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纠纷:宁翰成、张文荣因与被上诉人戴恕任、原审被告宁学章、刘淑华租赁合同解除是针对仍存续的合同关系而言的,对业已终止的租赁关系,不应再行判决解除。故原审法院在《拆迁公告》发布后仍于2003年10月14日确认租赁合同解除,并判令宁翰成、张文荣腾房不当,应予纠正。
关于租金问题。由于戴恕任并未就本案提起上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的规定,本院对原审判决中宁翰成、张文荣应否给付戴恕任自1998年至2002年的房屋租金价差部分不予审查。由于原审判决判令宁翰成、张文荣按月租金94.8元计算,从2003年1月起至腾房之月止给付戴恕任租金,宁翰成、张文荣不服,提起上诉,故宁翰成、张文荣应否给付戴恕任2003年的房屋租金及按何种标准计算房屋租金,属二审审查范围。虽然自1998年至2002年戴恕任每年按200元收取租金,但由于双方对租金数额无书面约定,根据沈阳市物价局沈价发(1997)134号文件规定,自1998年3月起,房屋租金已调整为每平方米2.4元,故对2003年的房屋租金,戴恕任有权依照政府部门确定的私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原审判令上诉人每月按94.8元给付被上诉人租金并无不当。由于戴恕任在原审中要求宁翰成、张文荣给付租金6800元的诉讼请求,系戴恕任在原审2003年7月开庭审理时当庭增加的诉讼请求,故原审判令租金应截止到请求之月即2003年7月止,对原审庭审时尚未发生的租金(即2003年8月及8月以后的租金)不存在请求和给付的问题。故原审判令宁翰成、张文荣给付租金至腾房之月止不当,应予纠正。
3、关于本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戴恕任向原审法院起诉时,已向原审法院交纳410元案件受理费,后戴恕任增加诉讼请求,要求宁翰成、张文荣给付租金6800元,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戴恕任应补交案件受理费272元,而原审法院却收取2000元,明显违反《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本着司法为民的精神,原审法院多收取的1728元案件受理费应由原审法院退还于戴恕任。当事人提出上诉后,原审法院代本院应收取上诉案件受理费410元+272元=682元,而原审法院却代收2410元,多收取1728元,多收部分应由本院依法退还于上诉人。
综上,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沈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2003)大民一房初字第180号民事判决主文第一项、第三项;
二、变更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2003)大民一房初字第180号民事判决主文第二项为:宁翰成、张文荣给付戴恕任2003年1月至7月房屋租金663.6元(39.5平方米×2.4元×7个月),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付清;
三、驳回上诉人及被上诉人其他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682元,由宁翰成、张文荣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682元,由宁翰成、张文荣负担341元,戴恕任负担341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白云良
代理审判员曹桂岩
代理审判员高子丁
二00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韩鹏
本案判决所依据的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沈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房屋和落实私房政策带户返还房屋的,原租赁关系终止。被拆迁人的补偿金额,按照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补偿;住宅房屋承租人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最低补偿标准给予补偿;对非住宅房屋承租人按照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的60%给予补偿。
-
王某与刘某租赁合同纠纷上诉案
492人看过
-
吴述华与张洪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446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上诉一)
145人看过
-
张申林因与张玉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97人看过
-
房屋租赁纠纷的原因
101人看过
-
房屋租赁纠纷的原因
50人看过
住房租赁合同纠纷是房地产纠纷。 房地产纠纷是指房地产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房地产权利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确定管辖。房地产登记的,以房地产登记簿上记... 更多>
-
合同纠纷与房屋租赁纠纷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5合同纠纷您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的解除您好,对于合同解除,主要是合同履行目的不能才导致合同的解除。负有过错的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
-
怎么举证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房屋租赁纠纷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221、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事业法人、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讼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 2、证明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证明房屋产权的证据; (2)租赁许可证及租赁登记证明;
-
房屋租赁纠纷中住房租赁纠纷谁是适格原告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71、不能。必须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原则。2、《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房屋租赁纠纷中原告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的证据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22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原告应当根据自己的诉讼请求提供相应的证据,一般应当提供租赁合同、转账记录、租金收据、聊天记录等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