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止执行的条件
①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②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③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④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上述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但是,如果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又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2、终结执行的条件
①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③执行标的灭失的(如强制拆除执行中,房屋遇地震、泥石流等灾害被完全摧毁的)
④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如行政决定被上级行政机关或法院判决撤销的)
⑤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一、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包括哪些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二、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
(一)发催告书。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以书面形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并告知当事人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二)当事人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三)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强制执行决定书应载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四)实施强制执行。在实施强制执行的环节,为了更充分地保障当事人的权利,《行政强制法》规定,除紧急情况外,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同时规定,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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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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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法不是终结执行可以终止执行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31.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义务的履行必须要有特定的主体,被执行的当事人死亡,行政机关往往是先决定中止执行,以其遗产履行义务或者待其继承人承受义务。如果死亡当事人没有遗产,也没有继承人代其继续履行义务,那么强制执行程序将无法进行,这时应当终结执行。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这种情形的原理与第一种情形相通。与自然人死亡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中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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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理中止终结的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书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17(一)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三)执行标的灭失的; (四)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 (五)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在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变更,或者执行错误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不能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的,依法给予赔偿。 行政强制终结执行依据是什么 《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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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和终结行政强制执行都是合理的行为吗,有没有规定?澳门在线咨询 2023-11-30中止和终结行政强制执行都是合理的行为的。二者在性质上有所相同,但是在本质上还是有所区别的,一般来说中止执行意味着有特殊的情况进行阻扰,但是终止执行则是案件彻底终结,不再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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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强制执行的情形和强制执行失效的情形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216种情形,具体如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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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法的终结执行法的终结执行的条件是哪些辽宁在线咨询 2023-04-06法律依据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