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待遇的关键注意事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13 14:01:45 405 人看过

一、申请工伤待遇的关键注意事项

申请工伤待遇的关键注意事项:

1.医疗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三大目录的范围,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发生工伤后超过三十天申请工伤认定的,自工伤认定受理次日起的工伤医疗费用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次日起,在规定的缴费周期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该参保职工发生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支付费用。

二、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流程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的流程是:

1.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在24小时内电话报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并向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备案,5个工作日内提交《工伤事故备案表》。

2.工伤认定:职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在30内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4.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职工受伤认定为工伤、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用人单位应在接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15日内,提交相关资料到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22: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注意事项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您退休生活提供一份保障。2006年以来,我省基本养老金水平每年以10%的幅度提高,极大地改善了企业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面临退休的您,是否清楚申请养老金的条件以及具体办理的流程呢?异地如何转移?养老金又如何计算?以下就让社会保险经办人员为您解答。哪些人要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和职工,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依法都应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保经办人员特别提示,职工与企业自行签订的免交养老保险协议不受法律保护。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需要缴纳多少钱呢?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个人以本人月收入的8%缴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范围内自行选择基数,按20%的比例缴费。从2018年1月
    2023-05-31
    190人看过
  • 用人单位申报工伤医疗待遇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用人单位申报工伤医疗待遇时,经办人应提供以下材料:(一)用人单位的授权书;(二)伤者的委托书;(三)工伤员工医疗的有关材料和有效票据,所提供票据应与病历本上的日期、姓名一致,并附上费用明细清单;(四)工伤员工填写的《工伤职工自愿不做劳务鉴定保证书》或提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五)经社保部门核准的《深圳市工伤保险大型治疗项目准单》(使用特殊检查治疗项目的);(六)《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单位出具事故相关各方(含保险公司赔付)承担伤者医疗费的证明(属于机动车事故的);(七)其他相关材料。
    2023-06-14
    334人看过
  • 无锡工伤康复申请注意事项
    自2013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工伤认定后,向我市省级工伤康复定点机构提出工伤康复申请。一、提出工伤康复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无锡市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2、身份证复印件;3、工伤认定书复印件;4、门诊病历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医学诊断证明、检查化验报告、手术记录、出院记录等病历资料复印件,其中住院期间病历资料要加盖医院病历复印专用章。二、我市省级工伤康复定点机构名称及地址:1、无锡同仁(国际)康复医院,地址:无锡市钱荣路158号;2、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无锡手外科医院),地址:无锡市梁溪路999号(小桃园)。附件:
    2023-05-29
    182人看过
  • 向工保局申请工伤待遇的项目有哪些?
    工伤待遇应当根据鉴定结果来具体确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可以享受以下工伤医疗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1、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治疗工伤所需费用。2、康复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3、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的费用。4、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外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5、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费用。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
    2023-06-20
    354人看过
  • 工伤待遇向伤者发放写申请应该注意什么?
    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工作,无论什么工作我们在工作中受伤的事情有时都是不可避免的。对于工作中受伤到了一定的程度之后我们就可以认定为工伤。但是工伤的认定还是要有申请的。那么工伤待遇向伤者发放写申请应该注意什么呢?【工伤办理程序】《工伤保险条例》规定:1、【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停工留薪期】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3、【工伤鉴定】职工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
    2023-04-19
    263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划转代理意见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工伤保险待遇划转纠纷怎么解决?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二)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三)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四)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二、领取工伤待遇需要准备的资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3)工伤发生当月的缴纳工伤保险费名册(缴费大厅负责人签字盖章)(4)医疗机构收费收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另有用途请事先自行复印);(5)住院的提供住院证明、医疗证明书、病案首页、住院病历、出院小结、出院证明;门诊提供病历
    2023-03-25
    220人看过
  • 如何申请工伤待遇?申请工伤待遇有时间限制吗
    一、如何申请工伤待遇?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2、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4、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二、申请工伤待遇有时间限制吗工伤认定也好,工伤等级鉴定也好,归根结底是要进行工伤待遇赔偿,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落实,不受侵害。对于申请工伤待遇赔偿从期限上来看可以分两种。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这里需要注意的期限与工伤认定一样,即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
    2023-06-07
    190人看过
  •  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注意的四个关键点是什么?
    该段内容讲述了工伤的认定标准。根据通常情况,工伤时间限制在工作时间以内,空间界限通常在工作场所内。但《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5条也规定了特殊情况下工伤的范围。只要伤害是因执行职务或业务而发生,即使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外,也属于工伤。相反,伤害虽然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但不是由于执行职务或业务而发生的,也不属于工伤。时间限制:通常,这种限制仅限于工作时间。特殊情况下,尽管发生时间在工作时间外,也属工伤。(2)空间界限:一般情况下,只限于工作场所内。但《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5条也规定了特殊情况。(3)职业或业务界限:只要伤害是因执行职务或业务而发生,即使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外,也属于工伤。相反,伤害虽然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但不是由于执行职务或业务而发生的,也不属于工伤 工 伤 认 定 条 件 : 时 间 、 空 间 、 职 业 或 业 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2023-09-03
    50人看过
  • 继承房产须要注意的关键事项
    一、继承房产须要注意的关键事项继承房产须要注意的关键事项有:1.房产公证;2.办理房产更名手续;3.房产继承的几大误区;4.其它。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
    2023-08-02
    500人看过
  • 工伤待遇规定是怎样的?怎么申请工伤待遇?
    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二、伙食补助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2、要求:住院期间。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三、交通食宿费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四、康复治疗费1、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6款。2、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五、辅助器具费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
    2023-04-04
    414人看过
  •  申请工伤的注意事项:最新指南请查阅
    工伤职工需要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时,需要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此外,还需要提供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后,就可以等待工伤认定结果了。工伤职工需要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时,需要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此外,还需要提供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后,就可以等待工伤认定结果了。 【 工 伤 认 定 所 需 材 料 】根据您提供的素材,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
    2023-09-18
    406人看过
  • 关于工伤的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2、如果单位不承认和工伤职工存在劳动关系,首先确认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就要注意收集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相关证据,如工资卡、工资单、考勤卡、暂住证以及其他一切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这些证据材料可以是书面证据,也可能是证人证言、录音证据、实物证据、电子证据等。3、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
    2023-02-19
    120人看过
  • 工伤请律师注意事项
    劳动仲裁程序
    工伤鉴定以后,可以根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投保的,则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与用人单位协商不了的可以向劳动仲裁提请仲裁。与单位协商不了的,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帮助维权。那么请律师时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一般应注意以下几点:1.如果有选择的话,尽量选择专门处理工伤或者劳动争议的律师。2.如果自己无法找到专门处理此类案件的律师,可以在当地找一家规模比较大的律师事务所,规模大的律所一般管理规范,要求严格,对委托人的案件会有充分的后备保障。3.经过与律师协商沟通,确定委托律师以后,要跟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至少一式三份,一份由承办律师订入案卷,一份存律所,一份由当事人保管。4.请律师就是购买法律服务,没有什么固定标准,关键是选择适合您自己案件的律师。一、劳动仲裁律师费用多少1.一般劳动仲裁的诉讼是根据额度的大小来计算的,涉及到财
    2023-03-19
    380人看过
  • 买保险注意七项关键
    一项调查显示,在已购买保险的市民中,不清楚合同免除责任条款的高达45.4%。为了尽量避免出现后索赔难的现象,购买保险产品应关注几个方面。●明确保险责任不同的险种有不同的保险责任,只有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才会履行赔付义务。如意外险一般规定,只有在被保险人因意外身故或高残才给付保险金,而被保险人若因疾病出现身故,保险公司就不给付保险金。再如定期寿险,只有在约定的期限内出现风险保险公司才负有给付保险金的义务,超出此时间范围,保险公司也不赔付。●知晓责任免除保险并不保所有的险,所有的保险条款都会有“责任免除”条款,会写明“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如一般住院医疗都将“社会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规定自费的药品、检查、手术、治疗及其他项目”列入责任免除范围,在此条款下,被保险人为治疗而购买自费药品,即使所花金额在保额内,也不会得到理赔。另外,补偿性的保
    2023-06-05
    10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具体是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5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1、居住在异地的工伤人员或待遇领取人选择邮政支付方式时候,必须填写邮政地址。 2、当待遇领取人为工伤人员本人时候,无需填写待遇领取人姓名。 3、必须认真填写用人单位基本信息。 4、必须注明工伤认定书出具的日期。 5、工伤保险待遇原则上是支付给工伤保险待遇领取人,若用工单位发生垫付,则填写已垫付金额,并提供相关凭证,社保机构将垫付费用支付至用人单位基本银行账户即可。
    • 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包括哪些,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18
      工伤事故损害赔偿,是指用人单位不参加工伤保险,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时应当向工伤职工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包括工资福利待遇、治疗工伤的医疗费、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护理费、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费用、构成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用人
    • 在享受待遇申请的办理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7
      1.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失业人员办妥申领手续之月开始计算。由于失业保险金结算期为每月15日,每月14日(逢法定节假日提前)前办理的,从当月起发放;15日(逢法定节假日提前)后办理的,其当月失业保险金于次月补发。如办理申领手续当月仍有原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向后顺延。2.失业保险基金支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职工医疗保险费的结算期为每月25日,由于职工医疗保险待遇遵循“当月缴费、
    • 用人单位申报工伤医疗待遇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15
      门诊工伤医疗费报帐需要准备的资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 2、发票原件(经办人签名); 3、工伤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门诊病历,购药的发票要相应的处方或药品明细单,属于检查的发票要相应的检查报告单; 5、转帐帐号。 注:1、属于工伤的门诊费用治疗请勿用医保卡支付! 2、就诊应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药店发票一般不予报销! 住院报帐需要准备的资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 2、发票原件(经办人签
    • 借款合同的关键要素及注意事项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12-15
      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日期、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 2. 只要具备债务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尽管是后来添上的),但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 3. 一旦产生争议,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的,人民法院也会采纳。 在写借条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