项: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济性质或企业类别、注册资金或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主管部门、出资人、经营期限、注册号、核准登记注册日期等。(二)企业登记报批文件:部门批准文件、章程、验资证明、住所证明、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三)企业变更事项:核准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日期、变更有关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或企业类别、注册资金或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事项的
    2023-05-14
    385人看过
  • 鸡西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鸡西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六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学科或者业务范围内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业务主管单位)。法律、行政法规对社会团体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七条:“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由国务院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第十六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完成筹备工作的社会团体的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文件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没有本条例第十三条所
    2023-05-19
    116人看过
  • 许昌律师变更执业机构批准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许昌律师变更执业机构批准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1996年5月15日主席令第67号,2012年10月26日予以修改)第六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撤销准予执业的决定,并注销被准予执业人员的律师执业证书。第十条: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二、许昌律师变更执业机构批准的流程1.申请人将向设区的市司法局提交申请材料,同时在
    2023-05-24
    425人看过
  • 鸡西医疗广告审批法律依据
    一、鸡西医疗广告审批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2、《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第十二条《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仍需继续发布医疗广告的,应重新提出审查申请。第十三条发布医疗广告应当标注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二、鸡西医疗广告审批条件1、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2、不属于以医疗机构内部科室名义发布的医疗广告;3、在各类医疗机构(不含中医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之前;4、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以下项目:(1)医疗机构第一名称;(2)医疗机构地址;(3)所有制
    2023-05-17
    299人看过
  • 合同可变更需要什么法律依据
    一、合同可变更需要什么法律依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合同。合同变更遵循法定事由原则,即当事人单方依法变更合同的原则,指一方当事人因为出现了法定事由,主要是合同中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去公平等情况时,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二、合同变更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基于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判行为或法律规定,不改变合同主体而使合同内容发生变化的现象。合同变更的要件:1、原合同关系成立且有效。合同变更蕴含着一个前提,即原合同关系的成立且有效。如果原合同关系不存在,则合同的变更就丧失了赖以存在的基础。2、合同内容发生非要素的变化。合同变更,顾名思义,合同的内容需发生变化,包括对合同条款的修改与补充。修改是指对原合同
    2024-01-24
    57人看过
  • 鸡西教师资格证证书验证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鸡西教师资格证证书验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条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二、鸡西教师资格证证书验证办理材料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与网上申报相同版面的1寸免冠照片一张2、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3、学历证书原件。(条件允许时通过有关部门查询,进行网上数据核验)4、身份证原件。(条件允许时通过有关部门查询,进行网上数
    2023-05-19
    416人看过
  • 鸡西船舶营业运输证延续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鸡西船舶营业运输证延续法律依据是什么1.《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7年3月1日第二次修订)第十四条:水路运输经营者新增船舶投入运营的,应当凭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证件、船舶登记证书和检验证书向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领取船舶营运证件。2.《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2016年12月10日修正)第十三条:具有许可权限的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向申请人颁发《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其投入运营的船舶配发《船舶营业运输证》。申请经营水路旅客班轮运输业务的,还应当向申请人颁发该班轮航线运营许可证件。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许可的理由。二、鸡西船舶营业运输证延续办理条件(一)与经营者的经营范围相适应;(二)取得有效的船舶登记证书和检验证书;(三)符合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船型技术标准和船
    2023-05-19
    264人看过
  • 鸡西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鸡西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第十四条: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4号)第二章第七条:国家实行注册建筑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3.《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2号)第九条: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未经注册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员,不得以注册执业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二、鸡西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要办多久1个工作日
    2023-05-19
    192人看过
  • 鸡西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鸡西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2、《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方式按期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1)公积金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2)公积金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可以按照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月分期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还款方式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第二十二条: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前还款的偿还资金,按利息、本金的顺序回收。二、鸡西公积金
    2023-05-19
    336人看过
  • 鸡西住院伙食补助费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鸡西住院伙食补助费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二、鸡西住院伙食补助费申领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夏2:30)-5:30三、鸡西住院伙食补助费申领办理条件完成工伤认定。
    2023-05-19
    152人看过
换一批
#农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以土地等集体所有财产为纽带,承担土地承包、资源开发、资本积累、资产增值等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服务的基层经济组织,依法代表集体成员行使集体资产所有权、享有独立经济活动自主权。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 更多>

    • 什么是票据变更法律依据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22
      票据的变造是指行为人通过涂改、挖补、拼接等手段来改变原本的真实票据内容,歪曲事实真相或冒充原本原件的行为。例如,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等。
    • 水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变更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3
      被许可人在取得水行政许可后,因姓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发生变化,要求变更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水行政许可决定的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查,并于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应当准予变更,制作《准予变更水行政许可决定书》,并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因有关事项的变更,会导致被许可人不再符合
    • 水行政许可变更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6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认为需要增设新的在全国统一实施的水行政许可,或者认为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水行政许可不必要、不合理,需要修改或者废止的,可以向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增设新的水行政许可,或者认为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水行政许可不必要、不合理,需要修改或者废止的,可以向国务院提出立法建议。
    • 2022年变更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4
      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合同。 合同变更遵循法定事由原则,即当事人单方依法变更合同的原则,指一方当事人因为出现了法定事由,主要是合同中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去公平等情况时,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合同。
    • 取保候审变更拘留条件是什么,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22
      1、取保候审与刑事拘留都是刑事立案后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都是可以根据案情需要进行变更的。不过,在司法实践中一般都是刑事拘留变更为取保候审。 2、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