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权责任的承担是需要由父母承担相关的侵权责任。
1、当事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为其主体资格的限制,无法承担民事责任。虽然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承担或在承担民事责任时受到限制,但是他们或她们在侵犯他人权利或利益时应该是直接侵害人,所以是不能摆脱成为民事被告的风险。不过虽然他们或她们是被告,但是承担责任或部分责任的主体却是他们或她们的监护人。
2、监护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关于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监护人的责任有了新的规定,虽然在表面上的不同不是很大,但是其深层的价值观变化还是很大的。新的条文如下: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一、未成年人侵权的责任承担需要注意哪些
1、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与子女生活方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2、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明确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监护人不明确的,法律规定由顺序在前的有监护能力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3、对于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由于监督责任已转移到幼儿园、学校、医院,如果这些单位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
未成年财产侵权的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53人看过
-
酒后的日子,是否要承担侵权责任?
356人看过
-
离婚后父母责任分担:子女侵权行为的认定
290人看过
-
未成年人侵权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208人看过
-
监护人承担未成年人的侵权责任的注意点
199人看过
-
住宅侵权责任是什么,侵权责任承担的方式是怎样的?
104人看过
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对于一般的侵权责任,其构成要件一般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行为人实施了非法行为。 二、存在损害事实,即在客观上造成他人财产损害或者精神损害。 三、非法行为与损害后果... 更多>
-
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侵权的责任由谁承担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9“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上述规定,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应由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承担民事责任,即直接抚养方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
离婚后未成年子女致人损害谁承担责任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当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可见,此时父母双方承担的是一种“补充性赔偿责任”,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能独立承担责任时,另一方再承担余额;故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承担责任较重(第一位),而另一方处于补充地位。
-
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利益的,由谁承担赔偿责任河北在线咨询 2023-02-27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
离异未成年子女,谁应承担责任?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58条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责任,如果独立承担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要求未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责任。所以,你可以要求小雷的母亲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小雷母亲属于生活困难,无法进行足额赔偿等情形,你可以要求小雷父亲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
夫妻离婚后,应由谁对未成年子女的行为承担责任?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1夫妻离婚后,未成年人子女给他人的人身、财产造成了损害,应由与未成年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进行赔偿。但是,如果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经济能力不够、独立承担赔偿责任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要求不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不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不可以因为未与子女一起生活而拒绝进行赔偿。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