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欺诈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9:04:28 385 人看过

一、服务欺诈有哪些

(一)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二)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用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三)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次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四)以虚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诈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五)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

(六)采取雇用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七)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八、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九)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十)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十一)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十二)其他虚假或者是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二、虚假宣传和诈骗区别

(一)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诈骗是指以使人发生错误认识为目的的故意行为。当事人由于他人的故意的错误陈述,发生认识上的错误而为意思表示,即构成因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

(二)虚假宣传和诈骗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广告市场管理制度和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后者则是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三)虚假宣传和诈骗客观方面不同。前者是采用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的特定手段,而后者则是采用隐瞒真象和虚构事实的欺骗方法;

(四)虚假宣传和诈骗犯罪主体不同。前者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而后者则是一般主体。

三、虚假宣传法律责任是什么

(一)经营者(广告主)的法律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广告经营者的法律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广告法》第37条规定的罚款,指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连带责任。《广告法》第38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广告主应负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19: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预付款相关文章
  • 通讯服务欺诈也可“退一赔三”
    通讯行业仍然是投诉热点,据统计,上半年福建省受理电信服务7848件,占总投诉量的14.6%。其中涉及通讯乱收费及服务欺诈投诉主要有:一是通信运营商赠送项目直接转为收费服务。不少手机用户经常收到通信运营商发来的各种增值服务信息,如天气预报、股市行情、健康生活、生活杂志等等,这类服务信息一般可让消费者免费体验使用1-2个月,但体验期过后,只要消费者未明确要求取消服务,该项目就会自动延续下去,并转为收费服务。二是通信运营商未经允许直接开通收费项目。有消费者反映,新买的手机被擅自开通各种收费项目,如声讯信息、流量套餐、手机导航、来电显示、彩铃等等。如4月15日,南平消费者杨女士投诉称,她于2012年在南平某电信代办点办理了89元套餐,但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擅自改成189元套餐,并且另一个号码被擅自开通多项增值业务。19个月来,她被多收近2000元话费。代办点表示,是工作人员失误导致,愿意退还19个
    2023-06-07
    441人看过
  • 合同欺诈中常见的欺诈方法有哪些
    在合同欺诈中,欺诈者的主要目的是欺诈另一方的合同履行(包括金钱和货物)。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欺诈者千方百计编造事实或隐瞒真相,以便另一方能够与其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通常,欺诈者会在以下方面相互欺骗:1。在主体方面,一是利用伪造证件的手段,弥补不存在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第二种是冒用他人的名字。在合同标的物上,谎称拥有某一物品或某些物品,特别是短缺物品,或声称有权处分某一物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使用伪造、变造、无效或不可兑现的票据或其他结算凭证进行支付。就合同履行能力而言,有必要通过先履行一小部分义务来骗取对方履行大部分义务,或者通过签订和履行一小部分合同来树立诚信形象,然后再与对方签订一个巨额合同来进行欺诈5。在担保方面,使用明知不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品、债权凭证等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此外,欺诈者还可以在收取保证金和预付款后携款潜逃,或在合同条款中设定对方很容易违约的条款,以便
    2023-05-07
    270人看过
  • 价格欺诈如何处罚,价格欺诈有哪些?
    一、什么是价格欺诈行为?《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法行为通常称作价格欺诈行为,又称欺骗性价格表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二、价格欺诈如何处罚?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规定,对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三、价格欺诈行为具体有哪些?国家计委出台《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认定以下13种价格行为为价格欺诈行为:1、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
    2023-04-17
    118人看过
  • 预防电子商务欺诈的方法有哪些
    网络诈骗严重影响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必须予以有效防范。目前,具体防范对策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提高交易双方防范意识针对电子商务系统自身存在的缺陷,买卖双方在网络上进行任何电子商务交易都要加强自我防御的意识。首先,单纯的电脑日常维护。做好自身电脑的日常安全维护,注意以下几点:一是经常给电脑系统升级;二是安装杀毒软件、防火墙,经常升级和杀毒;三在平时上网是尽量不上一些小型网站,选大型网站,知名度比较高的网站,避免网站挂有病毒、木马造成中毒;四尽量不要在公共电脑上使用自己的有关资金的账户和密码。其次,做好电子商务交易安全防范。对于网络上尚未谋面的商家或买主,应注意其是否提供有详细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必要时应核实;在进行网上交易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注意保存有关电子交易单据,认真验货索取票据;在发生纠纷时及时投诉以寻求解决之道;消费者在进行网上购物时,切忌贪图便宜,而应通过验证卖家真实身份,做好
    2023-06-06
    362人看过
  • 证券欺诈行为有哪些
    刑事责任年龄
    证券欺诈行为: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金融票据诈骗罪;信用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我们常常能在手机上收到的短信或者电话,都是借着宣传的方式来对用户进行诈骗。金融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扰乱金融管理秩序的一种违法行为。一、构成有价证券诈骗罪的条件有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有价证券管理制度。所谓有价证券,是指以票面货币价值表示的财产权利凭证,并被作为替代货币使用的信用工具或代表持有者资本所有权和资本收益要求权,在特定范围和条件下,进行支付、汇兑、信贷、清算等融资活动的凭证。它具有以下三个特征:(1)有价证券必须以财产权利为内容、表明一定的财产价值。(2)有价证券必须以一定的票面货币价值加以表示。某些证券虽然是以财产权利为内容的,但其本身未以票面价值加以表示,如物品寄存凭证、运输部门的行李托运单和提单等,都不是有价证券
    2023-04-06
    367人看过
  • 住房欺诈有哪些问题
    这些开发人员的常用方法如下:1。增加每套房屋应分摊的公共面积,将不应计入每套房屋销售面积的部分计入销售面积;2。按建筑面积计价,承诺使用系数较高,但未将使用系数写入合同,实际交付时使用系数大打折扣;按使用面积计价时混淆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差异,扩大使用面积的概念。4。利用买受人不能准确测量和了解整栋楼建筑面积的弱点,故意小幅夸大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经有关部门实地测算,价差较小,不再结算。还有一种欺诈行为,即在预售期内,以暂定面积相对较小、总价相对较小的价格诱骗购房者,要求购房者提前付款,并约定竣工后预售面积增加10%以上,但购房者没有退房的理由,只能多付房价款,从而达到增加开发商销售量的目的。住宅区住宅区是指住宅建筑每层的净居住面积之和。所谓净面积,就是去掉墙、柱等建筑构件的水平面积。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不是一个概念。内建面积包括使用面积和内建墙体面积。你可以自己测量房子的
    2023-05-02
    21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预付款
    相关咨询
    • 欺诈与民事欺诈有哪些区别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3
      本罪也往往同民事欺诈行为交织在一起,但是二者也有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主观目的不同。民事欺诈是为了用于经营,借以创造履行能力而为欺诈行为以诱使对方陷入认识错误并与其订立合同,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只希望通过实施欺诈行为获取对方的一定经济利益,而合同诈骗罪是以签订经济合同为名,达到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欺诈的内容与手段不同。民事欺诈有民事内容的存在,即欺诈方通过商品交换,完成
    • 合同欺诈有哪些内容,合同欺诈的特点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24
      合同欺诈是以订立合同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合同欺诈的行为表现为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故意捏造虚假情况,或歪曲、掩盖真实情况,使相对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因此作出不合真意的意思表示,订立、履行合同的行为。司法解释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合同民事欺诈有四个特点:一、欺诈人发
    • 价格欺诈管理规定中,价格欺诈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3
      根据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1第七条规定,对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 合同中的欺诈欺骗行为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7-14
      合同履行中欺诈行为: (一)虚假的质量欺诈行为; (二)虚假的商品标识欺诈行为; (三)虚假的合同主体欺诈行为; (四)虚假的宣传欺诈行为; (五)虚假的价格欺诈行为。合同中存在欺诈行为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 保险欺诈行为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08
      哪些行为属于保险欺诈行为: 1.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如某人投保家庭财产险后,被盗微波炉一台,价值2000元,在保险公司理赔时,其家中本无电视机,却谎称家中有一台价值1万元的彩色电视机被盗,骗取保险金。;2.未发生保险事故而谎称发生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如某仓库投保企业财产险后,没有发生仓库被盗事件,而故意制造仓库被盗的假现场,骗取保险金。 3.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