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威宇机电制造与王海龙、上海索维机电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5:50:35 423 人看过

上海威宇机电制造有限公司与王海龙、上海索维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上海索祥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03)沪二中民五(知)初字第229号

原告上海威宇机电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沪太路7258号。

法定代表人陆忠义,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唐礼仁,该公司法律顾问。

委托代理人蒋信伟,上海市中信正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王海龙,男,1975年8月21日生,汉族,住安徽省涡阳县城关镇向阳居委会健康街28-29。

被告上海索维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盛桥三村48号E5室。

法定代表人甘懿,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上海索祥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300弄2号。

法定代表人王海龙,该公司总经理。

上述三被告的共同委托代理人阮德忠,男,1968年10月20日生,汉族,住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林家弄11号,在上海索维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工作。

原告上海威宇机电制造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海龙、被告上海索维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维机电)、被告上海索祥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祥机电)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原告与被告王海龙于1999年11月22日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999年7月22日至2001年11月22日止。2001年8月24日原告与被告王海龙又签订《保密协议》,该协议第四条其他事项(竞业限制义务)第一款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补偿费的前提下,乙方承诺在离开甲方三年内不在与甲方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内任职或兼职。该协议第五条违约责任第二款还约定: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一款,除立即停止该款所属违约行为外,还应赔偿或连带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且赔偿金不低于乙方所得补偿费的二十倍。2001年8月,原告发现被告王海龙多次泄露原告商业秘密,遂于同年8月30日解除了与被告王海龙的劳动合同。被告王海龙离开原告公司后即生产和销售原告的同类产品:乳化机、涂料设备等。2001年10月31日,被告王海龙与案外人甘懿、汪伟、费明生、茅建忠等六人成立了被告索维机电,被告索维机电的企业性质、生产产品和销售情况和原告类同或完全一致。2002年10月11日被告王海龙还成立了被告索祥机电,自己担任法定代表人。被告索祥机电的企业性质、生产产品与原告的企业性质和生产产品属于同一类。被告索祥机电是被告索维机电进行配套生产产品的制造公司。原告认为,被告王海龙违反了与原告签订《保密协议》中竞业限制的约定,被告索维机电和被告索祥机电明知原告与被告王海龙之间有竞业限制的约定,仍将被告王海龙作为股东任职使用。故诉请法院判令:

1、被告王海龙违反了与原告的竞业限制的约定,应支付原告违约赔偿金计人民币17。95万元;

2、被告索维机电、被告索祥机电应对第一项诉请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被告王海龙不得在被告索维机电、被告索祥机电处任职就业,不得自己生产、经营同类产品和业务,期限至2004年8月29日止。

被告王海龙、被告索维机电、被告索祥机电辩称:本案应属于劳动争议纠纷,根据劳动法规定,应该适用仲裁前置程序。因此请求法院将本案移送劳动争议仲裁机关。

本院认为,首先,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单独签订保密协议。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本案原告与被告王海龙于1999年11月22日签订一份《劳动合同》,2001年8月24日又单独签订一份《保密协议》,该协议对保密范围、保密期限、保密义务、竞业限制的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的方法都作了明确规定。该协议第七条还约定:以甲乙双方劳动合同内容为准。故该保密协议属于劳动合同的附件。在履行保密协议过程中,原告以被告王海龙违反该保密协议中竞业限制条款为由起诉三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其次,原告并未主张三被告侵犯其商业秘密,因此本案并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最后,《保密协议》第六条还明确约定:在争议发生后,向对方发出书面专函一次;提出方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仲裁。该条款体现了原告和被告王海龙排除司法管辖,选择劳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意思表示。综上所述,根据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前置的原则,本案应先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故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上海威宇机电制造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原告上海威宇机电制造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芮文彪

代理审判员何渊

代理审判员王辰阳

二00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申静芬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04: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正当竞争相关文章
  • 福州美迪机电设备与上海新邦日用化工不当得利纠纷案
    福州美迪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上海新邦日用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案时间:2003-08-14当事人:鲍怀成、何芬元法官:文号:(2003)沪二中民三(商)终字第286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3)沪二中民三(商)终字第286号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新邦日用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大渡河路2095弄12号604室。法定代表人鲍怀成,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肖亮清,该公司工作人员。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福州美迪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北路融侨花园2号楼2a。法定代表人何芬元,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王莉韵,该公司工作人员。上诉人上海新邦日用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新邦公司)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2003)普民二(商)初字第44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3年7月28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
    2023-06-08
    257人看过
  • 上海巴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丁明奎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时间:2007-01-12当事人:丁明奎、刘会平法官:文号:(2006)苏中民三初字第0205号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06)苏中民三初字第0205号原告上海巴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巴比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北青公路699弄68号。法定代表人刘会平,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杨国强,该公司员工。委托代理人张诗杰,该公司员工。被告丁明奎,男,1970年11月20日生,汉族,住江苏省句容市天王镇孙家边自然村34号,系苏州市沧浪区学生餐厅个体业主。原告巴比公司与被告丁明奎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于2006年12月19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巴比公司诉称:巴比公司成立于2003年,由巴比馒头创始人刘会平先生组建。公司主营产品巴比馒头以皮薄、陷大、肉嫩、汁多的独特口味深受消费者喜爱,在上海及周边地区享有很高的声誉,品牌特许经营专卖店遍布上海及周边城市,
    2023-06-07
    486人看过
  • 上海市制止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失效]
    上海市制止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失效]来源:法律教育网作者:发文单位: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日期:1987-10-15执行日期:1988-1-1失效日期:1997-9-23第一条为了保护合法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维护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消费者的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本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生产经营者),都必须遵守本规定。第三条社会主义社会经济活动中的竞争,是在国家法律、法规和计划的管理下,在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前提下,让竞争者在市场上直接接受消费者的评判和检验,优胜劣汰。凡违背上述竞争原则,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以弄虚作假、损人利己、投机取巧等手段进行竞争的,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第四条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应予制止:(一)假冒、仿冒其他生产经营者已经登记注册或使用的名称、标记的。(二)谎报商品产地、商品来源,或者对商品产地
    2023-04-24
    265人看过
  • 上海首例行业协会不正当竞争案宣判
    同类展览引发争端2005年2月,一场亚洲食品配料及技术展览会(简称FIA)正在浦东新国际博览中心举办,由于内容涉及食品配料、添加剂及设备等专业领域,普通人鲜有关注。但对负责这一项目的上海博华国际展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华公司)的钟蓓红来说,每年展会的成功举办都是来年招展的基础,一点儿都马虎不得。然而,在一派热烈的气氛中,她隐隐觉察到些许异样。当时有好几家企业已经现场订下了参加下一年展会的席位,可是又都突然提出要求退展。追问之下,他们拿出了一纸通知并表示,这就是促使他们退展的原因。这份通知的抬头赫然写着:中国食品添加剂生产应用工业协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轻工行业分会文件。该通知对2006年由该协会举办的第十届中国国际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展览会(简称FIC)作出了若干规定,其中第一条提到,为了避免多头参展给企业造成时间、人力和财力的浪费,我们优先安排只参加FIC2006企业的展位,建议凡报名参加
    2023-04-24
    456人看过
  • 九牧王(福建)服饰与孙金芳、海丰县长兴服装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九牧王(福建)服饰发展有限公司与孙金芳、海丰县长兴服装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时间:2007-03-06当事人:金芳、林聪颖法官:文号:(2005)苏中民三初字第0076号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5)苏中民三初字第0076号原告九牧王(福建)服饰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九牧王公司),住所地福建省晋江市磁灶镇大宅工业区。法定代表人林聪颖,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汪或皋,江苏苏州邵雪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朱洪,江苏苏州邵雪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孙金芳,男,1962年12月4日生,汉族,住江苏省吴江市青云镇水家港村3马家浜。委托代理人张利,重庆利君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郭庆彬,男,汉族,1973年10月8日生,海丰县长兴服装有限公司职员,住广东省海丰县海域镇二居委茔脚李一巷34号。被告海丰县长兴服装有限公司(下称长兴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海丰县公平镇服装工业城一栋。法定代表人连君兴
    2023-06-07
    128人看过
  • 广东康佰诉上海和也不正当竞争
    【本报杭州讯】日前,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广东康佰健康卧室连锁管理有限公司诉上海和也卧室用品有限公司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据了解,这是保健品行业近年来由企业发起的第一个不正当竞争案。少数保健品企业的不规范运作,也正在逐渐揭开大盖。近日,康佰在京举行了诉讼说明会,公司总经理欧阳卓楠介绍说。被告的不正当竞争包括:挂原告店标标识,卖被告产品;挂被告店标的,用原告的产品给顾客体验;通过群发短消息、打电话、上门说服等方式,以高工资、高回报为说词拉拢原告高级管理人员、经销商、供应商等。康佰认为,这是因为被告是新公司,其品牌影响力甚微,因此希望用各种方式攀附原告品牌进行销售。据此,广东康佰公司要求上海和也公司停止对原告的商业诋毁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在《钱江晚报》上消除影响;赔偿50万元;承担原告调查取证费及律师费共约6万元。目前此案正在受理中。
    2023-04-24
    425人看过
  • 上海新光汽车电器与联合证券不当得利纠纷案
    上海新光汽车电器有限公司与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新闸路证券营业部不当得利纠纷案时间:2003-04-10当事人:许宇洁、蒋国海法官:文号:(2003)沪二中民一(民)终字第118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3)沪二中民一(民)终字第118号上诉人(原审被告)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新闸路证券营业部,住所地上海市新闸路249号。负责人许宇洁,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孙九可、钱昌杰,均系上海市康昕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新光汽车电器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六里小区北艾路1111号。法定代表人蒋国海,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崔海华,上海市外滩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新闸路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新闸路营业部)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2002)黄民一(民)初字第254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
    2023-06-08
    57人看过
  • 河北华兴焊接设备与河北省电焊机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河北华兴焊接设备有限公司因与河北省电焊机股份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时间:2007-06-14当事人:许凤全、田献民法官:文号:(2007)冀民三终字第18号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7)冀民三终字第18号上诉人(原审被告):河北华兴焊接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凤全,该公司经理。委托代理人:贾旭,河北画苑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河北省电焊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田献民,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郭丽,河北仁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蔡洪树,该公司职工。上诉人河北华兴焊接设备有限公司因与河北省电焊机股份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不服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衡民三初字第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河北华兴焊接设备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许风全、委托代理人贾旭,被上诉人河北省电焊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郭丽
    2023-06-07
    294人看过
  • 上海海华家具装饰与上海田联通讯器材不当得利纠纷案
    上海海华家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上海田联通讯器材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案时间:2005-03-25当事人:柳孝明、田卫康法官:文号:(2005)沪二中民一(民)终字第392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5)沪二中民一(民)终字第392号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海华家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本市新城经济区。法定代表人柳孝明,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施日?,上海市申光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田联通讯器材有限公司,住所地本市崇明工业区秀山路62号。法定代表人田卫康,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吕法荣,上海市闸北区芷江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委托代理人何勇,上海市闸北区芷江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上诉人上海海华家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华公司)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2004)闸民一(民)初字第481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
    2023-06-08
    303人看过
  • 上海丰年华实业与上海茂富实业不当得利纠纷案
    上海丰年华实业有限公司与上海茂富实业公司、上海联合经贸发展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0)沪二中经终字第271号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丰年华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县重固镇福泉山工业企业城。法定代表人白乐平,该公司经理。委托代理人刘铮,该公司职工。委托代理人李甲三,上海市沪中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茂富实业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黄家阙路47号。法定代表人范建玉,该公司经理。委托代理人郁建忠,该公司职工。委托代理人黄一伟,上海市公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联合经贸发展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南路4501号103室。法定代表人高广义,该公司经理。委托代理人倪文龙,该公司职工。委托代理人肖建平,上海市第五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上海丰年华实业有限公司因返还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1999)静经初字第987号民事判决,
    2023-06-08
    325人看过
  • 青海不正当竞争纠纷诉讼去哪个法院
    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
    2023-02-18
    366人看过
  • 上海飞耐克助动车与上海长荣实业不当得利纠纷案
    上海飞耐克助动车公司徐州分公司与上海长荣实业合作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0)沪一中经终字第733号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飞耐克助动车公司徐州分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徐州市民主南路11号。法定代表人:孙永,经理。委托代理人:孙洪林,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阎秉志,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长荣实业合作公司(原名上海长荣实业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县青村镇李浩村。法定代表人:刘炳华,经理。委托代理人:马以祥,上海市华天成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上海飞耐克助动车公司徐州分公司因返还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1997)长经重字第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查明,被上诉人于1995年2月20日收取号码为4467845,出票人为上诉人,收款人为被上诉人,票面金额为人
    2023-06-08
    170人看过
  • 上海机动车电子违章网上办理
    3.3.1电子监控处理互联网注册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违法处理业务】→【电子监控处理】进入电子监控处理流程。用户通过该功能只可以为自己名下的机动车处理电子监控记录,但只能处理罚款金额在200元以内的电子监控记录。办理业务用户类型:非实名注册用户(通过网上注册功能注册的用户为非实名注册用户)。业务流程及操作说明【选择机动车】→【业务须知】→【选择监控记录】→【确认处罚信息】→【生成订单】注意事项1电子监控处理流程步骤1:【选择机动车】返回在该步骤,选择需要处理电子监控的机动车,界面如下图所示:用户进入本页面时,如果没有绑定驾驶证,则点击“确定”按钮时会提示“未绑定驾驶证”。步骤2:【业务须知】返回在该步骤,请用户认真阅读其内容,包括:电子监控处理需要注意的各项内容和相关责任,如下图所示。同意的,勾选“阅读并同意”,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3【选择监控记录】。步骤3:【选择监控记录】返回步骤
    2023-05-30
    446人看过
  • 上海日升通用机械厂被告常州市常特干燥设备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时间:2005-06-02当事人:吕国祥、张江风法官:文号:(2005)常民三初字第006号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5)常民三初字第006号原告上海日升通用机械厂(以下简称日升机械厂),住所地在上海市水电路380号。法定代表人张江风,日升机械厂厂长。委托代理人陆伟民,上海市广厦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李天培,上海市广厦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常州市常特干燥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特公司),住所地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焦溪镇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吕国祥,常特公司董事长。本院在审理原告日升机械厂与被告常特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中,原告日升机械厂以双方当事人业已达成和解协议为由,于2005年6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对常特公司起诉的申请。本院认为,原告日升机械厂撤回其对被告常特公司起诉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
    2023-06-07
    143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采用符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公认的商业道德、信守诚实信用原则的商业正当手段进行竞争的行为。正当竞争主要靠提高质量,改进技术,降低成本,创立名牌,提高信誉来取得竞争的胜利。 正当竞争具有保护国家,集体和消费者利益,提高劳动生产... 更多>

    #正当竞争
    相关咨询
    • 上海的不正当竞争纠纷维权是否有时间限制?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11-05
      根据《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法律另有规定,就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如果法律另有规定,就依照其规定。但是,如果权利受到损害已经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将不予保护。如果有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 上海不正当竞争纠纷应该怎么样起诉
      陕西在线咨询 2024-09-07
      发生纠纷后,建议双方先协商处理;实在协商不了的,可以去法院起诉维权。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方式有书面起诉和口头起诉两种。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
    • 上海不正当竞争纠纷状告对方手续是怎样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4-10-02
      发生纠纷后,建议双方先协商处理;实在协商不了的,可以去法院起诉维权。 打官司一般要走以下程序: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主要有:宣读法律纪律、开场白、询问是否回避、询问材料是否收到、法庭调查阶段(具体包括原告陈述、被告答辩、原告举证、被告质证、被告举证、原告质证、法官问话)、法庭辩论阶段、最后陈述阶段、退庭后核对笔录、宣判等几个阶段。
    • 如何获取青海不正当竞争纠纷的证据?
      香港在线咨询 2024-1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必须就其提出的诉讼主张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果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客观上无法自行收集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收集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查和收集。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搜集证据: 1. 当事人的陈述:当事人在诉讼中可以向法院提供自己的陈述,包括自己亲身经历的事实、感受和看法等。 2. 物证:物证是指与案件有关的物品,例如物品、图片、视频等。当
    • 上海涉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的法律程序是如何操作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4-11-21
      在发生纠纷后,建议双方先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院来寻求维权。 打官司一般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 准备起诉书和相关证据。 2. 前往法院立案并支付诉讼费用。 3. 法庭开庭审理的过程包括以下几个阶段:宣读法律纪律、开场白、询问是否回避、询问材料是否收到、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原告陈述、被告答辩、原告举证、被告质证、被告举证、原告质证、法官问话)、法庭辩论阶段、最后陈述阶段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