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贪污所补偿的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7 09:55:50 130 人看过

村委会挪用贪污征地补偿款涉嫌贪污罪。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贪污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村委会主任换届选举问题

村委会换届选举贿选无效。对于破坏依法进行选举秩序的行为,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七条规定,贿赂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当选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五款,对于破坏依法进行选举秩序的行为,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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