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才能撤销赠与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03 10:00:26 344 人看过

一、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才能撤销赠与合同

撤销赠与合同的条件如下:

1.如果受赠人与赠与人达成一致的,可以撤销赠与。

2.如果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不履行赠与合同义务等情况的,赠与人可以依法撤销赠与合同。

二、赠与合同有什么法律特征

赠与合同有下列特征:

1.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

2.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即不要求受赠人支付一定的对价;

3.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

4.赠与合同的主体是赠与人与受赠人;

5.赠与合同的内容是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三、赠与与遗赠的区别有哪些

赠与与遗赠的区别是:两者的法律行为性质不同,赠与是双方法律行为,而遗赠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两者发生效力的时间不同,赠与是发生在自然人生前的一种法律行为,而遗赠生效的时间是遗赠人死亡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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