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程序之办理用地申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9:52:16 59 人看过

集体土地拆迁涉及到的利益比较负责,也是土地拆迁中的一个难点问题。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拆迁是指依法许可,拆迁人对城市规划区外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给予合法补偿安置的前提下予以迁出,对房屋及附属物进行拆除的法律行为。

办理用地申请的流程如下:

(一)基本工作流程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使用土地的,用地单位应按规定办事员理征用集体土地的各项手续。

1.征用集体土地申请: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级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

2.征用集体土地受理:区、县级国土房管局接受用地单位提出的征用集体土地申请,经审查对提交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建设用地申请予以受理。

(二)申请内容

用地单位提出用地申请时,应当提交建设项目用地申请书,申请书中应包括以下各项主要内容:

1.申请单位名称

2.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立项、规划选址等情况

3.建设用地基本情况,包括用地位置、用地面积、土地利用现状等

(三)申报文件

用地单位提出用地申请时,在建设项目用地申请书后应附具以下各项文件、资料:

1.用地单位有关资质证明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3.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4.初步设计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5.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6.占用耕地的,必须提出补充耕地方案

7.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应当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11: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集体土地相关文章
  • 集体土地农村房屋的拆迁评估
    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拆迁房屋的补偿方式,可实行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并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地段、区域、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的规定,各省市制定了相应的法规、文件和具体实施细则,这对城市房屋拆迁来说有了评估依据和规范,而相对于集体土地的农村房屋拆迁,可依据的有关法规及行政文件就相对较少。笔者在浙江上虞的曹娥江江堤公路拆迁和宁波大榭岛杭州钢铁联合企业搬迁工程评估中碰到以下问题:一、无产权证问题集体土地上的农村房屋大部分都未发房屋所有权证,这会出现以下几个问题:1、建成年份问题,由于缺少房产证也无建房资料,在评估时被拆迁人从本位出发一般都回避或瞒报建成年份,极少会如实相告,在评估房屋成新时会出现偏差(城市房屋评估一般10年为一个成色,再根据使用人对房屋的保养状况适当修正);2、用途问题,评估时会碰到有些被拆迁人是半工半农产,一些农产利用道地或院子搭建一些简易丁
    2023-06-10
    267人看过
  •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不能无解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法复〔1996〕12号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符合约定的,按照《民法典》和《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相
    2023-06-15
    423人看过
  • 新拆迁条例暂时“兼管”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
    规范征地拆迁行为,不容法规“空窗期”。《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昨天在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上看到,中央纪委、监察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确,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修订之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要参照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下称“新拆迁条例”)的精神执行。《土地管理法》修订提速今年1月,“新拆迁条例”公布施行。然而,这并未让关注拆迁的法律学者松口气。北大法学院教授姜明安曾告诉本报记者,当前很多拆迁矛盾都是发生在集体土地上,因此中国亟须修订《土地管理法》,规范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征地拆迁。国务院法制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人也指出,现在矛盾突出的确实主要在集体土地征收方面。针对外界提出的“‘新拆迁条例’应一并解决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问题”的意见,上述负责人表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征收是分别由条例和《土
    2023-06-05
    146人看过
  • 集体土地征用是否有房屋估价程序
    集体土地征收是否有房屋价值评估程序?集体土地征收不存在“价值评估”。征收人只需获得被征收土地的一些基本信息,然后根据现有标准进行计算,就可以得到被征收土地的补偿金额。宅基地上的房屋,评估程序和步骤应当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类似。但在实践中,这一程序通常没有那么严格,类似评估报告的最终文件也不会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那样详细和正式。有些只是一张纸。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本次评估为重置价格,不涉及房屋周边房地产的市场价值,因此评估金额远低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十)》,地方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对被征收土地的权属、土地类型、面积以及附属于该土地的土地的权属、类型和数量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当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土地附着物的产权人共同确认。所谓“用地审批前的通知、确认、听证”中的“确认”环节,应作相应处理。其实,这一步是为了完成城市住房“评估”过程中一些类似的重
    2023-05-08
    237人看过
  • 本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土地使用权基价标准
    单位:元/m2建筑面积区域等级区域范围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系数徐汇区2004年5月1日开始实行。之前已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基地,仍执行原来的标准。A华山路以东、肇家浜路以北//B华山路以西、肇家浜路以南、凯旋路以东、中山西路至中山南一路、中山南二路以北若尚有征地未实施拆迁的地块,另行公布基价/C凯旋路以西、中山西路至中山南一路、中山南二路以南、龙华港以北、沪闵路西北3000元/m220%D龙华港以南、沪闵路东南、淀浦河以北2300元/m220%E淀浦河以南1900元/m220%普陀区适用于2004年上半年、下半年度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基地。A原长征镇(集体土地)地区2230元/m2/B桃浦镇(集体土地)地区1440元/m2/杨浦区2004年4月8日后核发的拆迁许可证适用。五角场镇和殷行街道范围内的集体所有土地2800元/m21400元/m2浦东新区本通知从2005年7月1日起执行,200
    2023-06-08
    284人看过
  • 征地房屋拆迁补偿中集体土地拆迁的补偿是多少?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条明确规定,只针对“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给予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因此,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不适用该条例的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作为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由于两者适用的法律不同,因此在补偿标准、被征收人权利保护方面存在区别,南京市浦口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南京市浦口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第二十条、被拆迁人持有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含撤组剩余国有土地使用证,下同)和房屋产权证(含建房许可证,下同)的,按本办法给予补偿。拆迁补偿以前述两证所载的合法房屋建筑面积为测算依据。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均不具备属于违法建筑的,不予补偿。征地公告后,突击建设的建(构)筑物,不予补偿。第二十一条、住宅
    2023-08-08
    389人看过
  • 征收土地程序及房屋拆迁程序法律
    长期以来,国家建设征收土地(过去称为征用土地)和城市房屋拆迁的概念,在民间习惯上被混为一谈,统称征地拆迁。其实二者是不同的法律概念。根据《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运用国家强制力,按照法定程序将一定范围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转为国家所有权,并依法对被征收土地的原权利人(包括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人、承包人、转包人等)给予补偿的活动。各级政府组织实施征收土地的主管部门是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城市房屋拆迁是指为了实施城市规划、旧城区改造,运用国家强制力,组织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对原房屋权利人(包括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出租人、承租人、转租人等)给予补偿、安置的活动。各级政府组织实施房屋拆迁的主管部门,中央政府为国务院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地方县级以上政府则为负责管理房屋拆迁的部门
    2023-06-10
    229人看过
  • 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征用拆迁的解答指南
    1.市政府对征用集体土地拆迁是否有了新的政策规定?市政府颁布了《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若干规定》(沪府发[2002]13号),(简称“13号文”)从2002年4月10日起实施。2、“13号文”与以前的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有什么区别?以前上海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是参照市政府颁布的《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它的主要精神是按人均建筑面积互换房屋产权、计算差价,或者以公房安置。“13号文”采用的主要是按市场化的价格进行补偿安置,不计算人口因素。3、哪些房屋拆迁,要按照市政府“13号文”规定执行在上海市范围内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大到拆迁集体、企业的非居住房屋,小到拆迁个人的宅基地范围内的房屋,都要按“13号文”的规定进行补偿安置。4、拆迁的房屋,要经过政府批准吗?要经过政府批准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才能拆迁房屋。属于市政府批准供地的建设项目,由建设
    2023-07-02
    182人看过
  • 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使)用等办理程序
    办理事项: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使)用;建设占用5公顷以上国有未利用地;一次性开发国有荒山荒地100公顷以上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办事程序1、受理;2、审核;3、报批。申报材料1、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2、规划用地许可证及定点图;3、勘测成果报告书;4、用地所在位置的土地利用现状图;5、用地所在位置的土地用总体规划图;6、建设项目规划审查表;7、土地权属证明材料;8、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9、农用地转用方案;10、补充耕地方案;11、征地方案。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收费标准征地总费用(税不进入基数)的2—3%、用变费1-2元/m2、土地复垦保证金2000元/亩(征用农田保护区土地);农重金2400元/亩;耕地开垦费6000元/亩(基本农田保护区上浮40%);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21-40元/平方米。省收益2元/m2。
    2023-06-05
    250人看过
  •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立法权来源不明
    实施多年的《城市房屋拆迁条例》被很多法律人士质疑过是否违宪,在一波又一波的争议中总算找到了可由人大授权国务院对财产征收制定行政法规支撑点。再审视各地方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法规、规章、规范性法律文件,美其名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什么法,却看不到法里授权地方立法内容,让人不得不怀疑,擅自造法。其一、地方对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私自立法有违《宪法》这一国家大法。《宪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地方立法对集体土地房屋进行强拆,就是打着合法旗号剥夺老百姓财产权。该条第二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笔者翻阅许多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地方规定,见不到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立法目的,脱离宪法宗旨私设拆迁权。在实际发放拆迁许可证时,什么目的都会成为正当理由。其二、地方对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立法与法律冲突。《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条规定,下列事
    2023-04-23
    353人看过
  •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纠纷的行政处理措施
    (一)对拆迁主体、建设项目和建设用地许可证的核发进行严格的审查,避免公共利益的滥用。(二)对拆迁人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进行严格的审查,保证拆者有住房。(三)对拆迁人与被拆迁农户订立的拆迁安置补偿合同进行严格的审查,使合同符合规范化的要求,发生纠纷便于操作;对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减少此类纠纷的发生。村委会可以依法成为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拆迁人?在征收活动中,农村和城市的情况是很不一样的。在城市里,居民委员会基本平时就没什么权力,到了征收时更是不怎么发挥。然而在广大农村地区,村民委员会可就是“权力”巨大了。足可见,村民委员会在实践中是有着巨大能量和影响力的。那么,对于集体土地的征收与补偿,村委会究竟能有什么权力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这告诉我们两点,其一,村
    2023-07-02
    455人看过
  •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诉讼主体
    目前,由于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同土地征用一并进行,所以房屋的拆迁补偿方案也同土地补偿方案同时制定。而补偿方案是由征地方制定,报政府批准,因补偿方案引起的纠纷,只能通过行政诉讼解决。笔者认为,这只适用于解决国家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实施的集体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正如前述所分析,对于基于商业开发之目的实施的征地拆迁补偿应直接适用民事法律规范进行调整。同时在国家基于公益的征地拆迁中,由于在补偿方案确定之后,补偿协议大多是由集体经济组织与征地方签订,房屋所有人不参与签订协议,形成房屋所有权人和征地方无拆迁补偿协议。那么发生纠纷时,房屋所有权人能否以自己的名义就补偿方案中的补偿数额、安置方式等问题提起民事诉讼?从协议本身来说,房屋所有权人不是签订协议的一方,不能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但从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来讲,房屋所有权人应当享有诉权。目前,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人以自己名义起诉主张权利时,往往又以其不是协议
    2023-06-08
    182人看过
  •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和城市房屋拆迁的区别和联系
    房屋的所有人(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按照协议实施房屋拆迁的行为。征地拆迁是指国家因公共利益的需要,经依法批准将集体所有地土地征为国有后,对原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强制拆迁,并给予补偿的行为。我国法律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国有土地地上建筑物的拆迁,属于城市房屋拆迁的范畴。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地上建筑物的拆迁,属于集体土地征收中房屋拆迁范畴,适用《土地管理法》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分别是城市房屋拆迁和集体土地征收中房屋拆迁的主管机关。由此可见,集体土
    2023-07-03
    287人看过
  • 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政策(2003年)
    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003【发布单位】北京市【发布文号】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发布日期】2003-06-06【生效日期】2003-06-06【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003【发布单位】北京市【发布文号】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发布日期】2003-06-06【生效日期】2003-06-06【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已经2003年5月27日市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代市长王岐山二三年六月六日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城乡建设顺利进行,
    2023-07-03
    444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集体土地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更多>

    #集体土地
    相关咨询
    • 集体土地征用怎样办理拆迁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4
      1.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 2.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 3.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4.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并交付土地。
    • 拆迁是否可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管理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25
      城市房屋拆迁,目前的首要依据是国务院2011年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楼主所称房屋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所以不可以按照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执行。一般地方政府就房屋征收与安置补偿都会出台跟国家法律、文件相配套的文件,这些文件应当公开,可以在政府网站上查阅,建议楼主研究一下你们当地的配套文件。从经验来看,房屋拆迁安置补偿,首先是政府结合拟拆迁房屋区位价和房屋重置价,提出房屋拆迁安置补
    • 如何处理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纠纷?
      天津在线咨询 2021-04-07
      通过立法和体制途径 (一)明确规定公共利益的范围,以限制借“公共利益”目的滥用征收权的现象。 (二)建立公平合理的农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坚持公平合理的补偿原则,以弥补农民使用的宅基地征收和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宅基地的实际损失。在区分“公益目的”和“商业目的”的用地的基础上,按照原则性和灵活性的规定,分别制定出不同的最低补偿标准,充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赋予宅基地使用者以真正民事意义上的物权,对宅
    • 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是怎样的,如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8
      《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 3、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政府行文);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6、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罚款收据复印件。 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
    • 房屋拆迁土地补偿申请书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2-17
      写清争议的来由,土地属于你方的历史过程,要有见证人。简单说,就是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经过、结局。尤其是要有证据、证人。表述不要模糊、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