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确定的“谁污染,谁赔偿”的原则,是我们处理环境污染纠纷的基本原则,同时也明确了企业在污染问题上所必须承担的法定经济责任。企业排放的污染物一旦对周围人民群众的财产造成损害,都应该根据这一原则视危害程度对受害者给予一定的赔偿,这种赔偿通常称为污染损害赔偿。
一、对污染损害进行定性,即确定污染物损害是否由污染引起
当企业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或者排放较多的污染物之后,附近的农作物、经济作物、畜禽、水域养殖等会出现一些异常的现象。但农作物被污染物危害后产生的症状,常与病虫害、用肥过量或不足、微量元素缺乏和农药用量不当等所产生症状有相似之处;畜禽类、鱼类污染所致损害与流行性瘟疫也往往容易混淆,难以做出准确的判断。这时就应在当地环保部门的主持或指导下,会同各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周密的调查和细致的监测、综合分析,确定此次受害是否由企业排污所致。
二、对污染损害的责任进行定性,即确定污染损害的责任是否在企业
根据有关环境法律法规规定,由下列原因造成污染危害,企业不承担污染损害赔偿责任:一是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水污染损失的,免于承担责任;二是污染损失由第三者故意或者过失所引起的,第三者应当承担责任,如施工单位在企业进行施工时,不听劝阻或在企业不知情的情况下未经处理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油类、酸液、剧毒的废液等造成的污染危害;三是污染损失由受害者自身的责任所引起的,如由于附近居民在应该知道污水危害的情况下,将污水引入农田进行灌溉,或擅自使用工业废渣,或故意将污水引入养殖水域,这类情况下造成的污染危害损失,企业不承担污染责任,可以不进行赔偿。
在碰到污染损害赔偿事件时,当事企业必须拿出确凿的证据,环保部门必须掌握必要的监测数据。如果企业无法提供确凿的证据以证明其无环境污染责任,企业就应按照自己应负的责任承担环境损害赔偿。
三、对污染损害进行定量,即对污染损害赔偿数额进行合理确定
污染危害一旦确定是因企业排放污染物造成的或企业应负有责任,企业必须承担污染损害赔偿责任。污染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大体包括以下几项:由于企业污染物的排放造成他人的直接经济损失或间接的经济损失;受害者为恢复生产或为减少污染损害所支付的费用;受害者为消除污染危害所实际需要的费用。
赔偿采用的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常年性赔偿的方式,即根据企业造成的环境污染当年或更长时间对受害者造成的影响,实事求是地确定一个受损数额,在排污量不发生大的变化的情况下,每年向受害者支付这一确定数额;二是即损即赔的方式,即污染一次就赔偿一次。这种方式比较常用,但对于排污不稳定、经常造成污染损害的企业,必须拿出很大的精力来解决这个问题。
在进行赔偿时,应在环保部门的组织下,会同有关部门、当事各方对污染受害面积、受害作物及受害畜禽、鱼类的数量和受害程度,以及他们在近年的平均产量或近年平均效益进行实地勘查,在实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确定污染物损害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然后计算出应赔偿的基本数额,再综合考虑受害者为消除污染、减轻危害所需要的各项费用数额,初步确定出污染损害赔偿数额,最后在环保部门的主持下,经过双方协商达成赔偿协议。
-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如何处理,如何确定环境污染的损害赔偿
94人看过
-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和相邻关系污染纠纷
85人看过
-
环境污染赔偿办法有哪些,如何进行环境污染的赔偿
219人看过
-
环境污染罪怎么判,如何处罚环境污染罪
152人看过
-
环境污染侵权如何赔偿损失
269人看过
-
如何治理环境污染?减少环境污染的方法有哪些?
60人看过
环境污染指自然的或人为的破坏,向环境中添加某种物质而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而产生危害的行为。由于人为因素使环境的构成或状态发生变化,环境素质下降,从而扰乱和破坏了生态系统和人类的正常生产和生活条件的现象。... 更多>
-
处理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时,如何确定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28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
-
环境污染纠纷是什么,环境污染纠纷需注意什么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23环境污染纠纷,指由于污染物排放等对生存发展、生态系统和财产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引发的争议。 常见类型包括:环境污染侵权纠纷、环境污染责任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等。 环境污染纠纷需注意什么 1、举证责任,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原告不需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 2、诉讼时效,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算。
-
如何治理环境污染减少环境污染的方法有哪些贵州在线咨询 2023-03-06环境污染指自然的或人为的破坏,向环境中添加某种物质而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而产生危害的行为。 环境污染的治理要从树立环境保护意识,落实环境污染责任,加强惩治等等方面入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条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五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可以报警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12(1)行政处理 因环境污染损害而产生的赔偿纠纷,当事人可请求行政机关进行调解处理。有权对污染损害赔偿纠纷进行处理的行政机关有(1)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2)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 (2)司法解决 当通过行政处理不能解决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时,即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就赔偿纠纷所作处理决定不服时,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司法解决按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