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1 02:20:17 312 人看过

该段内容讲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的规定,包括三个方面:被拆迁房屋的补偿费用会根据其结构和折旧程度进行划分等级,临时居住条件的不同也会导致补偿费用的差异,当地政府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法律政策来确定奖励性补偿费的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的规定包括以下三个方面:首先,被拆迁房屋的补偿费用会根据其结构和折旧程度进行划分等级;其次,临时居住条件的不同也会导致补偿费用的差异;最后,当地政府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法律政策来确定奖励性补偿费的标准。

临 时 居 住 条 件 影 响 补 偿 费 用

临时居住条件对补偿费用的影响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拆迁户在拆迁过程中可以获得一定的拆迁补偿,但是拆迁补偿的金额和拆迁户的临时居住条件密切相关。

如果拆迁户的临时居住条件比较差,例如房屋简陋、环境脏乱差、周边环境恶劣等,那么拆迁补偿金额可能会相应减少。这是因为拆迁补偿的标准是按照拆迁户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来确定的,如果临时居住条件差,拆迁户的生活质量也会受到影响,因此拆迁补偿的金额也会做出相应的调整。

拆迁户在临时居住条件较好的情况下,拆迁补偿金额可能会相应较高。这是因为拆迁补偿的标准是按照拆迁户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来确定的,如果拆迁户的临时居住条件比较好,拆迁户的生活质量相对较高,因此拆迁补偿的金额也会相应提高。

临时居住条件对拆迁补偿费用的影响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具体金额的确定需要根据拆迁户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拆迁户应该充分了解自己的临时居住条件,以便在拆迁补偿的金额评估中做出合理的陈述。同时,拆迁补偿费用的确定也应当遵循《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保障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的规定包括以下三个方面:被拆迁房屋的补偿费用会根据其结构和折旧程度进行划分等级;临时居住条件的不同也会导致补偿费用的差异;当地政府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法律政策来确定奖励性补偿费的标准。拆迁户在拆迁过程中可以获得一定的拆迁补偿,但是拆迁补偿的金额和拆迁户的临时居住条件密切相关。拆迁户应该充分了解自己的临时居住条件,以便在拆迁补偿的金额评估中做出合理的陈述。同时,拆迁补偿费用的确定也应当遵循《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保障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6日 08: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征收相关文章
  • 最高法: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低于房价将撤销征收
    最高法通报了十起全国法院征收拆迁典型案例,这是2011年国务院通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后,首次专题发布相关案例。最高法表示,对于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案例判决坚持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的原则。对于征收补偿标准明显低于房地产市场价的,将撤销征收决定。通报案例涉及房屋征收和违法建筑拆除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透露,通报案例均为2013年1月以后做出的生效裁判,涉及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和违法建筑拆除,有的反映出个别行政机关侵害当事人补偿方式选择权、强制执行乱作为等程序违法问题,有的反映出行政机关核定评估标准低等实体违法问题,这些行政行为有的被依法撤销,有的被确认违法。10个典型案例对于指导法院统一房屋征收拆迁案件的裁判尺度具有重要意义。房屋征收案件一直排行政诉讼案件前3位近年来,因征收拆迁引发的行政纠纷日益增多。2012年,最高法发布《关于办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
    2022-04-13
    175人看过
  • 政府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可以不公布吗?
    一、政府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可以不公布吗?1、政府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需要公布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2、根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第五条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3)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二、征地补偿协议的内容征地补偿协议里比较重要必须明确的内容有:(
    2022-07-01
    313人看过
  • 工伤赔偿标准迎来新变化: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规定
    最高法工伤新规包括在工作的时间和工作的场所以内,因为工作的原因而受到了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除此之外,在工作时间的前后或者在工作场所之内,从事和工作相关的预备性或者是收尾性的工作导致受到了事故的伤害的,或者是因为履行工作中的职责而受到了暴力等意外的伤害的,也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赔偿最新标准是多少?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导致受伤的,在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确实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进行伤残鉴定。等鉴定结果出来后,根据鉴定的等级进行相应的赔偿,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
    2023-07-15
    121人看过
  • 补偿标准与土地征收
    一、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二、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三、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清镇市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一)砖混结构一级房屋每平方米400元,二级每平方米380元,三级每平
    2023-07-07
    288人看过
  • 房屋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不合理怎么办
    如果被拆迁人认为拆迁赔偿不合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行维权:1、在拆迁之初,被拆迁人一定要关注和搜集拆迁人和政府部门颁发的文件,其中包括:拆迁公告,拆迁地块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谁是拆迁单位,城市房屋拆迁资格证书,拆迁许可证,以及两个内部文件(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银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证明)。其中,两个内部文件需要通过提请政府信息公开或诉讼才能看到,还要关注通知甚至公开信,以及安置补偿实施细则或办法。2、补偿谈判,必要时需录音留作证据在拆迁公告发布后,如果有拆迁公司找到被拆迁人洽谈,被拆迁人要索要他们的授权委托书,让他们出示工作证和拆迁人员的资格上岗证。因为拆迁人很有可能动用社会闲散人员恐吓威胁被拆迁人。与拆迁办工作人员沟通时,在必要时做录音,“这些话可能作为将来协商谈判取得重要补偿的信息线索,有些被拆迁户没有固定证据,很难证明对方的口头承诺”。3
    2023-04-19
    310人看过
  • 广州市发布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广州市(XX区)XX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穗府〔2014〕38号)的有关规定,人民政府因的需要拟决定/决定征收地段的国有土地上房屋,用以建设项目。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符合规划要求。(说明: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中关于公共利益的规定填写)一、项目概况(一)征收地块(地段)的范围:(详见附图)(说明:征收范围以国土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意见红线范围为准)(二)地块规划用途:(三)补偿协议签订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四)征收补偿工作由政府负责,由房屋征收办公室作为房屋征收部门依法组织实施,并由作为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二、补偿对象征收范围内拥有合法房地产权利证书的被征收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人;未超过批准使
    2023-07-07
    68人看过
  • 房屋征收的土地补偿标准项目有哪些?
    一、房屋征收的土地补偿标准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二、征收土地的流程是怎么样的第一步:发布征地通告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第二步:征询村民意见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所在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
    2023-06-15
    303人看过
  • 征收村民委员会土地补偿标准
    一、征收村民委员会土地补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但是,上述规定均将村民集体决定的内容限于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征地补偿不是同一个概念,不是同一关系,而是种属关系,征地补偿费包含土地补偿费,也包括安置补助费和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村民集体决定的范畴不包括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即使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调整承包地的情形下,也不能包括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由此可见,司法解释赋予了农民在土地征收安置方
    2023-03-19
    226人看过
  • 房屋征收土地如何补偿
    法律综合知识
    一、房屋征收土地如何补偿1、房屋征地补偿标准是: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2、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2024-01-20
    184人看过
  • 征收国有土地房屋院子怎么补偿
    一、征收国有土地房屋院子怎么补偿征收国有土地房屋院子按照土地原始用途补偿。1.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2.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3.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二、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流程是什么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的流程如下:1.进行项目征收立项;2.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县区政府;3.对拟征收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情况;4.有关部门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
    2023-09-22
    271人看过
  • 房屋征地补偿标准算法详解房屋征地补偿标准怎么算
    1、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2、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备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3、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
    2023-08-18
    273人看过
  • 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一览
    补偿包含四部分:①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②市、县级人民政府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③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④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017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房屋价值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关于2017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制定。4、补助和奖励: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
    2023-03-03
    191人看过
  • 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多少
    国家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配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1、征地补偿费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造成经济损失的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的青苗因征用土地而受损,向栽培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公司征用土地的附着物,如住宅.其他设施,因征用地损坏而向该所属者支付的补偿费用。4、配置补助费用地的公司,对被征收地的公司配置由征收地引起的富馀劳动力支付的补偿费用。二.征地补偿标准:1、各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配置方案规定。2、土地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土地补偿费.配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根据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础部门统计年报和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配置补助费不能使需要配置的农民保持原来的生活水平的,可以增加配置补
    2023-08-18
    308人看过
  • 杭州出台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新政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9月份以来,杭州相继出台《关于调整杭州市区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和《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规定》,适度提高征地补偿标准,调整优化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工作模式,进一步保障房屋补偿当事人合法权益。新政明确,调整后的征地区片价为14万~28万元/亩,其中安置补助费标准统一为4.8万元/人;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按4万元/亩实行综合补偿。除林地外,在对相同区片内被征土地进行补偿时不分地类,按同一标准进行补偿。新政规定,按照房屋补偿实施与监管相分离的原则,各区国土部门不再直接参与补偿协商的具体工作,而主要承担征地房屋补偿的监管、异议认定及争议调处等职责。新政更加注重保护被补偿人的合法权益。如在资金监管上,要求补偿人设立专项账户,专款专用;在评估机构产生方式上,规定应通过公开摇号、招标等方式产生,保证评估工作的公开性和独立性;在过渡期限上,规定超过协议约定的过渡期限的,临时过渡费按照2倍标准计发。新政取消
    2022-04-19
    387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征收是指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市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的基础上,对居民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 更多>

    #房屋征收
    相关咨询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予以补偿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0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经登记的空地和院落予以补偿的答复《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确权登记的空地和院落单独予以补偿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对土地公有制之前,通过购买房屋方式使用私有的土地,土地转为国有后迄今仍继续使用的,未经确权登记,亦应确定现使用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因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将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
    • 最高人民法院的土地行政诉讼标准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7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土地行政诉讼的规定是行政机关出具介绍信的行为是否属于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作出的非法采矿及破坏性采矿鉴定结论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关于土地管理部门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与之相关的拍卖、拍卖公告等行为的性质问题,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竞得人签署成交确认书行为的性质及监督救济式不予受理复议申请决定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 关于房屋征收标准土地补偿问题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05
      1、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区分房屋结构、等级分别计算合并补偿。 2、宅基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宅基地综合补偿单价×核定的宅基地土地补偿面积。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国家赔偿标准?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7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国家赔偿标准如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5月31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258.89元。
    • 土地征收中如何确定房屋补偿标准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2
      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