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应当提交什么材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0 19:01:33 249 人看过

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房屋登记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合同、购房发票、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一、银行个人房屋抵押怎么办理

1、挑选贷款机构

虽然提到贷款,大家都会想到银行贷款更安全有保障一些,但是银行贷款的审批速度和贷款要求也一直是一块硬伤。而民间借贷虽说利率高,但是审核要求低,办理速度快。所以说,选择一个合适自己的贷款机构是整个贷款流程中至关重要的一步。

2、提交申请材料

房屋抵押贷款的资金自己可以提前就准备好,选择机构后便可带申请机构要求的材料来提交申请。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结婚证;个人收入证明;贷款用途证明或声明;抵押房产权属证明;贷款机构要求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3、贷款机构审核

如果已经提交了抵押贷款的申请资料,就可以等贷款机构的审核结果了,这个阶段基本没购房者什么事,贷款会对之前交上去的基本材料做个初步的审核,审核符合他们的要求。

4、评估

房产评估时会产生评估费,一般是千分之三到千分之五左右,采用差额定率累进的方式收费(即按被评估房产的账面原值的大小划分收费档次,分档计算收费额、各档相加为评估收费总额),不同家收费不一定一样,另外不同地区的收费标准也不一样。

5、签房产抵押贷款合同

借款人的贷款申请通过后,贷款机构就会和你沟通下贷款额度、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问题。沟通好之后就可以签合同了。

6、办理抵押贷款登记,放款

抵押登记是去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需要准备的材料有:申请人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房屋登记申请书、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抵押合同和主债权合同、其他必要材料,前面的手续都办理完毕之后,借款人就可以等着放款了。

二、房产证补办需要什么手续

房产证补办需要以下手续:

1、房屋所有权人持身份证原件到档案管理中心挂失。房屋所有权人需持身份证原件到当地的房屋房屋管理部门,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遗失声明的内容主要包括遗失的原因以及详细地址、房屋面积、房产证号以及房屋产权人的相关信息等。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房屋产权人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房管部门查询房屋档案,房管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会根据房屋的信息开具公告。档案管理中心向房屋所有权人提交证明和告知单,房屋所有权人在告知单存根栏中签。

3、登报作废原房产证。接下来须持遗失证明和房管部门开具的公告到当地日报刊登遗失证(公共的时间各地有所不同)。

4、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5、补办新证。登记一段时间后,房屋产权人需要持报纸原件、身份证原件和测绘图,到房管局办理遗失登记。

办理房产证应准备以下材料:

1、应提供房屋全款发票复印件;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外省市人需提交有效期内的暂住证复印件;

3、房屋契税;

4、面积差补充协议原件;

5、房屋产权交易登记申请表原件;

6、公共维修基金专用收据;

7、购房合同副本原件。

不得转让的房地产有如下: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三、赠与的房产再次继承过户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含共有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1)申请人委托他人代理登记申请的,代理人应当向登记机构应提交当事人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登记房屋坐落和委托权利范围;

(2)申请人为未成年人的,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和监护关系证明(出生证或与父母在一起的户口本),被监护人的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登记参照本条规定)。

3、房屋登记信息核档证明(原件);

4、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原件);

5、继承权公证书或遗嘱公证书及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原件);

6、测绘部门出具的房屋平面图(原件);

7、公安部门出具的房屋坐落门牌号码证明(原件);

8、登记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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