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出土地命令的申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18:11:30 351 人看过

1、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阻碍国家建设用地征收的,适用责令移交土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阻碍征收国家建设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移交拒不移交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集体土地批准征收为国有土地,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和土地损失保护到位。(2)提出了征地房屋补偿安置的初步方案。(三)市国土资源局公布征地拆迁补偿住房初步方案,告知听证权利,听取意见;被征收人申请听证的,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听证,乡镇配合听证。

(4)市国土资源局向市政府提交了征地拆迁安置方案,市政府批准了征地拆迁安置方案和房屋拆迁安置方案。市国土资源局公布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6)乡镇组织评价机构的选择。遴选工作是指国有土地征收评估公司的遴选过程。

(7)评估机构组织评估。被征收人拒绝评估的,应当进行公证评估。(8)与被拆迁人协商补偿安置事宜,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协商不成的,镇应当形成协商记录,并送达安置房选房通知书。

(9)该镇具体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国土资源局。

(10)市国土资源局制定下发初步补偿安置方案,并送交被征收人听取意见。被征收人申请听证的,市国土资源局召开听证会听取其意见,镇、区配合听证工作。(11)市国土资源局作出决定,责令将土地移交被征收人。

(12)被征收人对土地移交决定不服,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由市国土资源局、镇共同应诉。(13)市国土资源局要求移交土地。(十四)被征收人不履行责令移交土地决定的,由市国土资源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5)法院接受复审并作出执行裁定。法院接到市国土资源局的申请后,将在5日内受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责令交出土地的决定具有法律执行效力的,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执行裁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责令不执行。强制执行是指法院将当事人强制迁出,并将相应的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移交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将把地上建筑物交由地块所在镇组织拆除,或自行组织拆除。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是指有关单位在申请实施和实施实施前,应当做好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10: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责令交出土地具体的程序是什么?
    开展责令交出土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责令交出土地具体有哪些程序?(1)集体土地经批准征收为国有土地,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失地保障落实到位。政策依据:《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第十七条:征地补偿费用没有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有权拒绝交地;征地补偿费用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应当按期交地。(2)镇区拟定征地房屋补偿安置初步方案。(3)市国土局对征地搬迁补偿房屋初步方案进行公示,告知听证权利,听取意见;被征收人申请听证的,市国土局组织听证,镇区配合开展听证工作。(4)市国土局向市政府报送方案,市政府批准征地房屋补偿安置方案。(5)
    2023-06-08
    322人看过
  • 土地被责令交出,不是征收方说交就交的
    拆迁,一个令人五味杂陈的词汇。酸甜苦辣,尽显人间滋味。令人感觉到甜,是因为客观上来说,拆迁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让被拆迁者获得一笔不菲的拆迁补偿款。但是,令人感觉心酸苦辣之处则在于,现实情况中,太多违法拆迁情况的存在,使得被拆迁人被迫走上了艰难困苦的维权之路。当然,这条路最终也不乏有心酸之后胜利的喜悦在。本文,在明拆迁律师黄晓丽将以自身多年的维权经验为大家浅析影响被征拆人合法权益的具有紧迫性、强制性的行政决定——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的应对之策。之所以称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具有紧迫性、强制性,是因为如果被征地农民收到这一文件,则意味着你家的房屋即将迈入被司法强拆的大门,即拆迁方已经启动法律框架内的“合法逼迁”了。一、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什么?作为如此重要的一份法律文件,“责令交出土地决定”有着其严格的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
    2024-01-23
    428人看过
  • 责令交出土地的法定程序是怎样
    一、责令交出土地的法定程序是怎样(一)集体土地经批准征收为国有土地,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失地保障落实到位。政策依据:《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第十七条:征地补偿费用没有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有权拒绝交地;征地补偿费用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应当按期交地。(二)镇区拟定征地房屋补偿安置初步方案。(三)市国土局对征地搬迁补偿房屋初步方案进行公示,告知听证权利,听取意见;被征收人申请听证的,市国土局组织听证,镇区配合开展听证工作。(四)市国土局向市政府报送方案,市政府批准征地房屋补偿安置方案。(五)市国土局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六)镇区组织评估机构的选定工作。选定工作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公司选定流程。(七)评估机构组织评估。被征收人拒绝评估的,开展公证评估。(八)镇区与被搬迁人协商补偿安
    2021-12-24
    479人看过
  • 2022责令交出土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开展责令交出土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责令交出土地具体有哪些程序?(1)集体土地经批准征收为国有土地,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失地保障落实到位。政策依据:《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第十七条:征地补偿费用没有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有权拒绝交地;征地补偿费用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应当按期交地。(2)镇区拟定征地房屋补偿安置初步方案。(3)市国土局对征地搬迁补偿房屋初步方案进行公示,告知听证权利,听取意见;被征收人申请听证的,市国土局组织听证,镇区配合开展听证工作。(4)市国土局向市政府报送方案,市政府批准征地房屋补偿安置方案。(5)
    2022-04-25
    221人看过
  • 责令交出土地程序的强制执行程序
    一、责令交出土地程序的强制执行程序法院受理审查、裁定执行。法院接到市国土局的申请后,在五日内受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对于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具备法定执行效力的,法院在受理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执行裁定。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作出不予执行的裁定。强制执行是指由法院将当事人强制迁出,将相应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交给市国土局。市国土局将地上建筑物交给地块所属镇组织拆除,亦可自行组织拆除。风险评估与应急预案是指相关单位在申请强制执行及实施强制执行前要做好风险评估与应急预案。二、什么是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是指特定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手段保障法律、法规和行政决定得到贯彻落实的一种执法行为。其特点表现为:一是行政性,发生于行政管理过程中,由特定行政机关实施;二是强制性,基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力作用,强行抑制相对人的意志,迫使相对人服从;三是执行性,旨在确保实现法律、法规或行政决定所要求达到的行政管理的
    2021-12-12
    94人看过
  • 责令交出土地是否是行政处罚
    一、责令交出土地是否是行政处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行政机关对土地违法人员或者单位,责令其交出土地的,是属于行政处罚行为,违法人员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2023-04-22
    420人看过
  • 确定责令交出土地的详细要求和步骤
    (1)集体土地经批准征收为国有土地,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失地保障落实到位。(2)镇区拟定征地房屋补偿安置初步方案。(3)市国土局对征地搬迁补偿房屋初步方案进行公示,告知听证权利,听取意见;被征收人申请听证的,市国土局组织听证,镇区配合开展听证工作。(4)市国土局向市政府报送方案,市政府批准征地房屋补偿安置方案。(5)市国土局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6)镇区组织评估机构的选定工作。选定工作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公司选定流程。(7)评估机构组织评估。被征收人拒绝评估的,开展公证评估。(8)镇区与被搬迁人协商补偿安置事宜,订立补偿安置协议。协商不成,镇区形成协商记录,并送达选择安置房通知。(9)镇区拟定具体补偿安置方案报送市国土局。(10)市国土局制发初步补偿安置方案送达被征收人听取意见,被征收人申请听证的,市国土局召开听证会听取意见,镇区配合
    2023-07-04
    117人看过
  • 申请法院要对方提供证据的命令怎么写
    一、申请法院要对方提供证据的命令怎么写1.当事人应当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当事人没有证据或者提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2.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或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复制品。当事人提交证据时,应当提交证据事实的顺序进行分类、编号、装订成册,并填写“证据目录”,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3.当事人从有关单位、部门摘录证明材料,应说明材料的名称、出处、并有提供证明材料的单位、部门加盖公章。当事人以某一文件、材料的部分内容作为证据时,应提交该文件、材料的全部,以便全面审查。4.当事人提交在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我国该国领事馆认证,或者履行我国与该国相关条约规定的证明手续。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
    2023-03-23
    261人看过
  • 谁可以申请土地出让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一定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地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金的行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是政府。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充当出让人。各级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主管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政工作,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组织、协调、审查、报批和出让方案的具体落实,负责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易活动的审核与权属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国家(出让人)与土地使用者(受让人)之间就土地使用权出让事宜所达成的、明确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通过合同形式予以明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5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书面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2023-06-15
    469人看过
  • 收到责令交出土地通知应如何应对
    一、收到责令交出土地通知应如何应对1、需确认责令交地的主体是否有相应的权力;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才有权责令农民交出土地的部门。什么条件下才能责令交出土地;征地项目的证收土地方案是已获得职权机关的依法批准,且征地程序是经过依法履行完毕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二、关于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的前提条件
    2023-06-11
    164人看过
  • 责令交出土地怎样行政复议,土地纠纷要怎么处理
    一、责令交出土地怎样行政复议当事人对责令交出土地的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申请时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二、土地纠纷要怎么处理1、相互调解首先就是相互协商调解,也有的找自己家族里面比较有威望的老人来裁决。如果不是牵涉到很大利益的土地纠纷,一般的通过家庭内的和解都能解决,毕竟都是自家人也比较好说话。一般一个村里的人都有点沾亲带故的,所以调解起
    2023-04-18
    482人看过
  • 划拨土地和出让土地是否可以申请土地证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无论是出让还是转让取得国有土地,都可以申请《国有土地使用证》,但《使用证》会注明土地使用权是出让还是转让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四十五条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符合下列条件的,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或者抵押:>(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3)持有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合法产权证;(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出让、租赁、抵押的价款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前款划拨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分别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的规定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分割处理。房地产开发商负责新建和在建商品房的申请;房改和集资单位负责房改和集资房的申请
    2023-05-31
    444人看过
  • 当地劳动部门能否向在外地经营的企业发出命令?
    合同签订地与实际工作地都有管辖权。一、如果你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如果你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外地老板拖欠工资在本地可以起诉吗?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你可以要求全额发放。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
    2023-07-07
    215人看过
  • 申请支付令的案件要交申请费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是需要交纳申请费的,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法》第十条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二)申请保全措施;(三)申请支付令;(四)申请公示催告;(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六)申请破产;(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第十四条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申请支付令的条件支付令的申请,是指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文件,请求人民法院签发支付令,要求
    2023-04-17
    240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行政复议申请责令交出土地有什么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2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复议申请责令交出土地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责令交出土地决定的依据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8-28
      责令交出土地决定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5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这个用于解决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久拖不决”问题的决定,就法律性质而言与征收补偿决定有些类似。 实践中,农村征地一般很难走到这个决定上,通常都会在前面的环节中“协调”解决了。 自然,“协调”的结果究竟被征地
    • 收到行政命令能不能申请复议?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07
      行政命令可以申请复议。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命令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当事人对行政命令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可以书面或口头申请行政复议;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辟谣】行政复议必须自己去吗?真相:不是分析:行政复议不需要本人,可以由本人、近亲属或代理人依法提起。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条,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
    • 行政命令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6-26
      行政命令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申请程序如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
    • 土地法中的责令交出的土地法律依据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1-06
      责令交出土地决定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5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这个用于解决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久拖不决”问题的决定,就法律性质而言与征收补偿决定有些类似。 实践中,农村征地一般很难走到这个决定上,通常都会在前面的环节中“协调”解决了。 自然,“协调”的结果究竟被征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