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用人单位劳动关系仲裁败诉的原因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22:12:06 406 人看过

1、不签订劳动合同

2008年颁布实施的《劳动合同法》首次做出了:工作满一个月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双倍工资的规定。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主不知道法律的规定,或者以为不签劳动合同就可以随时解雇员工,不需要给员工上社会保险,可以避免法律责任,所以都不愿意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只要员工能证明自己和企业存在劳动关系,那么企业几乎百之百的需要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2、劳动合同遗失或被员工带走

还有些企业,虽然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但由于其公司管理不严,导致劳动合同遗失或者被员工离职时拿走由企业保管的劳动合同。当员工向企业主张双倍工资差额时,企业却无法证明已经事实上签过了劳动合同,从而败诉。

3、劳动合同到期后继续工作却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

有些用人单位以为与劳动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之后就完事大吉,没有注意合同是否到期,或者虽然注意到合同到期了但不以为意,从而导致当员工与企业发生矛盾时,员工以没有续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时,用人单位只能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4、未约定试用期员工录用条件

大部分企业都知道,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试用期内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所以,当员工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将企业告上劳动仲裁庭时,企业大多主张其辞退是因为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然而,当仲裁员要求企业出示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时,企业却什么也拿不出来,因此被认定为违法解除。造成这种囧境的主要原因是用人单位未在合同或规章制度里约定试用期员工的录用条件,从而也就无法证明员工不满足录用条件了。

5、规章制度未公示

很多企业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制定了完善的规章制度。但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规章制度需经过民主程序制定且经过公示方能对员工生效。当企业援引该未公示规章制度与劳动者解除合同时,在劳动纠纷中就会因为该规章制度未公示而不被仲裁或法院认可。

5、规章制度虽经公示但未保留证据

有时企业明明已经将制定规章制度公示了,甚至还实际适用了很久,但由于其未留下公示的证据,一旦员工不承认企业通过合理方式公示了该规章制度,企业同样要面临规章制度不被仲裁或法院认可的困境。

一、劳动争议仲裁审理程序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其中一名为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审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实行先行调解原则。当事人愿意调解的,仲裁庭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进行仲裁。

决定开庭仲裁的,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个工作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个工作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仲裁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申请。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仲裁。

对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者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30日内依法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消。一裁终局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05: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用人单位相关文章
  • 涉外仲裁中败诉的原因
    1、缺少具有说服力的书面证据(1)协议仅由双方口头约定在国际仲裁中,口头协议通常涉及对已有合同的履约或修订。口头协议尽管容易订立,却也容易毁约。因为不同的人对讨论和约定的内容总是有不同的记忆。其次,口头协议的条款并无实际和可核实的证据证明。在大多数情况下,可通过电子邮件列明所讨论的内容,以获得对方对约定内容的确认,从而非正式地记录下口头协议。(2)有书面协议,但协议的实际措词并没有记录中方当事人的意图或其对约定内容的理解在起草法律文书、电子邮件或其他与合同谈判或履行相关的通讯信息时,确保使用的词汇清晰界定了各方的权利义务非常重要。在发出每一封电子邮件前都先取得法律意见并不总是切实可行,但如果利益重大或有可能产生争议,我们还是建议您在发出电子邮件或协议定稿前征询法律意见。(3)相关书面证据没有以可靠一致的方式存储,故不可用保存原始合同以及关系到合同履行和任何同意修订的原始通信,非常重要。如果
    2023-06-05
    260人看过
  • 劳动仲裁单位联系人写谁
    你如果是劳动者一方,被申请人就是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是公司,联系人就写法定代表人,电话写个人电话或公司电话都可以,重要的是能联系上。一、与公司签订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一)合同首尾部各方名称应为全称,并应与其在国家机关登记的名称相一致,做到首尾一致、证照与合同标注一致;(二)合同签章应由具备对外签署合同的主体签章,内部机构、项目部、公司内部人员不具有签署合同的主体资格;要加强对项目部印章及各种用印的管理,严格按照确定的权限审批用印。(三)要注意审查拟签合同各份是否为同一文本,有无修改或添加,防止被掉包;(四)签署合同时应避免无空白未填项,如格式合同有不要需填写的应划“”或标注“空白”字样;(五)如有修改,修改处,签约主体是单位的应由单位盖章、签约主体是个人的应该由其捺印;(六)个人签名原则上应当面签署,单位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七)合同如果是多页除署名处盖章外还应加盖骑
    2023-03-29
    245人看过
  • 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注: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有哪些1.合同主体不合法,即劳动者不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或者用人单位不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合同缺少法定必要条款,或者合同条款违法,通常表现为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或低于法定最低劳动标准。3.合同形式不合法,即要式合同未采用法定的书面形式或标准形式。4.订立程序不完备,即订立合同未履行法定必备程序。5.意思表示不真实,即订立合同过程中,由于欺诈、威胁、乘人之危、重大误解等而导
    2023-08-17
    415人看过
  • 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仲裁失败
    首先,去和公司协商一下,实在不行,可以去法院诉讼。一般情况下都是劳动者去申请劳动仲裁,他们对于公司的一些举动有争议,却没有办法去通过协商去解决,并获得本属于自己的权益,通过法律途径,可以合法的维护自己的利益。有的人因为完全不懂法律,或者因为一些原因,没有去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了一段时间后,认为自己的薪资待遇和自己的劳动不对等,相差过大,比如公司经常加班,却从不发加班工资,口头说的五险一金,工作了一两个月了,还没有买,和公司说过之后,没有任何结果,去进行劳动仲裁。其次,积极去找证据,什么证据呢?像工作证啊,工作铭牌啊,一些考勤记录,还有工衣,和同事拍的照片等等这些物证,还可以拜访一下公司里的员工,请求他们帮个忙,做个证。把资料收齐,反应速度快点,尽快在一定期限里边把证据交给法院,就等开庭,还能再私下解决的话还是可以解决的,实在不行,就只能等法院下判决书了。最后,劳动仲裁和其他的一些法院的
    2023-03-01
    242人看过
  •  失败原因:劳动者仲裁案件探讨
    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有效途径。当事人需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若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将依照民事诉讼程序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有很多因素。例如,仲裁法规定的时限已过,或者证据不足等。当事人必须要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请求仲裁的书面申请,根据事实的依据,提出相关证据,对于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的,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会依照民事诉讼程序,依法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仲裁时效已过,维权路漫漫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时效为一年。如果当事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仲裁申请,将失去仲裁救济权。因此,对于“仲裁时效已过,维权路漫漫”这一标题,从法律角度分析,维权之路仍然漫长。首先,仲裁时效的适用范围是仲裁请求权,不适用于诉讼请求权。这意味着,如果当事人错过了仲裁时效期限
    2023-11-18
    116人看过
  • 用人单位如何避免仲裁败诉的风险?
    用人单位如何避免仲裁败诉的风险?来源:随着劳动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政策的陆续出台,劳动执法力度的不断提高,劳动力市场日趋规范、劳动者维权意识也日益增加。根据统计,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中,单位完全胜诉的案件占所有案件的20%左右。如此之低的胜诉率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了单位在用工方面仍然存在相当不规范的地方。现笔者就单位如何避免仲裁败诉风险浅谈几点看法。一、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书。个别单位在“不订立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退劳动者”这一错误思想的误导下,故意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有关规定,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要终止劳动关系,不仅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还要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应该签订而未签劳动合同的,不仅不能免除单位的责任,反而
    2023-06-09
    214人看过
  • 劳动仲裁失败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劳动仲裁失败的主要原因有仲裁时效过了、证据不足等等。当事人必须要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请求仲裁的书面申请,根据事实的依据,提出相关证据,对于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的,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会依照民事诉讼程序,依法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一、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呢劳动仲裁处理的程序:1、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
    2023-02-26
    315人看过
  •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出的仲裁有哪些效力
    用人单位可以就以下情形提出劳动仲裁: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合同效力发的争议;因解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其他。物流合同中仲裁条款的效力有哪些被告A材料公司与B公司都是具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A公司的地址在甲市,B公司地址在乙市,并在甲市设有办事处。A、B两公司签订了联合出口原木的协议。协议规定由A公司办理出口手续,对外签约及执行合同,办理制单结汇。B公司负责组织货源及装船。而后A公司与C国D公司签订了原木买卖合同,之后,A公司向B公司出具了对外签订的买卖合同及信用证等有关出口单证。B公司根据合同及出口单证,以A公司的名义同原告E航运公司达成了海上货物运输协议,该协议没有加盖合同双方单位印章,只有承运人代表及B公司业务员的签字。运输协议规定如发生争议,由本国贸促会仲
    2023-07-26
    404人看过
  • 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的原因有哪些?
    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的情形有:(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程序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应当根据以下程序进行:1.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4.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
    2023-07-06
    160人看过
  • 劳动关系解除后用人单位有哪些义务?
    一、用人单位有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义务在根据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都必须履行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义务,这包括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终止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依法责令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等情形。用人单位出具证明的时间是:在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规定用人单位有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义务,主要是考虑便于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1999年国务院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进行失业登记的必备条件,因此劳动合同法不仅将失业保险条例中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
    2023-04-29
    112人看过
  • 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特征
    劳动关系的特征:1、劳动关系的主题一方为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为劳动力的所有者和提供者;2、劳动关系的内容为与劳动过程紧密相连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3、劳动关系具有从属性关系;4、劳动关系从属性的发展和灵活运用。排除适用《劳动法》的人员:1、公务员;2、比照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成员。3、农业劳动者;4、现役军人;5、家庭保姆劳动者享有的权利:1、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2、去的劳动报酬的权利;3、休息休假的权利;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5、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6、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的其他权利劳动者应当履行的义务:1、完成生产任务;2、提高职业技能;3、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4、遵守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遵守职业道德等。《劳动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
    2023-04-29
    473人看过
  • 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者辞职要补偿吗
    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要没有维持或提高原有的合同约定条件跟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导致合同终止,劳动者也可以要求补偿金。劳动者自己解除劳动合同,因为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也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一、个人如何解除聘用合同关于个人如何解除聘用合同可知,解除聘任合同有的要求是双方协商一致或具有法定解除的事由。法定解除的事由:1、合同到期;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3、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4、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6、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1)以欺诈、胁迫的
    2023-06-20
    431人看过
  • 确定劳动关系仲裁标准有哪些?
    确定劳动关系仲裁标准有哪些?主要参考以下三个标准: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这三条标准实际包括对“用人单位”、“劳动行为”、“劳动者”三方面的考察。“用人单位”必须是我国劳动法中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而“劳动行为”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具体劳动,并获得报酬的过程。“劳动者”同样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没有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就要注意收集以下证据了,以备不时之需。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
    2023-04-29
    243人看过
  • 诉讼和劳动纠纷仲裁之间的关系有哪些
    诉讼和劳动纠纷仲裁之间的关系: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已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由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其他。一、要不到工资可以报警吗要不到工资可以报警,但拖欠员工工资的属于劳动纠纷,不归警察管。因此劳动者可以先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劳动纠纷申诉期是多长时间劳动纠纷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其起诉的时效规定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劳动纠纷调解后找哪个单
    2023-06-19
    36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自其依法成立之时产生,自其依法撤消之时消灭。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 更多>

    #用人单位
    相关咨询
    •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因何原因导致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03
      根据你叙述的事实,可以说劳动仲裁委不予受理是有法律依据的。劳动者与单位之间的借款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在单位里的借款与劳动报酬虽然可以抵消,但在法律上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因此,不能混为一谈。如果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劳动者是可以提出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的裁决不服,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劳动者拖欠单位的借款,单位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但不能提出劳动仲裁。根据我国有关法律
    • 劳动仲裁申请失败一般会有哪些原因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11
      劳动仲裁失败的主要原因是仲裁时效、证据不足等。当事人必须在规定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并根据事实依据提出相关证据。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将按照民事诉讼程序依法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 自产者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者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3
      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要没有维持或提高原有的合同约定条件跟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导致合同终止,劳动者也可以要求补偿金。劳动者自己解除劳动合同,因为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也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 劳动仲裁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要不要起诉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20
      如果能够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话一样可以,具体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7-28 劳社部发[2005]12号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
    • 劳动诉讼败诉原因都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7
      兵书有云:“胜败乃兵家常事。”我想诉讼也是如此,不过在很多劳动诉讼中,有些案件劳动者们明明可以胜诉的,却因为一些常见的败诉因素导致最后让企业逃脱了责任。那么劳动诉讼中常见败诉原因有哪些呢我们一起来看看。案例一:A因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与企业发生争议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审理过程中,单位认为未曾与该职工解除过劳动合同,当仲裁庭要求职工出示企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据时,职工无法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