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购书的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1:01:27 349 人看过

审判实务中,认购书效力是否以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为必要条件存在着较大争议?有的认为应以取得商品房许可证为必要条件,有的则持相反观点。我们认为,认购书签订的根本原因在于签订正式预售合同存在法律上和事实上的障碍,只有这些法律和事实上的障碍消除后才得以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且这些法律和事实上的障碍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可以预期消除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之前只能签订认购书而非正式预售合同,且双方在签订认购书时通过开发商当时的条件,可以合理预期到预售许可证的取得,因此,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认购书未必无效。

《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这条解释及时解决了以往审判实践对认购书性质的困惑。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认购书成为预售合同应具备两个条件:

1.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该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具备13项主要内容:

(1)当事人基本情况;

(2)商品房基本状况;

(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4)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5)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8)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9)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10)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11)解决争议的方法;

(12)违约责任;

(1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实践中存在的争议主要是,如果认购书缺失了其中几项,认购书是否还可以直接认定为预售合同呢?我们认为,除了后三项外,其他各项原则上不能缺失,否则不应认定为买卖合同。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即商品房具有特殊性,买方的最直接目的在于对房屋所有权有效的完全的行使。而对其行使完全所有权必须具备许多附加的条件,如供水、供电、产权登记等等,而管理办法规定的前十项内容恰恰是产权人行使所有权的必备条件,否则,买方将无法圆满地对商品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2.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取了购房款。这里的购房款既包括全部购房款,也包括部分购房款,而且后者在当前商品房买卖中出现的更多。其实,从法理上说,只要具备第一个条件,就应认定为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但考虑到我国当前商品房交易中,买卖双方的真实意思是签订预约合同,认购书内容即使具备了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也往往需要在日后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因此,《解释》第五条从认购书的内容和开始实际履行两个标准来认定认购书为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符合我国商品房买卖的实际情况,也有利于法官在认购书认定上的统一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13: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商品房预售认购书相关法律问题辨析
    一、预售认购书的性质笔者认为,认购书在性质上应为预约合同。探讨认购书的性质,应首先探求预约合同的相关法律问题。1,预约合同的概念和法律性质民法理论中,契约可以分为本约与预约,本约是相对于预约而言的,在预约中约定将来要订立的契约即为本约;预约,则是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契约的契约。①预约,或称为预备性契约,是谈判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将来订立确定性本合同达成的书面允诺或协议。②一般认为,预约合同包括意向书,允诺书、认购书、购买不动产的定金收据、原则协议,谅解备忘录、协议要点、谈判纪要等。预约合同应具备下列特征:第一,预约合同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不受要物约束,强调当事人主观意志在合同成立中的决定作用的特征,对于预约尤其明显和重要。第二,预约是谈判期间对未来事项的预先规划。第三,预约之标的是当事人为将来订立本约而谈判。第四,预约必须具备书面形式。第五,有效的预约应当是有约束力的法锁。第六,预约合同的内容应
    2023-03-17
    321人看过
  • 关于并购重组相关法律问题
    并购重组法律问题有:1、购买股权中的法律问题。实践中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股权的定价问题。如何确定国有股权的转让价格是一个很关键也是很难把握的问题。二是有关公司股东人数的问题。购买有限公司股权的法律障碍是,除了国有独资和外商独资公司外,《公司法》不允许公司为一个股东。2、资产收购中的法律问题。资产收购中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在收购资产时不收购负债或者说不收购“定时炸弹”。3、合并中的法律问题。合并中最重要的一个法律问题或许就是保障债权人利益的问题。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时,公司应当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这些规定对债权人有利,但在实际中有时得不到执行,债权人利益会因公司兼并而受到损害。4、重组中的法律问题。目前有关公司重组的法律规定还相当欠缺。我国《公司法》没有涉及公司重组,只有在《破产法》中有所涉及,但在实际操作
    2023-07-22
    446人看过
  • 关于“情节严重”的认定问题
    对符合本意见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一)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一百二十人以上的;(二)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三)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六十人以上的;(四)造成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五)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的情节严重寻衅滋事罪中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93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1、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的;2、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
    2023-08-10
    404人看过
  • 关于婚前购房归属问题?
    1.若房子是婚前购置且取得房产证的,则属于购置方个人财产。2.婚前购房,仅交付首付,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夫妻双方名字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的是夫妻一方名字的,则属于登记方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婚前父母的房子结婚后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吗婚前父母的房子结婚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分以下情况:一、如果是一方父母的房子,则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离婚时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如果登记了一方名字的,则视为对一方的赠与,离婚时归产权登记方所有。二、如果是一方父母支付首付购买的按揭房产,则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离婚时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如果登记了一方名字的,则如果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如果婚后产权登记方用自己财产还贷的
    2023-06-21
    314人看过
  • 关于新房购房协议书定金退款的问题——同义
    目前在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前,开发商一般通过认购、下单、预约等方式接受购房者的定金。如果购房者不来与开发商签订合同或双方未能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大部分开发商的定金将不予退还。这种定金协议对买方极为不利,使买方在签订合同时处于被他人控制的境地。在定金不退的压力下,购房者往往违背自己的意愿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其真实意思无法在合同中体现,这不符合公平正义的原则。购房协议书怎么写购房协议书怎么写:先写甲方以及乙方的名字,然后签订协议,内容如下:1、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2、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资料以备查核;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保证该出售房屋未予出租;3、乙方承诺;4、违约责任。最后甲、乙方双方签章以及签订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
    2023-07-01
    476人看过
  • 购房认购书签订前必须注意的问题
    签订购房认购书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调查开发商资质和预售证书;2、注意双方的基本情况,在认购书中,应该有买卖双方的基本情况,对于购房者,要注意检查卖方的位置是否填写了开发商的公司名称;3、注意认购协议中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合同中体现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平等,即各方应当在认购协议中规定必要的义务,双方的义务是围绕合同目的的实现而确立的,任何一方的义务都不能太多或者太少。根据相关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购房认购书后怎样退购房定金对于该定金如果后面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该笔定金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买方。如果出现了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支付定金方违约的定金归属另一方,无法返还;收受定金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
    2023-07-02
    333人看过
  • 关于治安调解协议书的问题
    法院调解如果成功,其所形成的调解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与生效的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法律咨询:治安调解协议书有问题吗我想问一下。在两家没有达成理赔共识之前。派出所就给叫我俩家签了治安调解协议书我想问一下这个协议书签完以后是不是就证明这件事情就结束了。签了对我们有什么敝处么?会不会签完一份钱也得不到呢。如果他家理赔的金额我家不满意可以提出来么?请帮我看看这个协议书。对我有好处么?治安调解协议书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包括协议内容。履行方式和期限)1双方互相谅解姓名甲向姓名乙赔礼道歉2经济费用双方乙自行调节完毕3双方不得再因此事发生其他矛盾若再发生其他矛盾双方将各自负法律责任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时起生效对已履行协议的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予处罚对不履行协议的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被侵害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律师回答:该协议属治安管理方面的
    2023-02-25
    228人看过
  • 关于受贿罪如何认定的问题
    受贿罪如何认定(一)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的认定本法第388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因此,这一规定包含了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成为受贿罪主体的内容。理由是:一是地位的形成,通常是职权孕育的结果,两者互相依存;二是地位形成,往往与行为人拥有职权时间的长短、高低成正比;三是在一般情况下,职位的丧失并不直接影响行为人地位便利条件的消失。所以说,当国家工作人员离(退)休后,虽职权丧失了,但因原有职权而形成的地位便利条件,不会即刻消失。这就为该类人员变成受贿罪主体提供了可能的条件。司法实践中处理此类案件时,要严格把握、注意以下问题:1、已离、退休的国家工作人员,只有利用本人原有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通过在职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利益,
    2023-06-03
    190人看过
  • 如何避免认购书签订中的问题
    签订认购书时应注意的问题:1、认购书应明确房屋价格,包括所购房屋的户型、面积、总价等相应具体信息;2、认购书中应明确约定购房者购房的付款方式、付款时间、首付金额、尾款金额等;3、认购书应约定定金、签订正式条约的时间、付款地点、账户、签订地点等相关认购条件。签订认购书要注意哪些事项签订认购书的注意事项1、尽量避免定金条款,可使用预付款性质的条款代替定金条款。2、购房者不要与开发商约定预付款或认购金予以没收、不予退还等条款,这种条款实际上针对购房者单方违约的违约金条款,开发商这里有个圈套,购房者只要没有与开发商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不论什么原因都算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就要没收认购金,不予退还。3、购房者看房时通常会针对自己特别关注的点提出一些问题,开发商呢就会作出相应的答复,可以把开发商的答复写入认购书。比如你选的这套房肯定不会挨着配电箱,您选的这个户型不会挨着电梯。4、将开发商或售楼人员介绍的优势
    2023-07-08
    183人看过
  • 关于车位纠纷起诉书的问题
    民事起诉状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姓名、性别、住址等身份信息,并列明具体的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一、关于网购纠纷起诉书怎么写网购纠纷起诉书范文: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等等。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等等。案由:网购纠纷案。诉讼请求: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事实与理由:写明发生网络纠纷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案件情况,并写明起诉的法律依据。证据来源:提交相应的证据。最后写清楚起诉人和落款信息即可。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答辩状怎么写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答辩状的书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双方当事人情况;依次写明答辩人和被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答辩人有诉讼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的,也应写明其身份事项。2.案由和诉讼请求,针对原告诉讼请求的答复或反驳。3.答辩的事实及理
    2023-06-25
    145人看过
  • 关于处理村支书骂人的问题
    村支书无故骂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属于治安案件,应该行政处罚,可以报警处理。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骂人打架应该怎么处理骂人打架的处理:1、如果是当众辱骂,其行为就涉嫌公然侮辱他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其治安行政责任;2、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以下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则按照故意伤害罪的规定予以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
    2023-07-10
    336人看过
  • 关于我国外资并购的若干问题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加快和投资环境的优化,我国的外资并购日趋活跃,并表现出并购行业的选择性、并购对象的特定性、并购形式的多样性等发展特点和动向。外资并购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既有积极推动作用,又存在某些消极影响。我国应针对外资并购暴露出的问题,加强相关政策和法律制度的研究和建构。关键词:外资并购,特点,问题,法律对策20世纪90年代以来,当西方国家的经济普遍步入调整期、发展速度减缓时,我国的经济发展却是一枝独秀,保持快速增长。稳定的政局、巨大的市场和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着大量国际资本驻足中国。综观在华的外国投资,虽然新设项目或企业的“绿地式投资”仍然占据外国投资的主体,但并购式投资悄然升温已是不争的事实。尤其是近几年,随着我国入世承诺的履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外资并购环境日益宽松,越来越多的外商(包括港澳台商)看好并购投资,并购规模越来越大,对我国经济的影响也越来越广泛和深入。追踪和把握外资并购
    2023-04-21
    394人看过
  • 关于绑架罪既遂认定的问题
    对于绑架罪成立形态的划分标准,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争议,主要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刑法将绑架罪列入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可见其立法本意着重强调被绑架人的人身权利,况且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只将“致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作为绑架犯罪情节严重的行为,而未将勒索财物的数额及其他非法目的内容作为法定情节加以考虑。因此,应以绑架他人的行为是否得逞作为区分绑架犯罪既遂未遂的标准。第二种意见认为,绑架罪包括绑架和勒索犯罪两种行为,绑架他人并非行为的犯罪目的,勒索财物或达到其他非法目的才是行为的犯罪目的,而目的未达到则说明犯罪未得逞。因此,应以勒索财物或其他非法目的是否达到作为绑架罪既遂未遂的划分标准。对于上述两种意见,笔者均不敢苟同。第一种观点不能成立的理由是:第一,这一观点片面强调保护被绑架人的人身权利,而违背了刑法理论的基本原则。一个人的行为,只有符合刑法分则所规
    2023-04-28
    213人看过
  • 关于外资在华并购的几个问题
    摘要: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和投资环境的优化,我国外资并购日趋活跃,呈现出并购行业选择性、并购对象特殊性、并购形式多样性的发展特点和趋势。外资并购对我国经济发展既有积极影响,也有消极影响。针对外资并购中暴露出的问题,我国应加强相关政策和法律制度的研究和建设。关键词:外资并购、特点、问题、法律对策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经济普遍进入调整期,发展速度放缓,我国经济发展可谓独树一帜,保持快速增长。稳定的政局、巨大的市场和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了大量国际资本来华落户。纵观外资在华投资,虽然新项目或新企业的“绿地投资”仍占据外资主体,但并购投资悄然升温已是不争的事实。特别是近年来,随着中国履行入世承诺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外资并购的环境越来越宽松。越来越多的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商人)对并购投资持乐观态度。并购规模越来越大,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也越来越广泛和深入。跟踪和把握外资并购的新形
    2023-05-07
    23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关于购房合同和认购合同有关的问题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2
      商品房认购合同是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基本事项,以约束双方继续就合同订立进行磋商谈判的合同。合同载体包括认购书、订购书、优先购买协议等文书。作为购房意向书或者是认购书来说,只是双方就是否购买这个房屋达成一种意向性的协议,对房屋的一些具体问题都没有包括进去,需要双方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才能在法律上正式确定一个房屋的买卖关系的成立。那么购房合同和认购合同区别是什么呢?律师告诉你认购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
    • 商品房预售认购书的相关法律问题。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5
      认购书签订时如同时约定一定金额的定金,则相当于定金协议,双方的约定将作为将来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依据。如交的是意向金等,则仅为双方签订正式合同的意向,并不具有定金协议的效力,可以随时解除。
    • 有认罪认罚书是否免于起诉的相关问题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4
      签认罪认罚书免于起诉会有案底。只要构成了犯罪就会留有案底,与是否认罪认罚没有关系,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因此,认罪认罚不起诉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但也是会有案底的。
    • 关于上海的限购政策的问题?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8
      港、澳、台、华侨、外籍人士购房不受限购政策影响;仍然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执行。根据该《通知》规定:自2015年6月1日起,境外个人在本市购房不再要求提交纸质的《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可直接通过网签服务机构,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资料,申请购房资格。资格审核通过后办理过户业务时需提供《向国外及港澳台人员和机构租、售房屋审批表》有效的身份证明及译本公证。境外个人在境内只
    • 关于公司的收购流程的问题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0-18
      公司收购的方式有: 1、现金给付; 2、代债,用承担被并购企业原负债方式支付,需要签订三方协议; 3、债转股,如果被购企业与收购方有债权债务关系,可以直接用债权转股权; 4、发行股票。 公司收购流程: 1、收购方与目标公司或其股东进行洽谈,初步了解情况,进而达成收购意向,签订收购意向书。 2、收购方在目标公司的协助下对拟收购的目标公司资产及其上权利进行清理,进行资产评估,对目标公司的管理构架进行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