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失效的法律后果及其原因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16:03:23 482 人看过

要约失效,即要约丧失法律拘束力。要约失效后,要约人不再受其约束,受要约人也终止了承诺的权利。要约失效后,合同即失去了成立的基础,受要约人即使承诺,也不能成立合同。《民法典》规定,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拒绝要约,包括明确表示拒绝,或对要约进行了修改、限制或扩张。要约人一旦收到受要约人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要约的通知,要约即因被拒绝而终止效力。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后即使在承诺期限内又表示同意的,其意思表示也为发出的新要约。

(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只要撤销符合法律规定条件,要约即失效。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的有效期限也就是受要约人可以承诺的有效期限。在该期限届满时,受要约人未为承诺的,要约就失去效力。在该期限届满后,受要约人又表示接受要约的,该意思表示不为承诺,只能看作是一种新要约。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对要约修改后的“承诺”视为受要约人对要约人发出的新的要约,是对原有要约的拒绝。

一、要约的失效撤回可以吗

要约的失效撤回是可以的,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二、要约失效的条件有哪些

(一)受要约人拒绝或提出反要约。要约可因受要约人拒绝或反要约而终止。要约一经拒绝即终止,受要约人不能再通过承诺恢复其效力。如果承诺是附有条件的,包含了新的条款或者以某种方式改变了原要约中的条款,则构成了反要约,反要约是一项新的要约,而不是有效的承诺。反要约构成对原要约的拒绝,使原要约终止。

(二)要约人撤回或撤销要约。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间可以撤回要约,即使是不可撤销的要约,也可以撤回,只要撤回的通知先于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撤回的目的就是阻止尚未生效的要约生效。撤销要约目的是使已经生效的要约失效,但是由于此时要约已生效,受要约人已取得了承诺的权利,所以,撤销要约的通知必须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间到达受要约人。

(三)要约的期间已过。要约规定了承诺的期间,而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届满前未作出承诺,则要约自行失效。如果受要约人在承诺期满后作出承诺,只能算作新要约,只有对方再进行承诺后,合同才成立。没有规定承诺期间的要约,如果双方以对话形式磋商,则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受要约人必须对此对话要约立即承诺,否则要约失效,对话包括面对面的对话和电话对话;如果要约双方分处异地,以信函方式发出要约,如果受要约人在“依通常情形可期待要约到达的期间内”或是“合理的期限内”未作出承诺,则要约失效。

(四)因法律原因终止。如果要约人或受要约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破产,标的物灭失或变得不合法,要约均自行失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06: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无效劳动合同的产生原因及其后果是什么?
    无效劳动合同情形: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劳动合同会产生的后果:1、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2、无效劳动合同是由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造成的。在确认其无效的同时,如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无效劳动合同常见情形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3、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如虚假承诺优厚的工作条件。4、订立程序形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如双方当事人未经协
    2023-07-05
    225人看过
  • 遗嘱形式的要件及其法律效果
    口头遗嘱的有效条件为必须是被继承人处于危急情况下之下,如果不订立的话,也许将会没办法订立;口头遗嘱的订立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被继承人没有脱离危险或者脱离危险也没办法定订立书面遗嘱的,则此时口头遗嘱是有效的。口头遗嘱的内容包括什么口头遗嘱的内容包括:本人身份的说明、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本人遗嘱法律效力的说明、本人财产的说明、本人保险的说明、本人相关事务的执行债权债务、以前订立遗嘱的情况,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的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2023-07-03
    123人看过
  • 合同失效后的赔偿及其法律规定
    毁约合同的赔偿: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租赁合同毁约要赔多少租赁合同毁约要赔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数额为限,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不超过20%”,应是指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但这只能适用于定金约定,约定的定金高于主合同标的额20%的部分,法院不会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
    2023-07-11
    205人看过
  • 导致患者延误治疗的原因及其后果
    因患者原因延误治疗导致不良后果主要指的是患者以下行为:1、患者对医疗行为不理解,不按医嘱服药和私自服药;2、患者出于某种动机和目的,不真实反映病状;3、全麻醉手术擅自进食发生受损中或手术后呕吐反流致患者死亡;4、术后过早进餐,隐瞒呼吸道吸入异物的情节,导致医生将呼吸道异物误诊为呼吸道炎症,延误病情;5、不遵医嘱擅自喂食禁忌药物或食物。违法医疗广告的成因违法医疗广告屡禁不绝,究其原因,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1广告法律法规不够健全,违法成本太低改革开放30年来,广告业也走上了法治轨道,形成了以宪法为基本大法、以广告法为核心、以各种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为框架的广告法律体系。但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还存在着不少漏洞和许多不足,以1994年的《广告法》为例,它已经远远落后于形势。首先,从《广告法》的性质和地位看,它应当是我国广告业的部门法。但从实际的功能和定位看,主要是国家对广告业和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因
    2023-07-06
    204人看过
  • 刑法律效期限及其法律效果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时效规定如下:1、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二十年。二十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应当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79刑法追溯时效规定了哪些内容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时效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对于“法定最高刑”的确定,应根据刑法规定的条款和量刑幅度,按法定最高刑来计算追诉期限。如果所犯罪行的刑罚分别规定有几条或几款时,按其罪应适用的条款的法
    2023-07-04
    142人看过
  • 自然失业的原因及其影响
    摩擦性失业。摩擦性失业是指在经济中由于正常的劳动力流动而引起的失业。也称为工作转换中的失业,或寻找工作性失业。结构性失业。结构性失业是由于经济中一些制度上的原因所引起的失业。这些制度上的原因主要包括:最低工资法、效率工资和工会的存在:最低工资法:当存在这种立法时,劳动市场会出现供大于求,从而有失业。引起长期中自然失业的原因是什么自然失业的原因:摩擦性失业。摩擦性失业是指在经济中由于正常的劳动力流动而引起的失业。也称为工作转换中的失业,或寻找工作性失业。结构性失业。结构性失业是由于经济中一些制度上的原因所引起的失业。这些制度上的原因主要包括:最低工资法、效率工资和工会的存在:最低工资法:当存在这种立法时,劳动市场会出现供大于求,从而有失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
    2023-07-05
    439人看过
  • 法人合并及其法律后果
    一、法人合并及其法律后果法人合并,是指法人在组织上变更的一种。由两个以上的法人合并为一个新法人,原来的法人失去权利能力和民事主体资格。应经主管机关批准,依法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的,还应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并应及时公告。法人发生合并,它的权利义务,除法律、法令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合并的法律后果:(一)法人的变更.成立和消灭因合并而消灭的法人办理注销登记,因合并而成立的法人办理设立登记,因合并而继续存在的法人办理变更登记。在新设合并中,被合并的两个法人都终止了,因此应当办理注销登记,而合并后的法人属于新设应当办理设立登记。在吸收合并中,被吸收的法人终止了,因此办理注销登记,而吸收另一个法人的法人仍然继续存在,但是却发生了变更,所以应当办理变更手续。(二)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合并前法人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合作后的法人概括承受二、一个公司法人能集资吗公司法人代表公
    2023-04-26
    75人看过
  • 诉讼系属及其法律效果
    诉讼系属是指诉讼存在于法院的事实状态,即是指特定当事人之间的特定请求,已在某个人民法院起诉,现存在于法院而成为法院应当终结的诉讼事件之状态。法律效果:(一)诉讼法上的效果:1、管辖恒定。2、当事人的确定与恒定3、诉讼标的之恒定4、禁止重复起诉5、提起反诉之准许(二)实体法上的效果:1、权利保存的效力。诉讼系属所产生的权利保存的效力主要是诉讼时效的中断和除斥期间的遵守。2、权利扩张的效力。3、权利强化的效力。一、起诉不还钱有效么起诉不还钱的人在诉讼时效内有用起诉不还钱的人在符合起诉条件和诉讼时效内有用首先,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其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
    2023-02-26
    148人看过
  • 要约会产生什么法律效果以及要约失效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要约会产生什么法律效果要约会产生拘束力的法律效果。要约的拘束力,包括对要约人的拘束力和对受要约人的拘束力两个方面。对要约人的拘束力,表现在要约生效后,要约人即不得撤回、撤销或对要约加以限制、变更和扩张。法律对要约人所加的这种义务,目的在于保护受要约人的利益、维护交易的安全。在一定条件下,法律也允许要约人撤回、撤销或变更要约的内容。对受要约人的拘束力,在理论上又称为要约的实质拘束力,是指受要约人于要约发生法律效力时,取得依其承诺而使合同成立的法律地位。它实际上是法律赋予受要约人以承诺的权利。要约人即使在要约中规定受要约人应通知其是否承诺,受要约人也不受约束,除非双方有预先约定,如不通知,则视为以默示方式承诺。二、要约失效的情形包括哪些要约失效的情形主要有:1.对要约的拒绝。受要约人接到要约后,通知要约人不同意与之签订合同,则拒绝了要约。在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该要约失去法律效力。2
    2023-06-25
    298人看过
  • 破产界限及其法律后果
    一、破产界限及其法律后果企业破产的界限一般都是有两个方面,一个是企业严重亏损,另一个则是无法清偿到期的债务引发的债务纠纷严重。破产宣告对破产企业一般职工的效力,是指企业被宣告破产后,职工原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即可依法宣告解除,职工成为失业人员,有权依据的规定,优先获得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基本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该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后重新自主就业。破产企业应当自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裁定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但经管理人允许,破产企业可以在破产程序终结之前,以管理人的名义从事与清算工作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如果破产企业在此期间对外签订合同,并非以管理人的名义,并且与清算无关,应当认定无效。破产宣告后,管理人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变价分配,企业的法人资格并不立即消灭,只有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之后,管理人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此时企业的法人资格才正式消灭。二、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1、成立
    2023-06-06
    409人看过
  • 虚假抽奖会被发现的原因及法律后果
    虚假抽奖,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由工商部门进行罚款。情节严重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虚假收入证明的法律后果可能构成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诈骗罪是怎样规定的诈骗罪规定:1、诈骗公私财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3-02-12
    150人看过
  • 票据伪造及其法律后果
    票据的伪造,是指假冒他人名义为票据行为的不法行为。狭义的票据伪造,指假冒他人名义为出票行为。广义的票据伪造,指假冒他人名义而为的各种票据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等票据行为的伪造。票据伪造是不法行为,不能发生票据行为的效力,即不能像真实票据行为那样,发生票据权利义务。但是,这种不法行为,能够发生票据法上规定的其他效果。1、伪造人无票据责任,但负其他法律责任。伪造行为人未在票据上签章,因而不能依票据文义责其负票据责任。为保护票据当事人合法利益,惩治和防止票据伪造行为,票据法和刑法都规定票据伪造人的法律责任。依照《票据法》第103条、第l04条、第107条,伪造人的法律责任,分为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伪造人的民事责任,是侵权赔偿责任,应向善意持票人赔偿。2、被伪造人无票据责任而对伪造人有权利。被伪造之人,未在票据上签章,也未授权别人代理票据行为,自然不应负担票据责任。反而可依《票
    2023-06-06
    267人看过
  • 要约的构成要件,要约失效原因有什么
    构成要约的要件是系特定的人表示的意思,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的发出,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要约失效的原因是要约人撤销要约,特定条件下的要约人或受要约人死亡,受要约人未在承诺期限内承诺等。一、要约的构成要件要约的构成要件是: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3.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的发出4.要约人向谁要约也就是希望与谁订立合同,要约只有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才能够唤起受要约人的承诺,要约必须向特定人发出,向不特定人发出的的建议即为要约邀请,只有向特定人发出要约,一旦受要约人发出承诺,即能够成立合同。5.要约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6.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要约只有在送达到以人以后才能为受要约人所知悉,才能对受要约人产生实际的拘束力。二、要约失效原因有什么要约失效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要约人撤销要约。
    2023-06-04
    207人看过
  • 阴阳合同的法律限制及其法律后果
    阴阳合同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要看具体情况。1、阳合同的有效性。一般而言,阳合同因不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而不具有法律效力,是无效的,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2、阴合同的有效性。阴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被认定为有效合同。阴合同只要内容合法,也受法律保护;3、利用阴阳合同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以合法形式掩盖违法目的,不仅伪装的阳合同无效,而且伪装的阴合同因内容违法而无效。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一个不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达,而是逃避或掩盖某种目的;内部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达。贷款阴阳合同的法律问题限制有哪些?在阴阳合同效力上形成了两条对立的规范:(一)为保卫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即全部无效。(二)为促成交易,即使现售合同上的价格条款无效,但其他条款与真实合同不抵触的仍有效,即部分无效。法院对阴阳合同效力的认
    2023-07-03
    16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要约约定的内容失效原因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7-26
      要约失效的原因有: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 经济法中约定的要约失效的法律原因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29
      要约失效,即要约丧失其法律效力,要约人和受要约人均不再受其约束。要约失效的原因有: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 代理法律概述及其存在原因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2
      代理离婚法律概述那么离婚有真正的“代理”直通车吗代理离婚能通过合法途径实现吗律师提醒离婚手续必须当事人亲自办理,非特殊情况诉讼不能“全代理”,代办离婚存在隐患。代理离婚存在原因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的婚姻观也从传统单纯趋向现代复杂。离婚不再是有损道德、丢颜面、败坏社会风气的丑事。当爱情变成仇恨,当婚姻变成桎梏时,解除婚姻是必然的。《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婚姻自由包含结婚自
    • 要约失效的原因是什么,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11
      要约失效的情形有:要约被拒绝、要约人撤销要约、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了实质性变更(改变了: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办法为实质性变更)不是以上任意一种,就不是要约失效的原因。
    • 新婚姻法24条产生债务的原因及法律后果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9
      1、您说的应该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2、其全文如下: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3、因为这是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举债,如无特殊原因属夫妻共同债务,就像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得财产,一般情况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