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死亡会怎么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5 20:00:38 83 人看过

一、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死亡会怎么处理?

1、在侦查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死亡的,撤销案件;

2、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法院判决宣告前,被告人死亡的,法院只能对确认无罪的宣告无罪;

3、上诉人死亡后或被告人死亡后的上诉有效。

对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得提起刑事诉讼程序,已经开始追诉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驳回公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或者没有告诉的,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在民事诉讼中,结果就与所不同了,根据相关条文规定一般分为几种情况:

一、被告死亡,有遗产,有继承人的案件需要根据继承人是否同意参加诉讼分别对待。

(一)继承人表示参加诉讼的,变更继承人为被告,继续审理,已经进行的审理对变更后的被告仍然具有法律约束里,但被告仅以继承遗产的价值为限承担赔偿责任

(二)继承人表示不参加诉讼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的做法也不一致。

一般情况下继承人不同意参加诉讼时,通知其作为被告参加诉讼,查清遗产,判决以死亡的当事人的遗产承担责任。这样可以节省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三、审查起诉的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求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3款的规定:对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也要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以上规定的审查起诉的期限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来说的,实践中对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不受1个月至1个半月期限的限制,既可以在1个月至1个半月内完成,也可以超过这个期限,但是,必须贯彻迅速、及时原则,不得中断对案件的审查。此外,如果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在逃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中止审查,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出通缉的决定并通知侦查机关执行。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对在逃犯罪嫌疑人应当中止审查,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中止审查应当由审查起诉部门负责人提出意见报请检察长决定。中止审查的时间不计入审查起诉的期限。

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应当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依法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决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07: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人相关文章
  • 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有时间限制吗?
    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有时间限制的。侦查阶段是指侦查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各种证据材料,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查获犯罪嫌疑人,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一、相关内容拓展在侦查阶段,羁押分拘留和逮捕两种形式,其中拘留又分为公安机关侦查案件和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两种情况。拘留:公安机关侦查案件:羁押期限为十四日。这十四日包括: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为七日。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法律规定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羁押期限为十四日。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逮捕:
    2023-03-30
    437人看过
  • 审查起诉阶段归谁管理?
    一、审查起诉阶段归谁管理?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在中国,审查起诉活动是人民检察院职权之一,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经程序。在审查起诉中,人民检察院对侦查阶段查明的犯罪事实和搜集的证据进行全面复查,既是对侦查工作的检查和验收,又是侦查工作的深入和发展,其目的是进一步保证案件的质量。二、审查起诉的内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8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以下内容:1、事实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正确定罪量刑的前提,查明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正确定罪量刑的依据和基础。在查明犯罪事实和取得确实、充分证据的基础上,应当对犯罪的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恰当进行鉴别。犯罪的性质与罪名互相联系,密不可分,如果只认定了犯罪性质,而不认定具体的罪名,性质也难以定准。因为在同一性质的犯罪中,法
    2023-06-03
    392人看过
  • 未成年人会见笔录审查起诉阶段是否会审查
    一、未成年人会见笔录审查起诉阶段是否会审查?会,审查起诉阶段和刑事案件有关的证明材料全部会进行审查,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这五个事情就是检察院审查起诉时主要审查的内容。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那么满十四周岁以后,对于刑事责任的担负又应该从什么角度来分析定罪呢?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处罚也分几个级别。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
    2023-06-03
    402人看过
  • 审判阶段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人死亡了民事需另行起诉吗
    不需要,被告人死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但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人民法院经缺席审理确认无罪的,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二百九十七条被告人死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但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人民法院经缺席审理确认无罪的,应当依法作出判决。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被告人死亡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第二百九十七条被告人死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但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人民法院经缺席审理确认无罪的,应当依法作出判决。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被告人死亡的,人民法院可
    2023-06-14
    365人看过
  • 起诉的阶段是怎么审查的?
    审查起诉阶段的时间起算: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应当自人民检察院收到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的材料时起计算。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审查起诉阶段审查判断证据的意义是什么?审查起诉审查判断证据是指检察人员对侦查人员在侦查阶段收集的证据进行分析研究,鉴别证据的真伪,确定证据的证明力并依据查证属实的证据对整个案件事实作出是否起诉的诉讼活动。司法实践中,在侦查阶段收集的证据,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往往不免有的真、有的假;有的真中有假,有的假中有真;有的与案件事实有联系,有的与案件事实没有联系;有的能相互印证,有的则互相矛盾;有的仅反映案件的部分事实和局部情况,如此等等。因此在审查起诉阶段对侦查阶段收集的证据进行审查判断,是证明案件事实的决定性步骤。其重要意义有以下几点:1、可以鉴别证据的真伪,去伪存真,以保证采用的证据具有
    2023-07-22
    368人看过
  • 审查起诉阶段精神病鉴定会怎么样
    1、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审查中止是针对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潜逃或者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的情形。2、如果行为人案发时有刑事责任能力,审查起诉时没有行为能力的(间歇性的发病或者新患精神病),适用审查中止。3、如果是审查起诉期间,经依法鉴定行为人案发时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适用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一、审查起诉的期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求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3款的规定:对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
    2023-02-16
    304人看过
  • 审查起诉阶段怎么进行鉴定
    (一)检察院认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害人需进行医学鉴定:1、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进行医学鉴定;2、可以由检察院进行【必要时】:可以商请公安机关派员参加;必要时聘请医学、专门鉴定机构鉴定人参加。3、也可以由检察院送交由鉴定资格的医学机构进行。4、精神病医学鉴定:(1)发现犯罪嫌疑人由患精神病可能的:检察院应当依有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鉴定。(2)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近亲属以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病可能而申请进行鉴定:检察院也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鉴定;由申请人承担鉴定费用。5、对鉴定结论有疑问,可以进行补充鉴定、重新鉴定。一、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能干什么(一)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主要有下列权利:1.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刑事案件的诉讼文书主要包括立案决定书、拘留证、批准逮捕决定书、逮捕决定书、逮捕证、搜查证、起诉意见书等为立案、采取强制措施和侦
    2023-03-28
    122人看过
  • 审查起诉阶段证据不足怎么办
    审查起诉阶段证据不足需要退回公安机关来进行补充侦查的。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证据不足会直接释放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提出具体的书面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对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审查后,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向侦查部门提出补充侦查的书面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一、审查起诉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对监察机关移送起诉案件的审查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
    2023-02-27
    174人看过
  • 公安审查起诉阶段会有案底吗?
    犯罪嫌疑人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的,则不会有案底。一般没有法院的判决,就不会有犯罪记录,但有时候也会根据不起诉的原因来看。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没有判刑就没有刑事犯罪案底,不起诉决定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经审查后,认为依法不应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或者经退回补充侦查仍证据不足的,作出不将犯罪嫌疑人移送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决定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一、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一般来说,人民检察院的检察人员审查起诉,应当首先
    2023-04-10
    59人看过
  • 酒驾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告知书后怎么办?
    法院会在收到检察院移送的案卷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发委托辩护人告知书,收到了这个检察院已经把案卷移送到检察院,自然是已经起诉的。实践中,一般检察院批捕了的基本都要获罪。委托辩护人告知书为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所发,也就是说该嫌疑人已经侦查终结。根据法律规定,送达《委托辩护人告知书》属于检察机关受理公安机关提请审查起诉之后,最先开展的程序性工作之一。一、酒后驾车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
    2023-03-31
    133人看过
  • 审查起诉阶段四种特殊情形的处理
    1、发现无违法犯罪行为或者犯罪并非嫌疑人所为的(即程序倒流)《高检规则》第262、263条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发现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审查起诉部门对于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回本院侦查部门建议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也就是说,对这两种情形,不能作出不起诉处理,只能退回公安机关或者本院侦查部门处理,即所谓程序倒流。2、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的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的,一般先通过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来解决。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一次一个月。对于已经退回公安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对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的,根据《高检规则》第270、280条规定,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已经
    2023-06-11
    412人看过
  • 审查起诉阶段提审的意义
    审查起诉阶段提审居于承上启下的作用,这一段主要是对对侦查阶段收集的证据进行审查判断,是证明案件事实的决定性步骤。可以鉴别证据的真伪,去伪存真,以保证采用的证据具有客观真实性;可以确定证据的相关性及其证明力的大小,排除无关的证据,充分发挥与案件有关的证据的证明作用;可以根据确实、充分的证据,来决定案件是否起诉和不诉,从而做到不枉不纵,顺利地实现刑事诉讼任务。主要有以下三点意义:1、对卷宗审查的补充,对证据的全面复核在对卷宗材料进行审查的基础上,围绕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进行全面的证据复核。要通过提讯,发现供述与其它证据或已证事实间的矛盾,再通过审查手段,对发现的矛盾加以排除。2、对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进行亲历检验审查起诉以书面审查为主,提讯犯罪嫌疑人给我们提供了当面审核供述真实性的机会。与书面审查相比,提讯可以更为直观的对供述进行审查,不仅可以通过供述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查,同时可以通过嫌疑人做供
    2023-03-31
    50人看过
  • 什么是移送审查起诉阶段?
    一、什么是移送审查起诉阶段?其主要内容是:对移送审查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法做出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纠正违法情况;复查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申诉;对侦查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而要求复议、提请复核的进行复议、复核。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阶段,为了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认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犯罪性质和罪名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项诉讼活动。它是实现人民检察院公诉职能的一项最基本的准备工作,也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手段。因此,它对保证人民检察院正确地提起公诉,发现和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具有重要意义。二、受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7日内进行审查,审查的期限计入审查起诉的期限。人民检察院收到侦查机关的起诉意见书后,应当指定检察人
    2023-06-03
    169人看过
  • 审查起诉下面是什么阶段?
    审查起诉是检察院公诉科的工作,下一步就起诉到法院,然后就开庭,审查起诉期限最长为六个半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查起诉的时间为一个月,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也就是一个半月。但如果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时间为一个月,案件送到检察机关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时限。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因此,审查起诉的最长时间为六个月另半月。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其主要内容是:对移送审查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法做出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纠正违法情况;复查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申诉;对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而要求复议、提请复核的进行复议、复核。二、受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
    2023-06-03
    493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人
    词条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继承人
    相关咨询
    • 审查起诉阶段是被告还是罪犯
      山东在线咨询 2021-09-30
      审查起诉阶段也只是被告人,而不是罪犯,没有法院的判决任何机关不能定谁谁有罪。侦查阶段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的称谓是“犯罪嫌疑人”,法院审理阶段的称谓是“被告人”,第二审诉讼中的称谓是“上诉人”或者“原审被告”,再审程序中的称谓是“申请人”。从广义角度来说,“罪犯”与“犯罪分子”并无实质性的区别,其含义是指触犯国家刑法,正受到刑罚处罚或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的人。从刑事诉讼的程序上说,不同的阶段有
    • 审查起诉的审查阶段会不会被逮捕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7
      刑事案件不经过逮捕是可以进入审查起诉阶段。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之一,不是必须的程序。刑事案件一般程序: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
    • 审查起诉阶段被害人人数多如何告知?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0-25
      审查起诉阶段被害人人数多依法三日内必告知,但是这个告知也不是说拿到案卷后第一时间翻到电话号就开打,先阅一遍卷,初步了解下大致是个什么案情,都有什么人物,人物关系都是怎样的,亲密程度如何,有哪些不清楚的地方是被害人本人或者被害人家属能够提供线索或方向的,有了这些信息,带着问题进行告知。
    • 审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时间有限制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8-10
      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有时间限制的。侦查阶段是指侦查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各种证据材料,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查获犯罪嫌疑人,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 当事人只委托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到了审查起诉阶段会被通知律师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4
      当事人只委托律师在侦查仪阶段,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不会通知律师继续介入处理。另外,如果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