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确认纠纷主要包括什么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18:20:56 275 人看过

(一)根据诉讼意图进行的分类

1、善意之诉

这种情况是指原告按照取得股权的意思表示主张股权,而被告则列出种种理由反对。对于此类诉讼,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原则。

2、恶意之诉

是指原告通过诉讼要求法院确认自己或其他人的股东身份,以获取非法利益或者逃避债务。

(二)根据法律关系进行分类

1、内部关系的股权确认之诉

内部关系包括:挂名股东与实际股东之间;隐名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在内部关系中确认股权,应当坚持民法上的真实意思主义,探究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思,并依据该意思对股权进行判断。

2、外部关系的股权确认之诉

外部关系包括:第一,因公司的债务引起的公司债权人与股东之间的关系。第二,因增资扩股引起的新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相对于公司与旧股东或者与发起人之间的内部关系,新股东是第三人。在外部法律关系中确认股权,应当坚持商法的表示主义,根据工商登记等对外材料确认股权。

一、公司股权确认纠纷如何处理

1、股权转让双方之间的纠纷应列合同的相对人为被告,涉及到公司利益的,应列公司为第三人。

2、涉及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诉讼纠纷应列出让股权的股东为被告,公司为第三人,涉及其他的股东利益,一并追加为第三人。

3、瑕疵出资股权转让引起的纠纷若是股权受让方明知出让方出资存在瑕疵仍受让的,对未按期足额的欠缴出资部分,债权人或者公司有权将股权受让方列为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补充责任。若受让方不知情,不应承担责任,还可以将股权转让方列为被告,要求撤销转让合同。

4、隐名股东或实际出资人转让股权引起的纠纷案件涉及到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纠纷时,一般应将显名股东列为被告;涉及到隐名股东要求显名时,将公司列为被告;涉及到与第三人时,第三人与显名股东的纠纷,将显名股东与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第三人与隐名股东,第三人应将隐名股东列为被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20: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权确认相关文章
  • 股权确认纠纷证据清单是什么?
    股权确认纠纷的证据包括:1、股东名册以公司股东名册的记载确认股东资格,得到了全世界公司法律的广泛认可,各国法律普遍认为,股东名册具有授予股东资格的法律效力;2、公司章程章程是公司作为社团法人最重要的象征之一,被称为公司宪法;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出资证明书应当包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和出资日期。股权确认纠纷的时效是多久股东股权确认纠纷时效是三年,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
    2023-07-07
    123人看过
  • 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的情形包括什么
    一、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的情形包括什么(1)《公司法》规定,股东在涉及公司为其担保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如股东违反这一规定强行参与表决,则构成滥用股东权利;(2)《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查账权,但前提是股东应当有正当的理由,一般为公司的经营活动特别是在财务处理上有损害股东利益之嫌。如果股东为个人经营的目的,以查账为由,窃取公司商业秘密,则构成股东滥用权利;(3)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出售重大资产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公司的控股股东无视章程的规定,不经法定程序,强令公司经营层出售该资产,也构成股东权利的滥用。二、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的法律风险控股股东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地位,违反对其他股东的信义义务,滥用股东权利,迫使公司接受控股股东的个人意志作出决议或决定,可能存在如下法律风险:(1)控股股东利用其控股地位,迫使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的决议,导致公司决议无效或被撤销。(2
    2023-04-16
    322人看过
  • 隐名股东股权确认纠纷案
    上海某知名卫浴器材公司与上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共同建造经营浦东某开发区商贸中心。2000年上海某知名卫浴器材公司与上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浦东某开发区商贸中心名义向市财贸办申请年度贷款,获浦东发展银行3次放贷1000万元。2002年间,上海某知名卫浴器材公司引进上海某投资公司参与浦东某开发区商贸中心的投资。并在浦东某开发区商贸中心章程中明确上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占70%股份,上海某投资公司占30%股份。并且,上海某知名卫浴器材公司与上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约定:浦东某开发区商贸中心合同中属于上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方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由上海某知名卫浴器材公司、上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享有和承担,所得利润和亏损由双方各半分摊。2003年,上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某投资公司联合发出浦东某开发区商贸中心董事会人员组成决定,该决定抄送上海某知名卫浴器
    2023-06-09
    374人看过
  • 确认股权纠纷如何起诉?
    确认股权纠纷可以书写民事起诉状,然后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主张确认其享有公司股权的,须证明以下事实:(一)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股权、债券、土地使用权等向公司出资;继受公司股权或者以合法方式取得技术股、赠与股等。(二)已为公司章程或者公司股东名册记载为公司股东。2、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股权受让人受让股权之后,公司未向其签发出资证明书或者未将其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司履行签发记载义务。3、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有权请求公司交付股票;公司不予交付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司履行交付义务。通过证券交易市场购买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而成为股东者,其股东身份可以股票交易记录予以证明,其起诉请求公司交付股票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4、记载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的公司股东向公司
    2023-03-27
    176人看过
  • 确认股权纠纷能调解吗?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主张确认其享有公司股权的,须证明以下事实:(一)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股权、债券、土地使用权等向公司出资;继受公司股权或者以合法方式取得技术股、赠与股等。(二)已为公司章程或者公司股东名册记载为公司股东。2、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股权受让人受让股权之后,公司未向其签发出资证明书或者未将其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司履行签发记载义务。3、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有权请求公司交付股票;公司不予交付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司履行交付义务。通过证券交易市场购买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而成为股东者,其股东身份可以股票交易记录予以证明,其起诉请求公司交付股票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4、记载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的公司股东向公司主张股东权利,公司无相反证据证明其请求无理的,人民法院应
    2023-04-18
    169人看过
  • 医疗纠纷解决途径主要包括什么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双方当事人自己协商谈判,对各自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可分是诉讼前或诉讼中和解。如果是诉讼中和解的,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撤诉后结束诉讼,双方当事人再达成和解协议。(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调解是指在卫生行政机关、第三方法人或自然人,或着在法院的主持下,对当事人之间的医疗纠纷进行裁决的活动,分为诉讼外调解和诉讼中调解。诉讼外调解除仲裁机构制作的调解书对当事人有约束力外,其他机构或个人主持下达成调节协议而形成的调解书,均无约束力。(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是在案件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经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查明事实、适用法律,对医疗纠纷进行裁决的活动。(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一、医疗纠纷找哪个部门处理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
    2023-06-21
    485人看过
  •  合同纠纷是否包括股权转让纠纷
    本文介绍了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需要满足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并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条件。如果股权转让合同需要签订,那么产生的纠纷属于合同纠纷的一种。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此类纠纷。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如 何 解 决 股 权 转 让 合 同 纠 纷 ?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是公司治理中常见的一种纠纷形式。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需要通过合同来明确。如果出现纠纷,如何解决呢?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1.协商解决。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
    2023-09-05
    73人看过
  • 侵犯商标权包括什么主要形式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侵犯商标权的主要形式如下: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网上侵犯商标权主要方式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销售也成为贸易的手段之一,在网络交易中,我们了解网络商品的唯一途径就是浏览网页,点击图片,而网络的宣传通常难以辨别真假,而对于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然进行销售,或者利用注册商标用于商品、商品的包装、广告宣传
    2023-07-30
    78人看过
  • 哪些是公司股权纠纷的主要形式?
    1.股东出资纠纷。股东出资纠纷是股东在公司设立过程或增资过程中,因履行向公司投入资金等资本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2.股权确认纠纷。股权确认实质上就是股东资格的确认。在司法实践中,因股东资格而产生的股权确认之诉是较为常见的一种纠纷和诉讼,也是在法理上合实务中较为复杂的诉讼。股东资格的认定问题主要存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资格以是否持有公司发行的股票为认定标准,一般不存在疑义。3.股权转让纠纷。股权转让纠纷是指股权在转让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4.股东权利纠纷。股东权利纠纷是指在按公司法注册的企业中,企业财产的一个或多个权益所有者拥有哪些权利和按什么方式、程序来行使权利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股权纠纷诉讼时效股权纠纷诉讼适用3年一般民事诉讼时效。股权作为一种特殊的权利,既有物权性质,亦有债权性质,但又不同于一般的物权或债权。当公司股权受到他人侵害时,请求法律保护的诉讼时效不应过长,至少不应超
    2023-07-03
    340人看过
  • 股权确认纠纷证据可以提供什么呢
    股权确认纠纷证据有:1、股东名册以公司股东名册的记载来确认股东的资格,得到了世界范围内公司法律的广泛认可。各国法律普遍认为,股东名册具有当然授予股东资格的法律效力。2、公司章程章程是公司作为社团法人最为主要的象征之一,被称为公司的宪法。3、出资证明书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包含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等内容。一、隐名出资人如何去证明出资行为隐名出资人可以依据其与名义出资人之间的隐名投资合同或者其他出资事实证明其为真正的出资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确认,涉及实际出资额、股权转让合同、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工商登记等。确认股东资格应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在具体案件中对事实证据的审查认定,应当根据当事人具体实施民事行为的真实意思表示,选择确认股东资格的标准。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需要什么手续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需要办理股东
    2023-04-03
    411人看过
  • 股权确认纠纷起诉状的内容是什么
    起诉状原告:甲,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厦门**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住址:福建省厦门市**区**路**号**室,联系电话:1**********。被告:乙,女,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址:福建省厦门市**区**路**号**室,联系电话:1**********。第三人:丙,女,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址:福建省厦门市**区**路**号**室,联系电话:1**********。案由:股权确权纠纷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确认厦门**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xxx的股东资格;2、请求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事实和理由:2002年1月原告与第三人丙结婚,于2002年2月原告与第三人共同实际出资100万元注册了厦门**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应当由原告与第三人丙两人担任股东,但由于某些原因,原告无法担任股东,便由第三人的母亲(也就是被告)担任挂名股东,注册成立
    2023-04-27
    170人看过
  • 股东股权确认权属纠纷是怎么产生的
    股东股权确认属于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引起纠纷的原因主要有: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代持股协议等。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股东资格的,应当以公司为被告,与案件争议股权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一、代持股份怎样签才合法代持股份按照以下五点方式签才合法:1、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要明确;2、意思表示真实;3、代持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4、代持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5、其他条件。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二、怎样才能证明自己有股东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即证明拥有股东资格的方式有:(一)已经依
    2023-04-06
    221人看过
  •  主要工伤情形包括哪些?
    这段文字描述了可以被视为工伤的情况。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疾病。根据描述,以下情况可以被视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劳动者若遇疾病或意外事故,48小时内即刻丧生;若持有革命伤残军人证的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旧伤复发;而在维护国家利益及公共利益活动中,劳动者遭受的伤害。以下是可以被视为工伤的情况: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劳动者若遇疾病或意外事故,48小时内即刻丧生;若持有革命伤残军人证的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旧伤复发;而在维护国家利益及公共利益活动中,劳动者遭受的伤害。 工作时间与场所:工伤认定中的时间与场所限制有哪些?在工伤认定中,工作时间与场所的限制是非常重要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的规定,工作时间与场所的限制包括:1. 工作时间: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
    2023-08-20
    342人看过
  • 股权确认纠纷的管辖权归谁?
    股权确认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法律赋予当事人协议约定管辖法院的权利,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诉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一、确定民事诉讼管辖的政策变化及其新修改的主要内容确定民事诉讼管辖的政策变化及其新修改的主要内容如下:1、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2、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023-04-10
    318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确认是股东的权利的确认的过程,只有在确认股东权利以后股东的权利行使才会受到法律保护。 股权确认实质上就是股东资格的确认。 股权确认一般应审查出资证明、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实际出资情况、股东对股权安排的真实意思表示等相关事实。... 更多>

    #股权确认
    相关咨询
    •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有哪些情形,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的情形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23
      股东资格又称股东地位,是指各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一种身份和地位。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是当事人就股东资格是否存在,或具体的持股数额、比例等争议而引发的纠纷。那么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有哪些情形,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的情形是什么?
    • 股东资格股权纠纷纠纷案件的情形包括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06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包括以下情况: 1、实际投资者和名义投资者对股权所有权有争议; 二、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3、股权转让过程中存在争议。
    • 股权确权纠纷管辖法院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19
      根据规定股权确权纠纷管辖法院标准如下:新民事诉讼法新增的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等纠纷提起的诉讼。” 该规定改变了依据原民诉法处理公司股权纠纷案件常常导致的管辖确定难、管辖权异议多等问题。因为公司诉讼案件往往法律关系复杂、涉及主体较多,在原民诉法就相关管辖权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原告选择管辖法院的权利较大,或出于自身利益考量,选择审理案件的法
    • 股权确认纠纷如何请律师(股东股权确认纠纷)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3
      股权确认实质上就是股东资格的确认。在司法实践中,因股东资格而产生的股权确认之诉是较为常见的一种纠纷和诉讼,也是在法理上和实务中较为复杂的诉讼。股东资格的认定问题主要存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资格以是否持有公司发行的股票为认定标准,一般不存在疑义。
    • 行政确认主要包括哪几种形式?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3
      根据法律规范和行政活动的实际情况,行政确认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确定。即对个人、组织法律地位与权利义务的确定。 (2)认可。又称认证。是行政主体对个人、组织已有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以及确认事项是否符合法律要求的承认和肯定。 (3)证明。即行政主体向其他人明确肯定被证明对象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或某种情况。 (4)登记。即行政主体应申请人申请,在政府有关登记簿册中记载相对方的某种情况或事实,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