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更改开发商的债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7 08:11:36 455 人看过

换开发商债务的处理方式是:

1、如果两公司之间变更仅限于名称变更,则新公司仍应承担原公司的债权债务。不因名称变更而改变。

2、如果新公司与原公司变更仅限于股东变更而改变,也不影响新公司承担原公司债务。

3、如果公司注销,需要公告债务,办理公司债权债务的清算。否则注销程序违法。如果因公司没有经过清算而造成债权人的损失,公司股东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注销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公司债务问题。

一、企业分立分成两种形式

企业分立的两种形式:

公司分立可以采取派生分离和新设分立两种形式,

(一)派生分立。

派生分立是指公司将一部分资产分出去另设一个或若干个新的公司,原公司存续。另设的新公司应办理开业登记,存续的原公司办理变更登记。

(二)新设分立。

新设分立是指公司将全部资产分别划归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新公司,原公司解散。原公司办理注销登记,新设公司办理开业登记。

二、公司变更后以前的债权由谁承担

公司变更后以前的债权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

公司法人变更后其先前债务的承担是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应该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若公司名义贷款,更换法人不影响还款,由公司承担还款责任。

公司形式上的变更包括有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方面的变更。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对上述内容的变更均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但上述内容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变更登记之前的债权债务,仍由公司享有和承担。不过,在变更登记后,公司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的原债权人、债务人,以免造成误解,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2日 21: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开发商私自更改合同犯法吗?
    变更合同需双方协议一致,否则违法,变更行为无效。一般是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果开发商是企图通过篡改合同达到侵占其他人合法财产的目的,则可能涉嫌诈骗罪,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可以咨询一下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让开发商撤回私自修改的合同,或者让开发商给予一定的补偿金。一、已经交了定金,没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能退款吗买房交了定金是可以退的,但要分情况。购房者如果要退还定金,一般在以下情况下,购房者是可以向开发商要回定金的:1、在开发商没有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即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其与购房者约定的购房定金是无效的。不论双方是签订《认购协议》,也不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2、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却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谎称已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开发商须对此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退还购房者定金外,还应该赔偿购房者利息
    2023-03-05
    380人看过
  • 车位是开发商名称如何变更
    一、车位是开发商名称如何变更车位的使用权发生变更,可以更名,要求开发商予以确认或保留原车位使用权人的收据、与原车位使用人的合同证明使用权变更的情况。但是如果车位是有产权证的就复杂一些。二、车位转让的情况一种车位有产权证的,就直接去办理过户手续,和房产过户一样。一种车位是没有产权证的,这种一般是只有永久使用权,是业主向开发商购买的,只有购买协议,这种你就需要对方把购买协议及缴费发票原件给你,以及留存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然后你们双方就车位出售一事签订转让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三、购买车位
    2023-06-08
    482人看过
  • 如何应对开发商规划建设的变更
    如果开发商在分期开发时要改变规划,首先要向规划部门申请,同时必须提交全体权利人同意的证明。如开发商开发了一个楼盘后,先预售两栋楼,在签订合同后,该两栋楼的业主就是权利人。如果开发商需要调整后期开发规划,应事先告知该两栋楼业主,并在得到他们全体同意后,方可向规划部门申请调整。常州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促进常州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城市生态质量,美化市容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包括市政建设项目)必须按本办法规定标准同步配套绿化建设。第三条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定批准的详细规划实施绿化建设。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和住宅区开发项目,其基本建设投资中应当包括配套绿化建
    2023-07-07
    235人看过
  • 开发商债务更换后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换了开发商债务由新公司进行偿还。如果两个开发商之间的变更只是名称的变更,则新公司应该承担原来的公司的债权和债务,不会因为名称的变更而改变。如果新公司和原来的公司的变更只是股东的变更,也不会影响新公司对原公司的债务的承担。如果原公司注销了,则需要公告债务,办理公司的债权和债务的清算。开发商债务违约怎么办开发商债务违约应该按照约定中的方法进行处理。违约的行为和损害的结果间有着因果关系。违约一方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只是限于因为其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对于协议另一方的其他损失,违约人是没有赔偿的义务的。违约的行为造成的损害含直接损害及间接损害,对该种损害违约人应该予以赔偿。《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解释又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
    2023-07-01
    57人看过
  • 更改债务人后,应该如何处理借条?
    借条换了债务人属于发生债务转让的情形,根据法律规定,债务转让是需要经过债权人同意的,因为牵扯到债权人的利益,如果债务人转让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经过催告债权人同意,债权人未做表示的,那么就只能视为债权人不同意转让债务,那么债务转让行为对债权人不产生约束力,债权人依然有权向原债务人请求债权。民法典中借条中对债务人是否可以计算利息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借条是借款合同的一种,可以约定债务人支付利息的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
    2023-07-01
    330人看过
  • 政府与开发区债权债务如何清理
    按照双方协商一致订立的合同清理即可。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一、合同履行的原则有些什么合同履行的原则有:诚信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履行合同时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环保原则,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二、履行合同要遵循什么原则1、全面履行的原则。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履行义务的主体、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以及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2、诚实信用的原则。当事人履行合同要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要守信用、讲实话、办实事,要有善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要相互配
    2023-03-05
    163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开发商私自更改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8
      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 开发商能否更改小区的名称?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2
      在房屋售出之前开发商可以自由变更小区名称,一旦房屋售出,业主就拥有了物业的所有权,开发商就没有任何权利变更小区的名称了。
    • 开发商如何参与法人变更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29
      如果已购房屋已签约备案,而开发商公司仍在,但是开发商法人变更,已签合同不受影响。《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 限价房开发商更改限价价格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0
      限价房就是国家给的硬性指示,就是死的价格,开发商没有权利更改。简单理解,就是限房价、限地价的“两限”商品房。其价格比经济适用房高,如前者6750一平,后者2650一平。限价房作为政府在一定时期内调控房地产市场、调节住房供需矛盾的有效手段,由政府成立的全资国有公司负责建设。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定价原则按照比周边同类商品住房低20%-25%确定。销售价格在预售时向社会公布,公布价格应为该限价房楼盘的
    • 开发商如何整改虚假宣传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21
      一般的虚假宣传肯定违背了诚实守信的义务,应当对购房者损失予以补偿,但只有在广告资料对房屋及相关设施进行了明确的说明和承诺时才可以视为合同的一部分。 例如广告中明确小区绿化率达到80%,每单元两部电梯。所以,建议购房者如果非常在意宣传广告中的某项描述,一定要经过充分协商,将该项明文约定到合同中去,以保障自身的权利得到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