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仲裁和国内仲裁的区别在什么地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0:12:43 471 人看过

一、什么涉外仲裁?

涉外仲裁指中国涉外仲裁机构根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签订的仲裁协议,依法对涉外经济争议、海事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法律制度。

二、涉外仲裁的特点

(1)具有涉外性。涉外仲裁含有涉外因素,这是它同国内仲裁的主要区别所在。其涉外性决定了它比国内仲裁更加灵活,并受到国际公约、惯例及协议规范。

(2)具有自治性。涉外仲裁是以当事人的自愿和协议为基础的。在涉外仲裁中,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仲裁事项、仲裁地点、仲裁的组织形式、仲裁员、仲裁程序和仲裁所适用的实体法。

(3)具有民间性。涉外仲裁仲裁者,特别是仲裁机构,一般都是非国家机关或非官方机构。这种民间性对那些对官方机构不信任的当事人来说,非常具有吸引力。

(4)具有中立性。在涉外仲裁中,尽管仲裁人或仲裁机构是当事人选定的,具有中立性。

(5)具有专业性。涉外仲裁争议经常涉及一些专门性或技术性的问题,需要具备专门知识的人去解决。在涉外仲裁中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有关争议问题的专家充当仲裁员,从而有利于仲裁案件准确和迅速的解决。

三、什么是国内仲裁?

国内仲裁是指一国的仲裁机构对本国当事人之间的纷争进行的仲裁。这种类型的仲裁体现了仲裁机构和双方当事人在属籍上的一致。并且在仲裁程序、规则的适用上具有显著的国内性。就一个国家而言,国内仲裁总占主导地位。

四、国内仲裁的特点

(1)仲裁双方当事人都是本国当事人;

(2)仲裁所解决的民商事纠纷是国内纠纷,不具有涉外的因素;

(3)国内仲裁的仲裁机构通常不是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当然现在有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也仲裁国内民商事纠纷。

五、涉外仲裁与国内仲裁有何不同?

(1)仲裁机构的选定可选中国的,也可选另一方当事人所在国或第三国的仲裁机构。

目前,国际上比较著名的常设机构有:英国伦敦国际仲裁院、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国际商会仲裁院等。我国现有两个常设机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总会均设在北京。

(2)仲裁规则的选定在一定条件下,有限制地允许当事人协议确定仲裁规则。

如1979年我国同美国缔结的《中美贸易关系协定》规定,仲裁可以采用当事人选定的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也可以在争议双方和仲裁机构同意的情况下,采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仲裁规则或其他国际仲裁规则。

(3)仲裁裁决是否终局不同。

一般来说,仲裁条款、仲裁规则或仲裁机构所在国法律均规定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但有的国家规定,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如英国;有的规定可向法院上诉要求法院重新审判,如法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6日 22: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涉外仲裁相关文章
  • 国际仲裁和涉外仲裁有什么不同
    一、国际仲裁庭和国际法庭的区别是什么?诉讼与仲裁虽然都是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法律形式,但是有显著的区别:1、管辖权的取得不同。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只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依法受理后,另一方必须应诉;而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则必须要有仲裁协议,即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或纠纷发生前、纠纷发生后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2、审理者的产生方式不同。诉讼案件的审判庭由法院指定,不能由当事人选择;而仲裁案件,除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选定仲裁委员会、约定仲裁庭的组成人数外,当事人有权选定仲裁员。3、开庭审理的原则不同。法院开庭审理一般公开进行,只有某些涉及国家机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仲裁庭审理案件一般不公开进行,以有利于保守当事人之间的商业秘密和维护其商业信誉。4、审理程序及当事人的能动作为不同。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诉讼法的规定进行,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则有较大的自由
    2023-06-05
    348人看过
  • 国内仲裁与国外仲裁
    涉外仲裁是指仲裁事项所包含的法律关系为涉外法律关系的仲裁。它包括仲裁的一方当事人是外国自然人或法人,并且所涉法律关系的标的物位于外国并在外国履行。涉及香港、澳门和台湾的争端应参照涉外纠纷处理,因此也属于涉外仲裁>中国《仲裁法>>对外国仲裁和国内仲裁的区别对待。因此,区分涉外仲裁和国内仲裁是非常重要的。众所周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是中国涉外仲裁机构。它接受的仲裁大多是涉外仲裁。北京、上海等其他仲裁委员会属于当地仲裁机构,也可称为国内仲裁机构。他们接受的仲裁大多是国内仲裁。随着仲裁在中国的发展,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也受理一些国内纠纷,地方仲裁机构也可能受理涉外纠纷。因此,受理机构不能将涉外仲裁与国内仲裁区分开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在确定是涉外仲裁还是国内仲裁时,法院取决于所仲裁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如果属于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则为涉外仲裁,否则为国内仲裁根据所处理的争议是否有
    2023-05-07
    66人看过
  • 涉外仲裁与国际仲裁
    国际仲裁分为:国际私法意义上的国际仲裁与国际公法意义上的国际仲裁。所谓国际私法意义上的国际仲裁,是指用于解决发生于私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之间以及私人与国家之间的私法争议,其裁决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得到有关国家法院的强制执行,而涉外仲裁可以说是私法意义上的国际仲裁的一部分;国际公法上的国际仲裁作为和平解决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争端的一种方法,系指当国家之间发生争端时,当事国根据协议,把争端提交给它们自行选择的仲裁人处理,并相互约定遵守其裁决的争端解决方式,其裁决由当事国出于道义上的责任自觉执行。
    2023-06-05
    151人看过
  • 外国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仲裁不可行
    一、问题的提出**林公司案项下的仲裁裁决是国际商会(ICC)仲裁庭适用ICC仲裁规则(ICC规则)在我国上海作出的仲裁裁决。我国法院对该仲裁裁决所实施的司法监督,既涉及到法院对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监督,也涉及到法院对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监督。此案是我国法院近年来对国际商事仲裁实施司法监督的典型案例,引起了我国司法界和学界的关注,关注的焦点集中在:ICC仲裁院作为外国仲裁机构在我国内地进行仲裁,在《纽约公约》和我国法律的框架下,如何认定其仲裁裁决的国籍?有学者认为,此案项下的ICC裁决系仲裁庭根据ICC规则在ICC仲裁院的管理下在我国上海作出的,应当视为我国的裁决”;但是,根据我国1991年《民事诉讼法》第269条的规定,该裁决不是我国的裁决”,而是《纽约公约》项下的非本国裁决”,对于我国(作为被请求承认与执行的法院地国)而言,既不是本国裁决,也不是外国裁决。[1]因此法院应当按照非本国裁决”对
    2023-03-29
    110人看过
  • 【涉外合同】涉外仲裁与国内仲裁有何不同?
    涉外仲裁是对具有涉外因素的经济、海事等纠纷进行审理和裁决的活动。与国内仲裁相比,涉外仲裁有很大的不同:一、仲裁机构的选定可选中国的,也可选另一方当事人所在国或第三国的仲裁机构。目前,国际上比较著名的常设机构有:英国伦敦国际仲裁院、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国际商会仲裁院等。我国现有两个常设机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总会均设在北京。二、仲裁规则的选定在一定条件下,有限制地允许当事人协议确定仲裁规则。如1979年我国同美国缔结的《中美贸易关系协定》规定,仲裁可以采用当事人选定的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也可以在争议双方和仲裁机构同意的情况下,采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仲裁规则或其他国际仲裁规则。三、仲裁裁决是否终局不同一般来说,仲裁条款、仲裁规则或仲裁机构所在国法律均规定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但有的国家规定,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如英国
    2023-06-08
    292人看过
  • 仲裁:探究涉外和国内的异同
    (1)仲裁机构的选定可选中国的,也可选另一方当事人所在国或第三国的仲裁机构。目前,国际上比较著名的常设机构有:英国伦敦国际仲裁院、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国际商会仲裁院等。我国现有两个常设机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总会均设在北京。(2)仲裁规则的选定在一定条件下,有限制地允许当事人协议确定仲裁规则。如1979年我国同美国缔结的《中美贸易关系协定》规定,仲裁可以采用当事人选定的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也可以在争议双方和仲裁机构同意的情况下,采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仲裁规则或其他国际仲裁规则。(3)仲裁裁决是否终局不同。一般来说,仲裁条款、仲裁规则或仲裁机构所在国法律均规定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但有的国家规定,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如英国;有的规定可向法院上诉要求法院重新审判,如法国。涉外仲裁裁决的执行1、涉外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执行
    2023-07-08
    131人看过
  • 什么是涉外仲裁裁决和撤销仲裁裁决
    当事人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应当提出证据证明该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未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被申请人未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因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三)仲裁庭的构成或者仲裁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四)裁决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当事人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应组成合议庭审理,并询问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法[1998]40号,人民法院对撤销我国涉外仲裁裁决实行报告制度,即相关中级人民法院在裁定撤销裁决或通知重新仲裁前,必须报本辖区高级人民法院审查;高级人民法院同意撤销裁决或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的,应当向最高人民法院报告其审查意见;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后,可以裁定撤销裁决或者通知仲裁庭重新仲
    2023-08-07
    300人看过
  • 在内地执行涉外仲裁的困难
    虽然外商在诉讼中胜诉,但很难实施>中国制造业联合会会长陈琦琦昨天在香港大陆商会2003届经贸研讨会上表示,随着香港与内地之间商务活动的日益频繁,涉及香港和内地的诉讼案件也在增多,香港内地商人在内地的仲裁案件不断增多,但执法上仍存在困难。例如,香港商人在内地仲裁或在法庭上胜诉时遇到困难,昨天在香港举行的同一次会议上,他同意大陆仲裁存在执法困难的问题,这是涉外仲裁率低的一个重要原因。他说,据不完全统计,2000年案件253万件,其中涉外仲裁案件仅617件,占万分之二点四;2001年,国家法院执行涉外仲裁案件的比率也约为2/10000;今年,预计全国法院执行涉外仲裁的案件只有约300起,执行率较低葛*军继续表示,内地法院的仲裁或诉讼执行问题主要与以下因素有关,包括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人治色彩浓厚、法律意识淡薄、政策调整、自身法律队伍素质有待提高他表示,目前大陆正在改革仲裁或诉讼的执行方式
    2023-05-07
    241人看过
  • 涉外仲裁和国际仲裁是不是一样的
    一、国际仲裁庭和国际法庭的区别是什么?诉讼与仲裁虽然都是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法律形式,但是有显著的区别:1、管辖权的取得不同。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只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依法受理后,另一方必须应诉;而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则必须要有仲裁协议,即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或纠纷发生前、纠纷发生后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2、审理者的产生方式不同。诉讼案件的审判庭由法院指定,不能由当事人选择;而仲裁案件,除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选定仲裁委员会、约定仲裁庭的组成人数外,当事人有权选定仲裁员。3、开庭审理的原则不同。法院开庭审理一般公开进行,只有某些涉及国家机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仲裁庭审理案件一般不公开进行,以有利于保守当事人之间的商业秘密和维护其商业信誉。4、审理程序及当事人的能动作为不同。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诉讼法的规定进行,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则有较大的自由
    2023-06-05
    186人看过
  • 【仲裁法】《涉外仲裁》(2)——涉外仲裁机构
    一、涉外仲裁机构的设立根据仲裁法第66条的规定,涉外仲裁委员会可以由中国国际商会组织设立。涉外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履行奉规则赋予的职责,副主任受主任的委托可以履行主任的职责。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可以由中国国际商会聘任。涉外仲裁委员会设有秘书局,在仲裁委员会秘书长的领导下负责处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涉外仲裁委员会设立仲裁虽名册,仲裁员由涉外仲裁委员会从法律、经济贸易、科学技术等方面具有专门知识和实际经验的中外人士中聘任。二、我国受理涉外仲裁案件的仲裁机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事仲裁委员会是我国的常设涉外仲裁机构,也是受理涉外仲裁案件的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仲裁机构。目前,我国除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诲事仲裁委员会受理涉外仲裁案件,按照有关规定,依据仲裁法设立或重新组建的仲裁机构也有权受理涉外仲裁案件。(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
    2023-06-06
    124人看过
  • 如何在国外执行涉外仲裁裁决
    当事人申请执行涉外仲裁裁决,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中国与被申请人国家之间有相互承认和执行对方涉外仲裁裁决的双边条约,或者两国参加的国际公约中含有相互承认和执行对方涉外仲裁裁决的内容,或者两国之间存在互利关系2.中国涉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根据《仲裁法》规定的仲裁程序或双方选择的仲裁规则作出,即:,涉外仲裁裁决的作出程序适当3.中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必须具有法律效力,涉外仲裁裁决必须有强制执行的内容4.涉外仲裁裁决确定的债务人不履行实质性义务的,债权人可以直接依法向外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5.当事人应当提交承认和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的申请书及其有效的涉外仲裁裁决及其译文等相关文件,以及根据相关国际条约和要求的国际法申请执行程序所需的文件
    2023-05-03
    130人看过
  • 我国法院和涉外仲裁机构的裁决在国外怎么执行
    我国涉外仲裁机构制作的生效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其财产不在我国领域内,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由于我国是1958年《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成员国,中国涉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可以在世界上已加入该公约的90多个国家和地区得到承认和执行。当事人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我国法院或涉外仲裁机构生效裁决时,必须提供下列文件:(一)生效裁决副本;(二)业已送达的送达回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审判中有缺席判决情形的,还应提供缺席判决合法的有关法律文件;(三)上述文件的译本,译文须采用对方通行或认可的文字。外国法院收到当事人或我国人民法院的请求后,与我国订有司法协定或条约的,按协定或条约规定要件审查,与我国无条约关系的按互惠原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按该国法律规定的程序予以承认和执行。
    2023-06-12
    398人看过
  • 涉外仲裁裁决的在外国执行《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简称《纽约公约》)
    中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如果败诉一方当事人是外国公司在境外有财产的,外方当事人又不予自动履行的,就需要到境外申请强制执行。这就涉及到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问题。??联合国1958年在纽约开会通过了《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简称《纽约公约》)。目前已批准和加人这个公约的国家和地区有145个。《纽约公约》规定:成员国要保证和承认任何公约成员国做出的仲裁裁决。我国于1986年12月正式加入该公约,1987年4月22日该公约正式对我国生效。作为中国处理涉外经贸争议唯一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已有150多份裁决在美国、加拿大、日本、以色列、法国、新西兰、澳大利亚和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得到承认和执行。??外国执行中国的涉外裁决将依据《纽约公约》规定的条件办理。在执行程序上各国依其国内法的规定不同而做法不一,但对裁决的审查都只限于《纽约公约》第5条规定
    2023-06-05
    450人看过
  • 群体仲裁和个人仲裁区别是什么
    首先,这两种仲裁方式的主要区别在于仲裁主体的不同。其次,在集体仲裁程序中,需要全员参加或由代表出席仲裁;相反地,在个人仲裁过程中,仅由单一个体参与。劳动仲裁涉及到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权益发生争执的情况。若此类纠纷发生于在职工时间内,则建议员工在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后再提交辞呈,以免产生诸多不必要的困扰。反之,如若在提出辞呈之后再寻求劳动仲裁介入,则可能由于已经失去了劳动关系的存在,或者面临着难以收集证据的困境,给当事人带来额外的不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节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024-05-08
    470人看过
换一批
#涉外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涉外仲裁是指按照当事人的合同约定,涉外仲裁委员会依据法律对申请人、被申请人之间的纠纷居中裁判的制度。经过涉外仲裁机构委员会裁决的,仲裁裁决书制作出来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可以再以同一个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也不得向其他机构提出变更仲裁裁决的... 更多>

    #涉外仲裁
    相关咨询
    • 侵权责任纠纷,涉外仲裁和国内仲裁有什么区别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14
      什么是涉外仲裁? 涉外仲裁是指中国涉外仲裁机构根据双方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事后签订的仲裁协议,依法判断涉外经济纠纷和海事纠纷,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法律制度。 二、涉外仲裁的特点 (1)具有涉外性。涉外仲裁包含涉外因素,这是它与国内仲裁的主要区别。它的涉外性决定了它比国内仲裁更灵活,受到国际公约、惯例和协议的规范。 (2)自治。涉外仲裁以当事人的自愿和协议为基础。在涉外仲裁中,当事人可以自由选
    • 什么是涉外?如何区分国内仲裁与涉外仲裁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6
      涉外仲裁指仲裁事项包含的法律关系为涉外法律关系的仲裁。包括仲裁当事人中有一方为外国自然人或法人,所涉法律关系的标的物所在地、履行地等在外国的等。涉及港、XX、XX地区的争议,比照涉外纠纷处理,所以也属于涉外仲裁。中国仲裁法对涉外仲裁与国内仲裁区别对待,所以区分涉外与国内则是非常重要的事项。众所周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是中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其受理的仲裁大都为涉外仲裁,其它仲裁委员会如北京、上
    • 国内与涉外仲裁有何区别?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3
      中国仲裁法对涉外仲裁与国内仲裁是区别对待的,所以区分涉外仲裁与国内仲裁是非常重要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是中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其受理的仲裁大都为涉外仲裁,其它仲裁委员会如北京、上海等属于地方仲裁机构也可以称为国内仲裁机构,它们受理的仲裁多为国内仲裁。随着我国仲裁事业的发展,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也受理部分国内争议,而地方仲裁机构也可能受理涉外争议,所以涉外仲裁与国内仲裁划分不能以受理机构
    • 如何区分涉外仲裁与国内仲裁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13
      涉外仲裁是对具有涉外因素的经济、海事等纠纷进行审理和裁决的活动。与国内相比,涉外仲裁有很大的不同。涉外仲裁与国内仲裁一般有三种不同,分别为机构的选定,规则的选定,裁决是否最终局不同。 (1)仲裁机构的选定可选中国的,也可选另一方当事人所在国或第三国的仲裁机构。目前,国际上比较著名的常设机构有:英国伦敦国际仲裁院、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国际仲裁中心、国际商会仲裁院等。我国现有两个常设机构:中国国
    • 涉外与国内仲裁有哪些区别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5
      中国仲裁法对涉外仲裁与国内仲裁是区别对待的,所以区分涉外仲裁与国内仲裁是非常重要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是中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其受理的仲裁大都为涉外仲裁,其它仲裁委员会如北京、上海等属于地方仲裁机构也可以称为国内仲裁机构,它们受理的仲裁多为国内仲裁。随着我国仲裁事业的发展,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也受理部分国内争议,而地方仲裁机构也可能受理涉外争议,所以涉外仲裁与国内仲裁划分不能以受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