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房产问题解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18:50:56 442 人看过

【民治离婚律师解析】《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性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这10套房产是陈先生的婚前个人财产,刘小姐不能分割。而陈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9套房产用于出租,所得的租金收入属于经营性收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刘小姐要求分割婚后8年来的租金收入于法有据,应得到法院的支持。但如果陈先生将其中的一至二套出售,所得的收入应是其婚前财产的转化形态,不是婚姻存续期间的经营收益,这个收入就不能按夫妻共同财产对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7日 07: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离婚过程中财产归属问题解析
    属于共同财产,因为未离婚的期间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所得的财产及收益。这里涉及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关系在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证时始,终于办理离婚证明或法院起诉,作出的离婚判决生效时止,或夫妻双方一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婚姻关系自发生该法律事实时,婚姻关系终止,在离婚诉讼法院判决离婚后,一方不服,上诉的,这段时间,仍属于婚姻存续期间。因此,如果男女一方在上诉期间购买彩票,并赢得大奖,该奖项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对其进行分割。离婚时分割的财产生效后归谁所有离婚时分割的财产生效后归个人所有。除非当事人自愿,否则即使再婚也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新婚姻关系中的婚前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
    2023-07-03
    368人看过
  • 婚恋财产法律解析:哪些资产具有婚恋法律地位?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哪些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彩礼,也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等,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按照这种风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为妻时,应当向女方家下下定亲帖的同时,要送聘礼或彩礼。那么,哪些不能认定为彩礼呢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从法律角度审视彩礼给付的目的,我们不难发现彩礼的目的,是彩礼予以返还的一个基本条件。“作为给付彩
    2023-07-10
    118人看过
  • 回迁房产权继承问题分析与解决
    回迁房户主死了,其法定继承人能继承。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回迁房户主死了谁继承有继承权的人可以持户主的房产证办理继承、过户手续。与继承有关的程序如下:1、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持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死亡证明、房产证等,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2、以上所有人将上述资料及公证书一并交由房管局继承转让,具体程序按当地房管局规定执行。费用有:1、房产公证的公证费按房产总价的3%收取;2、房管局过户税不多,三千元就可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
    2023-07-04
    376人看过
  • 一房两卖赔偿问题解析!
    一房两卖是指出卖人在与买方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后,又将房屋卖给第三人。如果因此导致买方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所以一房两卖的具体赔偿多少金额还需买方与出卖人协商,只是赔偿最多不能超过已付购房款的一倍。侵权损害赔偿范围是怎样的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
    2023-06-30
    326人看过
  • 房产遗嘱的书写和公证问题解析
    遗嘱的效力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口头遗嘱可以在紧急情况下订立,并且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立遗嘱的,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必须由本人亲笔签名,并注明下一年、月、日;遗嘱人代他人书写的遗嘱,也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个为遗嘱人。遗嘱人代书后,代书的遗嘱应当在遗嘱人面前宣读,并经遗嘱人认可。并由代理人、其他见证人和立遗嘱人签字。遗嘱公证,立遗嘱人向当地公证处申请公证。公证遗嘱在法律上具有最强的证据效力。房子遗嘱怎么写?房子遗嘱内容如下: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3、订立遗嘱的原因;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
    2023-07-02
    382人看过
  • 解析房产继承案件中的标的问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理论通说,诉讼标的是纠纷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法律关系,所以房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标的应当是遗产继承的法律关系;房产不是此类纠纷的标的,而是标的物。同时还要区分,诉讼请求与诉讼标的也不是同一概念。按照“二分支说”的观点,诉讼请求是诉讼标的的一个分支。房产继承诉讼流程是什么房产继承诉讼管辖地确定为不动产所在地,即被继承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继承人是多人的,一部分继承人作为原告,另一部分继承作为被告参与诉讼。房产继承诉讼一般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外籍继承人需要提供经过公证书予以认证;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如果继承人之间对于房产过户没有异议可以形成调解书,如果无法对于房产的继承达成一
    2023-07-02
    120人看过
  • 共同财产归属问题解析——离婚指南
    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8、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离婚时
    2023-07-07
    225人看过
  • 资产损失的抵扣问题解析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首先,如果企业发生固定资产提前报废不属于上述增值税条例规定的不得抵扣情形,不需要做进项转出。其次,由于市场原因企业存货价格降低,不属于财产损失,不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中资产评估减值发生的流动资产损失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103号)规定,对于企业由于资产评估减值而发生流动资产损失,如果流动资产未丢失或损坏,只是由于市场发生变化,价格降低,价值量减少,则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非正常损
    2023-06-14
    328人看过
  • 离婚后房子怎么分?夫妻共有房产分配问题解析
    夫妻离婚就一套房子的,房子分配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房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则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房产是婚后购买的,则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对婚后财产和婚前财产进行约定。夫妻离婚农村房子怎么分配1、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属于婚前房产,离婚时归一方个人财产。2、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结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不是婚后共同所得,因而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但是因建房所欠的债务用了婚后共同财产返还,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补偿房价的一半给另一方。3、双方结婚登记之后,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这样的房屋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平分该房屋。4、婚前男女双方
    2023-07-02
    431人看过
  • 首套房抵押贷款问题解析
    一、案例目前各银行陆续开始以“认房又认贷”的标准来认定第二套房。改善型置业升级客户在现阶段该如何实现购房愿望?金先生曾全款购买过一套房产,市场价现为150万元。眼下,金先生的女儿将上小学,需要接父母过来照顾孩子,可是金先生现在居住的小两居明显不能够满足其居住需求,于是想再买套大点的房子居住。金先生看上了一套总价为180万元的二手房,可是就在金先生向银行咨询时,却被告知如果其贷款买房的话,有可能会被算作是“第二套房”,首付50%、利率上浮1.1倍。因为“第二套房”银行是以房产评估价的五成来发放贷款的,所以金先生的首付款至少要110万元,可是金先生手头只有100万元的积蓄。二、解析伟嘉安捷的专家说,在“京十二条”下发前,金先生如果使用贷款再购房的话,可比照首套房政策执行,享受首套房首付和利率方面的优惠。而新政下发后,根据银行对“二套房认房又认贷”的政策精神,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银行与建委房屋权属交
    2022-11-03
    124人看过
  • 房地产拆迁评估问题的解析与思考
    房地产产权文件是每个评估师在进行估价时,首先必须掌握的重要资料,是确认房地产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或以产权为担保和债权并存和房地产抵押权等权益的有效法律凭证,它包括房地产证及土地出让(转让)合同,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等。这些合法性文件直接关系到评估方法,虽然自20世纪80年代房地产制度改革,特别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城市房地产产权管理逐步完善,但过去大量的历史遗留问题致使相当一部分的房地产权属状况错综复杂,理清房地产产权状况,是估价师在估价日常工作中的难点之一,同时又是正确估价的基础。各种房地产产权文件所记载的房地产权属内涵各不相同,但都与房地产估价息息相关,例如在城市房屋动迁评估中,我们经常会遇到有些房屋下面的土地是划拨性质,有些房屋下面的土地是出让,有些有产权证,有些没产权证,有
    2023-07-04
    268人看过
  • 离婚损失费赔偿问题解析
    我国没有规定青春损失费,在离婚时,是不同赔偿青春损失费的,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5、有其他重大过错。因此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是不用就青春损失费进行赔偿的,但一方有法定过错的,无过错方可以向对方请求损害赔偿。妻子婚外情离婚怎样赔偿妻子外遇离婚一般不能要求赔偿。但外遇行为构成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除外。因为我国婚姻制度中,能够请求赔偿的情形仅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并不包含普通的外遇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023-07-01
    210人看过
  • 婚姻中的原则性问题解析。
    1、在婚姻里夫妻两个的相处最主要的一个原则就是互相忍耐,如果两个人能够做到互相忍耐,那么婚姻基本上也是能够长久的,在一段好的婚姻里面,他们的生活中互相忍耐是特别难能可贵的,不管是一场恋爱还是一段婚姻,如果没有互相忍耐的决心的话,那,么肯定是不能够长久的,所以通俗来讲,夫妻两个的相处模式最主要的一个原则就是互忍。2、如果两个人相处模式在互忍的基础上,再加上互敬的话,给两个人最基本的空间,做到尊重对方,相.信对方,不管什么事情都有个度给彼此留有余地,那么这种婚姻的话也是非常幸福,能够长长久久的。3、在婚姻里面吵闹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夫妻两个人吵架的时候,一个人一度的忍让肯定是不行的,在夫妻吵架的时候,如果两个人都能做到,各退一步,那么即使再吵架也能够立马和好。所谓的形式婚姻是指什么?形式婚姻又称假结婚,是指为了某种目的而与另一人进行婚礼或法律上的结婚手续,但实际上并非真正以夫妻的身份生活,例如通
    2023-07-05
    201人看过
  • 外国人结婚彩礼问题解析
    彩礼是我国部分地区的社会风俗习惯,对于和外国人结婚是否需要彩礼,得要结合双方的家乡风土人情及婚俗习惯进行判断。结婚之前需要对对方家乡关于彩礼的风俗习惯进行了解,如果外国人的家乡没有彩礼的习惯,双方可以采取协商的方式,确定是否需要彩礼。如果外国人的家乡也有彩礼的风俗,则双方可以对彩礼的多寡及形式进行协商确定。明年结婚要彩礼违法吗?明年结婚要彩礼并不违法,国家没有禁止女方接受彩礼,而是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索取财物和适当彩礼是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禁止利用婚姻索取财物是反对天价彩礼。所以国家并没有规定不要给彩礼,彩礼是中国的传统习俗,肯定是要保留的。彩礼指婚恋中送给对方的聘礼或礼金。婚前给付彩礼的现象在我国还相当盛行,已经形成了当地的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如果彩礼由一方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共同财产,由女方家庭持有,则不属于夫妻
    2023-07-08
    201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婚姻问题:解析离婚后财产分割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27
      离婚后财产纠纷主要包括以下四种情况:第一,双方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分割,离婚后财产分配发生纠纷。二是当事人协议离婚时达成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后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而发生纠纷。第三,男女双方在离婚协议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引发的纠纷,一方要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第四,婚姻关系结束后,一方发现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离婚时未分割的其他财产引发的纠纷,如一方隐瞒或恶意转移财产。上述情形,均
    • 离婚时房产析产登记的问题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12
      不影响,房本满五是按房屋总年限的。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并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 婚外恋问题?能否帮我解决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5
      婚外恋属于道德问题,法律不调整,但如果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可追究重婚罪刑事责任。
    • 房产析产改造契税的问题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13
      对于夫妻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析产是免交易税费的。办理离婚产权过户的手续为: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费用约500-800元)(注:房产析产过户契税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可免该步骤,即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一般即日可出);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约10个工作日);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约7个工作日)并缴交50元登记费;
    • 解析婚外恋的损害赔偿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8
      婚外恋的离婚损害赔偿对于由谁来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这个问题,司法解释第29条给予了明确回答。29条规定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因而在离婚情况下,无过错方只能向其配偶要求赔偿而无权向与其配偶有重婚或同居关系的第三者提出赔偿请求。但是是否由于司法解释29条的规定,无过错配偶方就丧失了向与其配偶有重婚或同居关系的第三者提出赔偿请求的权利了呢笔者认为在明知一方已婚却仍与其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