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暂予监外执行会减刑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8 17:42:37 378 人看过

哺乳期取保候审不能折抵刑期,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而不是刑罚方式,所以不能折抵判决后的刑期。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一、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后一般怎么判?

取保候审是指对部分犯罪嫌疑人认为没有羁押必要的,采取取保候审不至于危害社会的,准予其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后,一般会判处缓刑或不起诉,但不是所有的被告人取保候审后都会判处缓刑,需要根据取保的原因,取保后是否发现了漏罪、是否构成新的犯罪等各方面来确定具体量刑。所以在取保后,判决前也应当时刻关注案件的进展,尽量争取判处缓刑或不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04: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减刑相关文章
  • 哺乳期监外执行期间会不会上班
    哺乳期的具体规定不能直接从刑事诉讼法中找到。但在我国其他法律法规中,不难找到哺乳期的明确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明确指出,女性哺乳期一般为一年。原劳动部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的回答也明确规定,哺乳(包括人工喂养)一岁以下婴儿的女职工,应当按照本规定执行。企事业单位有条件的,也可适当延长哺乳期,女职工哺乳婴儿满一岁后,一般不再延长哺乳期。若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经医务部门证明,可酌情延长哺乳期。如果哺乳期是夏天,也可以延长1到2个月。从这些规定中,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我国对哺乳期的规定一般为一年,如果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哺乳期上班国家规定是什么哺乳期每天有一小时哺乳假,具体时间可以自己选择,比如晚半小时上班,早半小时下班,也可以前面晚1小时或后面早一小时。另外,视单位类型,你可以去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开具“家托费”或“私托费”发票(不同地方称呼不一样)。上半年女方,下半年男方,每月12
    2023-08-18
    434人看过
  • 监外执行哺乳期到期能延长吗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一、关于监外执行的法律规定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
    2023-03-01
    403人看过
  • 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多次犯罪会收监吗
    在有新的违法,犯罪行为会收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收监执行:(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旗),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四)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五)保外就医期间不按规定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经警告拒不改正的;(六)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七)保证人丧失保证条件或者因不履行义务被取消保证人资格,又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新的保证人的;(八)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一、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1、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原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在监狱内服刑的服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暂予监外执行:(1)患有严重疾病,需
    2023-02-23
    500人看过
  • 哺乳期监外执行是否计入刑期?监外执行由哪个机关审批
    可申请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几种,哺乳期就是其中一个。那么哺乳期监外执行是否计入刑期?暂予监外执行是刑罚执行的一种方式,执行的期间即在刑期之内。在我国,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罪犯:(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监外执行由哪个机关审批?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二条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分别由下列机关决定或者
    2023-05-06
    389人看过
  • 哺乳期监外执行是法定的条件吗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一、监外执行收监的条件暂予监外执行的服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予以收监:1、重新违法犯罪的;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安机关有关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尚未构成犯罪的;3、采取非法手段骗取保外就医的;4、经治疗疾病痊愈或者病情基本好转,刑期未满的;5、办理保外就医后并不就医或以自伤、自残、欺骗等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医时间的。采取非法手段骗取保外就医或保外就医期
    2023-03-27
    225人看过
  • 暂予监外执行是否有助于减轻刑罚?
    监外执行一般不能减刑,监外执行的时候没有考核分,所以没有办法减刑。特殊情况是可以的,即法律规定的几种重大立功表现。(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的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申请专利可以减刑吗?服刑人员获得发明专利可以减刑。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应当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
    2023-07-13
    69人看过
  • 哺乳期监外执行到期后怎么延期
    我国法律对于哺乳期妇女是适用暂予执行这个法律手段的,但是如果到期,就不符合这个法律制度了,还是需要进监狱执行的。对于实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期满前,监狱应当派干警实地考察或者发函调查。一、哺乳期收监一般是多久哺乳期一过一般立即会收监。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二、判决书生效后多久监外执行下判决书后如果判处缓刑的,下判决的当天就会释放,在规定的时间内去居住地报道接受缓刑考验就行。如果判处的不是缓刑而是实刑,如果出现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那么就可以办理监外执行。法律严格规定了监外执行的条件和批准程序,必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
    2023-04-05
    163人看过
  • 监外执行中如何处理哺乳期的刑期计算
    监外执行如果罪犯是哺乳期那么是可以折抵刑期的,如果哺乳期结束,但是刑期未满的话,就要需要继续服刑,这个时候就取消了监外执行,但是如果哺乳期没有结束刑期已满的话,这个时候罪犯也是属于刑期已满,也应当立即释放。其中监狱执行的条件有或有严重的疾病,罪犯在哺乳期或者是孕妇。哺乳期满监外执行会收监执行吗哺乳期满刑期还未结束的话会收监执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是法定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如果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罪犯刑期届满的,应当由原关押监狱等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
    2023-07-01
    409人看过
  • 哺乳期监外执行申请书如何写
    一、哺乳期监外执行申请书如何写申请人:xxxx,x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申请事项:为六监区吴某申请暂予监外执行。事实与理由:罪犯吴某于2012年2月因犯抢劫罪被赣州市兴国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现在贵狱服刑。2013年7月,吴某因患胸膜炎积水疾病被送至南昌新康医院治疗,住院两个多月。近期,吴某的病情加重,同时存在呼吸困难,在贵狱医院治疗久治不愈、病情反复。为降低贵狱地看押风险,充分体现人道主义精神,保障吴某的疾病能得到良好治疗,对其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特为吴某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请依法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此致xxxxx监狱申请人:年月日二、哺乳期监外执行是法定的条件吗《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
    2023-06-11
    396人看过
  • 哺乳期罪犯能否申请监外执行
    1、哺乳期罪犯能否申请监外执行?答案是肯定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哺乳期妇女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孕妇和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可以临时申请监外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六条依法被拘留执行刑罚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病情严重,需要出院就医的;(2)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不能自理,暂予监外执行不能危害社会的。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由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同时,意见书应当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对可能存在社会风险或自残自残的犯罪分子,不得保外就医。罪犯患重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出具证明。二是哺乳期有期徒刑如何转为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拘役。但是,对被判处死刑或者缓刑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执行中发现上述情形的,执行机关应当提出书面意见,报请司法主管机关审批。监外执行的期间
    2023-05-31
    150人看过
  • 哺乳期监外执行在哪报到一次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向司法所报道的规定如下:《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九条司法所应当为社区矫正人员制定矫正方案,在对社区矫正人员被判处的刑罚种类、犯罪情况、悔罪表现、个性特征和生活环境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教育和帮助措施。根据矫正方案的实施效果,适时予以调整。第十一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及时报告。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还应当每个月向司法所报告本人身体情况,每三个月向司法所提交病情复查情况。一、监外执行与缓刑有什么区别缓刑与监外执行有四点不同:1、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执行。2、监外执行以有碍关押执行的法定情况,也就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023-02-22
    467人看过
  • 哺乳期监外执行可以申请多久
    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哺乳期监外执行的期限从刑事诉讼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一、暂予监外执行后应当收押的情况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收监:1、骗取保外就医的;2、以自伤、自残等欺骗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医时间的;3、办理保外就医后并不就医的;4、违反公安机关监督规定经教育不改的;5、经治疗后疾病已痊愈或病情基本好转的。二、监外执行的执行方式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的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裁定的同时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对
    2023-06-28
    244人看过
  • 哺乳期内行政拘留不予执行吗
    一、哺乳期内行政拘留不予执行吗在哺乳期的妇女,孩子不满一周岁的,对当事人作出的行政拘留不执行,但其他处罚要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二、派出所行政拘留的处罚执行程序(一)行政拘留的处罚执行程序包括调查进行行政拘留的处罚执行之前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二)行政拘留的处罚执行程序包括决定进行行政拘留的处罚执行中,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罚执行的处理:1、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执行的违法行
    2023-06-16
    288人看过
  • 哺乳期监外执行又犯罪怎么办
    监外执行又犯罪的,被收监羁押,未执行刑期及新犯罪判决刑期合并计算执行。一、监外执行的执行方式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的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裁定的同时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该罪犯的收监,应当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通知人民法院将该罪犯依法交付执行。如果罪犯是在执行过程中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监狱等执行机关收监。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罪犯刑期届满的,应当由原关押监狱等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
    2023-06-22
    35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减刑
    词条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更多>

    #减刑
    相关咨询
    • 暂予监外执行哺乳期是几个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20
      按你说的情况,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是可以监外执行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哺乳期内暂予监外执行能执行多久呢?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0-08
      法律对于哺乳期暂予监外执行期限没有明确规定。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 法律对于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期限是没有具体期限限制的,而如出现法定收监情形的可由社区矫正部门按程序提出,刑期届满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 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的哺乳期是什么时候?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7
      字面上解释监外执行,有执行两个字,肯定算入刑期的。法理上来看,监外执行,犯罪人的做法也受到很多限制,与普通人有很大的差别,相比在监狱执行对她的“优待”,是为了小孩和母亲健康考虑的。所以也应该算入刑期中。
    • 因怀孕暂予监外执行哺乳期是后面监外执行刑期抵扣一天不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2
      对被判处剥夺自由的刑罚而有某种法定情况的罪犯暂不关押而委托一定机关监管。在我国,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罪犯:(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其中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计入服刑期。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 哺乳期能监外执行吗,哺乳期可以监外执行吗知识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15
      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监外执行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执行。2.罪犯怀孕或者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