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在什么情况下视为成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08:52:07 150 人看过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合同在以下情况下视为成立:

1、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2、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

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一、车辆买卖合同能不能签字

车辆买卖合同签字盖章后成立,如果合同中没有另外约定生效时间或者生效条件的,自成立时起生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一、二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二、怎么样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

依法成立生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百零二条第一、二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12: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生效相关文章
  • 在什么样的情况合同是成立的?
    1、必须具有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当事人对合同内容协商一致;3、具备要约和承诺;4、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必须是有行为能力人;5、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必须意思表示真实;6、签订合同内容不准侵犯国家或个人利益;7、合同内容不准有欺诈、胁迫、显失公平、乘人之危。一、电子合同的成立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电子合同的成立条件如下: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情形。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怎么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可撤消合同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由于欠缺合法性,根据法律规定,享有撤消权的合同当事人,可依其自主意思而使归于消灭。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可以撤消合同。1、因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而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重大误解”指一方当事人因自己的过失导致对合同内容等发生误解
    2023-03-29
    197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视为作品发表了
    发表权,是作者决定将作品公之于众的权利。但作者行使发表权,一般是采用一定的行为来行使的,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推定作者行使或者同意行使发表权;(一)作者与图书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以图书形式出版作品。(二)作者向报社、杂志投稿,视为作者同意发表作品。但此处需要注意的是,报纸、杂志社有权决定是否在本社的报纸或杂志社上发表作品,但在没有作者明确授权的情况下,接受作品的报纸、杂志社无权将该作品再转投其他报纸、杂志社,也无权将已在本社发表过的作品擅自使用在本社出版的其他刊物上更无权未经作者同意摘登其作品。这些行为都是作者著作权中的发表权和修改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权中的内容,如果擅自行使,则侵犯了作者的著作人身权。(三)作者同意在公众场合表演、放映、展览、广播其作品。(四)作者同意摄制电影或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以将其作品固定在载体上。(五)作者同意将其作品以有线或者无线的方式提供给公众,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
    2023-02-17
    126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视为商标侵权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一、商标侵权该如何处理首先,要注意对证据的收集。因为只有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才有利于行政执法机关或司法审判机关对某一行为是否是侵权行为尽快的加以认定。因此证据是影响案件办理的前提条件。概括地说,这里所说的证据主要是指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被侵权人的在先权利证明文件(包括商标注册证、专利(专利专利申请申请专利)证明、版权登记证明、与案件有关的获奖情况证明等)。2、被侵权人的产品样本。3、侵权产品样本。4、购买侵权产品的证明。这里主要是指购买发票。在发票上一定要注明侵权产品名
    2023-02-11
    169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什么情况下合同中止
    合同中止履行的情况包括:1、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对方丧失信誉,存在转移资产等行为;3、对方丧失履行能力等。一、企业欠款纠纷怎么处理企业应对欠款纠纷的方式如下:1、掌握合同起草权,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前提下,预置利己条款;2、争取担保,欠款不能清偿时,由保证人承担清偿责任,或拍卖、变卖抵押物优先受偿;3、尽量采取先款后货方式或者先定金后发货的交易方式,必须采用先货后款方式的,应当固定和保存交接手续;4、有证据证实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丧失商业信誉时,应当中止履行,要求对方提供担保;5、关注债务人财产状况与变动,为诉前财产保全和强制执行奠定基础。二、如何保障合同的不安抗辩权?履行合同的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的,可以中止履行。对方提供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
    2023-04-02
    66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该承诺不构成合同
    1、承诺合同在什么情况下不成立合同不具备成立要件,即不成立。如果未建立合同,则存在以下情况:1。一个人独自签订合同。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没有要约和承诺协议。合同的目的不确定。支付重要合同中的未付项目5。经核准登记后才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核准登记手续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并履行的2。区分合同的订立和效力1。内容判断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即主体就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协议。合同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效力。合同是否成立是一个事实判断。其重点是判断合同是否存在,合同是否有效是一个法律价值判断问题。其重点是判断合同是否符合法律精神和规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判断合同是否成立,结果只能是合同成立与否,而判断合同是否有效,结果可以是有效的、无效的、效力待定的、可变更的、可撤销的等等。意思自治原则适用于合同的订立。当事人有订
    2023-05-07
    187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有限合伙人不被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法律咨询:在什么情况下,有限合伙人不被视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律师回答:(I)参与普通合伙人进入或退出合伙企业的决定(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3)参与选择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有限合伙企业的审计业务(4)取得有限合伙企业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五)在涉及有限合伙企业自身利益的案件中,查阅有限合伙企业的财务会计账簿和其他财务资料(6)当有限合伙企业的利益受到侵犯时,向责任合伙人索赔或提起诉讼(7)当执行合伙人懒于行使其权利时,为了企业的利益,敦促其行使其权利或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VIII)依法为企业提供担保以合伙企业事务为代价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权利。因此,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受到某些限制。修订后的《合伙法》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向合伙企业提供劳务;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法》第十四条设立合伙企业的有关内容规
    2023-05-07
    292人看过
  •  下列情况均视为工伤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这段内容讲述了工伤的认定范围。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中突然患病或者遭受意外伤害导致死亡,以及在参加抢险救灾等活动中受到伤害,都可以被认定为工伤。此外,如果职工原本在军队中服役并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后来转移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也可以被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若职工突然患病且在48小时内经过抢救未能成功,或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导致死亡,这些情况均属于工伤范畴。2.在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职工若受到伤害,则可认定为工伤。3.若职工原本在军队中服役并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后来转移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这种情况下也可以认定为工伤。 军 队 革 命 伤 残 军 人 转 移 后 旧 伤 复 发 可 认 定 为 工 伤根据《伤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三条,军队革命伤残军人转移后旧伤复发可认定为工伤。因此,对于军队革命伤残军人转移后旧伤复发的情况,应按照工
    2023-09-08
    474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保险金视为遗产呢?
    什么情况下保险金视为遗产呢?(1)没有指定受益人;(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一、保险受益人的条件有哪些受益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受益人是享受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受益人享受保险合同的利益?,领取保险金,但他并非保险合同当事人,且不负交付保险费的义务。2、受益人是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指定的人。保险合同生效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中途撤销或变更受益人,无需征得保险人的同意,但必须通知保险人,由保险在保险单上作出批准后才能生效。如果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投保人变更或撤销受益人时,需征得被保险人同意。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没有在保险合同中指明受益人的,则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二、保险未写受益人怎么办保险没有写受益人的由他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人身保险的受益人一般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没有指定受益人
    2023-04-11
    288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徇私舞弊罪被视为专项规定?
    商检徇私舞弊罪是指国家商检部门和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故意伪造检验结果,对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和机构的正常活动及国家其他有关机关的正常活动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该罪行的客观表现为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故意伪造检验结果,主观方面则要求故意条件下才能构成。犯罪的对象是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和机构的正常活动,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机关的正常活动。其客观表现为这些部门或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故意伪造检验结果。犯罪的主体是国家商检部门和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在主观方面,只有故意条件下才能构成商检徇私舞弊罪。 商 检 徇 私 舞 弊 罪 构 成 要 件 是 什 么 ?商检徇私舞弊罪是指在商检工作中,国家商检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实施的技术性监督管理措施不予实施,或者在技术性监督管理措施实施后,故意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致使商品、服务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情节
    2023-09-01
    189人看过
  • 成立公司在什么情况下设监事会
    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时应该设立监事会。《公司法》第五十一条【监事会的设立与组成】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一、监事会的职责有哪些?(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
    2023-03-02
    298人看过
  • 合同是否能在乘人之危的情况下成立?
    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无效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和可撤销合同。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乘人之危合同怎么认定乘人之危订的合同的认定: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与己订立合同。乘人之危的条件:一方当事人陷于危难处境;行为人利用危难困境,趁火打劫,提出苛刻条件;行为人主观状态为故意;订立的合同是为了取得过分的利益。《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
    2023-07-06
    106人看过
  • 股东在什么情况下可能成为被告
    股东在怠于行使股东义务,损害公司、债权人或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况下可能成为被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退股《公司法》第七十五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7-21
    265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会存在支付令异议成立
    异议成立的条件,是债务人对人民法院的支付令提出异议的程序要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异议不能成立。异议成立的条件有以下两个方面:1.异议应在法定期间提出。债务人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如认为不应当清偿债务的,应在收到支付令次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超过法定期限提出异议的,异议不能成立,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驳回异议。民事诉讼法规定15日异议期限,为不变期间,人民法院不得任意变更,债务人也必须遵守。2.债务人的异议必须针对债权人的请求,即异议应针对债务关系本身。如果债务人的异议是陈述自己无力偿还债务,或者对清偿期限、清偿方式等提出不同意见的,异议不能成立。在司法实践中,债务人的异议有下述几种情况:一是债权人在申请中提出多项独立的给付请求,债务人就其中一项请求提出异议,其异议效力不能及于其他请求。二是债权人的支付令申请涉及几个债务人,如果该项债务为共同债务,其中一个债务人提出异议的,该异议
    2023-06-13
    67人看过
  • 离婚在什么情况下取消探视权
    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可以取消探视权。探望权是离异父母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但是,如果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的甚至严重损害子女的利益时,就应对其探望权的行使给予必要的限制。一、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怎么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孩子探视权的规定如下: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一般而言,探视权属法定的权利,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是不能剥夺的权利。二、离婚探视子女的规定主要是什么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
    2023-03-28
    192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开始产生以国家强制力保障的法律约束力,即合同发生法律效力。此处所说的法律效力并不是指合同能够像法律那样产生约束力。合同本身并不是法律,而只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因此不可能具有法律一样的效力。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对当... 更多>

    #合同生效
    相关咨询
    • 在合同中什么情况下以合同的成立为标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7
      《合同法》二十五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合同成立只要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可,另一方作出承诺就实际上表明双方已经达成合意,合同成立(不是生效)。
    • 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合同什么情况下才成立?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7
      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
    • 以下情况视为终止劳动合同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7-21
      在劳动者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而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
    • 合同成立后什么情况下不生效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2-26
      合同在下列情况下成立但不生效:合同附件的生效条件尚未完成;合同附件的生效期尚未届满;以及作为合同生效要件的批准登记程序尚未办理。如有上述情况,合同尚未生效。
    • 什么情况下成立紧急避险行为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3-03
      紧急避险行为,是指行为人在遇到某种危险的情况下,为了防止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遭受损害,不得已而采取的侵犯法律所保护的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行为。如为了防止火势蔓延,而将火灾现场周围的房屋拆除:为了防止遭遇暴风的货轮全船沉没,而将船上的部分货物抛到海里等。 紧急避险行为实际上是对社会有益的行为。且行为人是出于不得已而为,主观上没有违法的动机。因此,紧急避险行为是一种合法的行为,行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