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裁判要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4 15:10:19 314 人看过

买卖合同的审查:1、审查合同主体;2、审查买卖标的物(货物)的基本情况;3、审查标的物的技术标准(含质量要求);4、审查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和包装要求;5、产品价格及支付期限、地点和方式及交货的期限、地点和方式;6、审查违约责任及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等。

一、买卖合同必须包括哪些?

买卖合同中必须有的内容包括:

1、买卖双方的姓名、名称或者住所、联系方式;

2、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

3、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

4、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等条款。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二、买卖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买卖合同不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我国法律没有要求订立买卖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因此,买卖合同不是要式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三、买卖合同交付方式有哪些

买卖合同交付方式有直接交付标的物、简单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拟制交付。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12: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履行期限相关文章
  • 房屋买卖合同是否需要公证?房屋买卖合同怎样公证?
    一、房屋买卖合同是否需要公证房屋买卖合同是不需要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是有效的。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那些必须通过公证机构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只有公证后方能发生效力,否则无效。而不需要公证就能生效的法律行为,通过公证过后,具有更强的证据力,但并不代表着公证赋予了其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便是属于这种类型。因此,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是否公证影响,但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法院一般
    2023-03-31
    310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去哪房屋买卖合同都需要公证吗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去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房屋买卖合同并不都需要公证,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有效。通过公证具有更强的证据力,但并不是公证赋予了其法律效力。一、房子公证后产权归谁房子公证后,产权仍然归不动产权证书上记载的权利人。事实上,不论是否经过公证,房屋产权都属于不动产权证书上登记的权利人。公证,并不会使房屋产权发生转移。通常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公证的是房屋买卖合同,而不是房子。公证的作用在于证明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与房屋产权是否变更无关。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房屋买卖合同可以办理公证,但并不是必须办理。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的目的是证明合同合法有效,但即使不办理公证,依法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也是合法有效的。房屋产权在买卖双方办理过户登记之后发生转移,与是否公证没有丝毫关系。二、私下签的协议有效吗?私下签
    2023-02-04
    453人看过
  •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裁判标准是什么
    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裁判标准是什么卖方提起诉讼案件中的争议焦点通常集中在:卖方无法提供相关的房产所有权证明文件,以相对偏低的价格将农用住宅出售给非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例如城市居民);然而,当房地产市场价格呈指数级增长时,卖方因希望通过提高售价重新获得更多利润,从而试图收回已售出的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房屋买卖合
    2024-07-17
    208人看过
  • 购买房屋合同的书写要点
    买房合同要写明以下事项:1、开发商土地使用来源及商品房状况;2、房屋价款及其支付方式等;3、房屋交付及其所有权移转的方式、期限等;4、房屋质量标准;5、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6、保修责任;7、违约赔偿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一、购买房屋合同书写格式如下:出售人: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购买人: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代理人: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购买房屋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双方购买出售的住房事宜,订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同意将座落在_____套房,其中房屋_____楼_____平方,包括地下车库_____平方米,扣除公摊后实际面积_____平方米,按图纸设计不改变出售给购买者,总价为_____元整。二、房产过户及房权办理手续费均由购买者支付。购买者必须提供有效证件,出售者必须协助
    2023-07-01
    288人看过
  • 买卖合同五大要点首要注意房屋权属情况
    第一,注意交易房屋的权属情况,主要指审查交易房屋有无抵押或存在其他共有人,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不得转让,另外,共有房屋(例如夫妻共同共有)转让必须征得所有共有人的书面同意。第二,注意审查房屋价款、其他费用及佣金,房屋价款应该由买房者与出卖人进行协商,但是,在实践中,大多数二手房买卖都是通过中介机构进行的,因此,为防止不法中介故意抬高房价牟利,有必要充分了解交易房屋的出卖人的委托价,最好在中介机构的组织下直接与出卖人进行协商。除房价之外,还要明确交易税费的承担,另外,有些房屋有附属设施的,也应该明确价款。而对中介佣金应该明确委托价格、服务内容、佣金数额,并有必要对交易失败后佣金的退还做出约定。第三,必须对付款方式进行明确、具体的约定,这是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最为关键的一点,交易双方常常由于某笔款项的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
    2023-06-13
    269人看过
  • 签了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房屋买卖了
    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就表示合同订立了,意味着房屋买卖了。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合同的订立是指缔约当事人相互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而成立了合同。包括缔约各方的接触、洽商并最终达成协议前的整个讨价还价过程。一、工程承包合同订立生效时间怎么确定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指当事人之间为了建立具体的合同关系,通过交互进行的意思表示以达到成意思表示一致而形成合意的过程。一、合同成立应当具备以下要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合同成
    2023-03-29
    295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一定要盖章吗,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
    房屋买卖合同要不要盖章,依据卖方的主体而定,如果是开发商的,一般要在合同中盖章,如果是卖方是自然人的,不需要盖章。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1、出卖方必须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非房屋所有人和土地使用人不得出卖他人的房地产。2、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人和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公民不能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其房地产买卖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单位买房者如需购买私房的须得到有关机关的批准。3、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信。这是指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表示出来的意思必须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相一致。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者双方恶意串通签订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房地产买卖合同都属于。行为人对房地产买卖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合同显失公平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撤销或变更合
    2023-02-20
    75人看过
  • 买卖合同纠纷裁判裁判规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对裁判规则的汇总,买卖合同纠纷裁判规则如下:1、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合同约束受托人与第三人。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后,委托人可以选择是否行使介入权:委托人行使介入权的,则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与第三人,委托人可以要求第三人向其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不行使介入权的,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合同仍约束受托人与第三人,受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违约责任,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纠纷根据委托合同的约定另行解决。2、在判定合同的效力时,不能仅因合同当事人一方实施了涉嫌犯罪的行为,而当然认定合同无效。此时,仍应根据《民法典》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合同的效力进行审查判断,以保护合同中无过错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安全和交易秩序。在合同约定本身不属于无效事由的情况下,合同中一方
    2023-03-17
    374人看过
  • 签房屋买卖合同注意风险转移点
    案例回放刚毕业没多久的王先生为了结婚买了一套在彭浦新村豪华装修的公房,双方在中介的安排下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也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合同,并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可就在几天之后,突然下大雨,房东许先生当时不在房子里,阳台的窗户没关,整整一天雨水不断进来,豪华装修的地板和木制家具全部泡水,部分家电由于进水也无法正常使用。发生了这样状况,王先生知道后立刻找到中介要求退房,经过一番争论,房东不但不退房,而且对此不承担任何损失。两类风险不同责任在房屋买卖过程当中,买卖双方必须签订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和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指定的房地产买卖合同,而在这份买卖合同中约定房地产风险转移有两种:一种是权利转移,一种是转移占有。由于是在政府制定的格式合同中有这两种方式,买卖双方一般会认为两种都可以,没有关系,就随便选了一个或则不选。案例中的王先生就是没有注意随便选了一个。这两种风险转移的方式法律内涵不同
    2023-06-10
    61人看过
  • 房屋买卖是不是需要签订买卖合同
    需要。1、双方当事人进行房屋买卖的,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取书面的形式。2、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签字时合同成立。3、不动产物权变动应当采取登记生效主义,双方当事人未进行物权变动登记的,不发生物权变更的效力。一、房产证办下来以后多久可以买卖房产证拿到手就可以马上进行买卖,房屋交易没有时间限制。法律规定,房屋作为不动产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才能进行物权变动,所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还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才能买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二、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1)须有不动产变动的意思表示。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法律行为,包括物权契约和不动产物权抛弃,既为法律行为之一种,自然离不开意思表
    2023-06-28
    251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反悔怎么申请仲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因此,基于房屋买卖违约而产生的合同纠纷,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仲裁协议,才能申请仲裁,否则协商不成,只能到法院起诉解决。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仲裁,当事人需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员会会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通知申请人及被申请人。仲裁员由双方当事人选定。仲裁庭在将争议事项调查清楚、宣布闭庭后,进行仲裁庭评议并作出裁决。一般而言,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争议双方都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都不允许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当事人应准备提交双方签订确认的房屋买卖合同,身份证明以及在能够证明对方违约的证据等以便仲裁庭做出作出裁决。房屋买卖合同已签却反悔了怎么处理已经签订合同,如果没有特殊的约定,合同即生效并受法律保护。如果要反悔,首先要和对方协商,如果协
    2023-08-04
    186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仲裁能起诉吗
    原则上双方约定了仲裁条款的话,法院是不予受理的,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仲裁是指买卖双方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签订书面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予以裁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法律依据:《仲裁法》的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这里明确了三条原则:一是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民事主体,包括国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合法的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组织;二是仲裁的争议事项应当是当事人有权处分的;三是仲裁范围必须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合同里诉讼和仲裁的区别第一,启动的前提不同。要启动仲
    2023-05-01
    283人看过
  • 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那房屋买卖合同何时生效
    一般而言,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时即生效,并且保证合同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房屋买卖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重大误解等可能导致合同被撤销的情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但是,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中特别约定了附条件或附期限生效的条款,那么自条件或期限满足时合同生效。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影响的是物权效力,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一、店铺合同没写有效期合同生效吗店铺合同没写有效期但是当事人已经签字或者盖章的,合同是生效的,并不会因为合同没有写有效期而不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
    2023-02-04
    370人看过
  • 房屋买卖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有哪些
    房屋买卖房屋买卖合同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房屋买卖合同。要实现标的物所有权的移转,原则上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是能够享有标的物所有权的主体。但是,就出卖人而言,法律更多的是关注其能否将标的物所有权合法地移转给买受人,能够具有这一权利的主体就是合格的出卖人。从我国现行法的规定看,能够合法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主体除标的物的所有权人外,还包括以下几种:(一)享有法人财产权的主体。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对其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尽管对法人财产权的含义理论上争论颇大,但是,公司有权处分其财产并使该财产发生权属转移则是毫无疑问的。因而,公司能够成为房屋买卖房屋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同理,其他能够依法处分其经营管理范围内财产的主体,包括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机关,也同样具有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出卖人资格。(二)经所有权人或法人财产权主体授权的人,如行纪人、代销人等。在行纪房屋买卖合同中,行纪人根据委托人的委
    2023-02-04
    13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当事人应当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如果当事人不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则可能构成迟延履行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更多>

    #合同履行期限
    相关咨询
    •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注意哪些要点?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24
      (一)查证最主要的要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定要看原件,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坐落位置、楼号、单元号、房号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产权证。如购买地下车库应注明地下车位的范围、车位号、预售面积、预售价款(以)及维修费、物管费等等。(二)面积的确定与差异的处理(三)计价方式与价款应当明确合同中选择的是哪种计价面积,是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还是按套计价等。通常是采用建筑面积计价,这时还要
    • 房屋买卖合同订立要注意哪些问题,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要点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27
      1.对卖主的资格审查。要求卖房人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户口簿,查验卖房人与产权人是否为同一人,如不是同一人,须查看卖房者是否持有产权人签发的有效的授权委托书。2.对房屋的产权状况的审查。房屋产权证须是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产权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购房者在审查上述证件时,必须查验原件,必要时可到该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查询产权证的真实性。3.对房屋上市交易资
    • 房屋买卖纠纷仲裁可以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能否仲裁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21
      仲裁是指买卖双方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签订书面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予以裁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协议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它通常作为合同中的一项仲裁条款出现;另一种是在争议之后订立的,它是把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给仲裁的协议这两种形式的仲裁协议,其法律效力是相同的
    •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房屋买卖合同继续履行裁判规则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19
      1、如果是合同仍可以继续履行,法院可能会判决继续履行,并由房主承担违约责任。2、如果是房屋已被房主卖出,第三人是善意取得而导致买卖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法院就会判决终止合同,由房主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你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 房屋买卖要去仲裁,房屋买卖仲裁费是多少钱呢?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08
      因房产问题所产生的纠纷一般都属于财产纠纷,法院以及仲裁机构对财产纠纷都有固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方式都是按照争议财产的价值来计算,分段收费。比如假设争议房产价值为50万,1万元以下部分收费50元;1万至10万部分按2.5%收;10万至20万部分按2%收;20万至50万部分按1.5%收,这样算下来50万的房产争议标的,诉讼费是50+2250+2000+4500=8800元;仲裁费用也是采用这种分段计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