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是否可以进行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7 15:44:59 114 人看过

公司内部是否可以进行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企业不可以随意解除与变更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劳动合同,须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须具有《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相应条件,否则须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因此,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就应该遵守法律的规定,不能随意的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是一种违法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1日 10: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内容相关文章
  • 公司地址变更的需要进行劳动合同的变更么
    劳资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情形下约定劳动合同的重新订立。具体的劳动合同履行地变更应当根据劳动合同中所签署的条款进行明确,还要根据具体的变更范围。对于企业而言,对劳动者工作地点的约定既不能过分具体也不能过于模糊。(一)如果将工作地点约定为××区××路××号,这种情况下即使用人单位在福州市鼓楼区内办公地点发生变更,只要与原来的地址不相同,也极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作地点发生了变化。这种情况下,只要工作地点与约定不一致,劳动合同的内容就已经发生了变更,用人单位很可能就必须承担不利后果。相反的,如果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地点为福州鼓楼区,那么如果用人单位是在鼓楼区范围内调整工作地点的,此种情形下,就不会被视为劳动内容的变更。如果劳动者拒绝搬迁的,用人单位就可以以员工旷工等为由将解除其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两、三个确定的工作地点,明确劳动者在需要时应当服从单位安排,在上述范围内调整
    2023-06-20
    492人看过
  • 劳动者辞职是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劳动者辞职是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者辞职,变更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是两码事。劳动合同变更后,员工可能还是会继续在原单位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则是员工与该用人单位彻底结束双方之间的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原劳动合同的派生,是双方已存在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发展。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符合法定的变更条件,主要有:①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调整生产任务。②由于情况变化,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有关内容。③由于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引起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可准予变更合同内容。变更劳动合同还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否则,所变更的内容无效,得不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并视为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而承担相应责任。劳动合同的解
    2024-01-27
    360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是否可以不进行补偿费用的支付?
    公司可以不支付补偿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必须是劳动者出现以下的情形,具体是: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等。外包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不可以,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合同,应该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
    2023-07-05
    69人看过
  • 合同的标的是否可以进行变更
    在商业活动中,合同标的物的变动亦被视为合同变更的一种常见表现形式。因此,仅需合同当事各方达成共识,便可对合同标的物进行调整或修订;若无事先协商,任何一方均不可擅自干预修改合同标的物。《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2024-07-25
    280人看过
  • 法人是否可以在公司合同履行中进行变更?
    可以。公司是法人组织,是签订合同的民事主体之一,公司签订合同时,一般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加盖公章。合同生效后,要全面履行合同的义务。公司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公司作出变更法人代表决议的,可以变更法人代表,变更法人代表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履行完定金能退回吗如果在履行合同时定金已经抵作价款,不能退还。如果没有抵作价款,合同履行完毕以后定金能退回。当事人可以依照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2023-07-06
    437人看过
  •  劳动合同能否修改,何时可以进行变更
    劳动合同变更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包括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丧失或部分丧失、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不相适应、职业技能提高了一定等级等。在劳动合同中,当出现履行困难时,依据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对原合同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一)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二)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三)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四)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五)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丧失或部分丧失、所在岗位
    2023-09-12
    134人看过
  • 合同变更和解除的约定以及合同变更和解除的区别
    一、合同变更和解除的约定合同变更和解除的约定将产生如下法律效力:1.合同变更和解除后,原订合同即失去效力。其中,属于合同变更的,变更程序完成之时,亦是新的债权债务关系产生之时。2.合同变更后,其效力只向着将来,不存在溯及力问题;合同解除的效力。除非当事人事先有约定,也不存在溯及力问题。当然,关于合同解除的效力是否有溯及力,我国尚有不同意见。但我们认为,合同解除,除当事人有约定外不应具有溯及力。因为,合同解除是以成立有效的合同为对象的。合同未成立则不存在解除的问题。若承认合同解除具有溯及力,实际上也就承认被解除的合同自始未成立。这是自相矛盾的。二、合同变更和解除的区别合同变更和解除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合同变更没有消灭原合同关系,也不产生溯及既往的问题,变更的效力一般只涉及合同未履行的部分,当事人需按变更后的内容履行,已履行的部分不再变动;合同解除有的溯及既往,产生恢复原状的义务。也即合同的变更
    2023-06-19
    76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医疗期间内可以进行解除吗?
    当在医疗期内的员工非因工致残或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彻底终结治疗,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延续至医疗期满。当医疗期满时,员工治疗仍未结束,续签劳动合同的前提是员工可以履行新的劳动合同,但员工还在治疗当中,不可能履行新一期的劳动合同,所以这时公司可以选择不续签。一、工伤医疗期满不上班的处理方法有哪些工伤医疗期满后不来上班,可以调整岗位,但是不能辞退劳动因为工伤员工本身的特殊性,劳动法对其权益有着特别的保护规定。对于一至六级工伤员工,用人单位应保留劳动关系,除非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023-06-28
    302人看过
  • 前公司未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进行解除
    如果劳动者跟前公司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么需要跟前公司部门的人事部门进行联系。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从单位辞职提前30天书面告知即可。劳动者要求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仅两种情况要交违约金。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2、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
    2023-03-01
    352人看过
  • 劳动合同在哪情况下是可以进行变更的
    一、劳动合同在哪情况下是可以进行变更的1、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变更。《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二、劳动者哪些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1、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
    2024-01-15
    223人看过
  • 劳动合同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怎么解除
    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应变更相关的内容。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应变更相关的内容。3、提出劳动合同变更的一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要平等协商一致方能变更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解除的几种情形:1、劳动合同的协议解除。2、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3、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4、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合同的协议解除:1、应书面提前通知对方。2、由用人单位提出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放。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一)、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承担经济补偿的条件: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此种情况在试用期满后不再适用。2、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
    2023-02-09
    471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内因主管部门调动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期内主管部门调动,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一、劳动合同期内员工主动离职的流程是什么?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出差报销),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
    2023-06-28
    281人看过
  • 当事人是否可以将合同进行部分解除
    依据民法典规定,合同可以部分解除。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部分解除合同。合同约定解除的,可以部分解除。由于不可抗力或情事变更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可以解除。在合同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或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守约方可以解除合同。律师补充: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以下五种:(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遭遇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自然灾害,或者是颁布新政策、新法律等政府行为,以及社会异常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比如买卖双方订立了合同,交易标的物为器材,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明确表示不能交付相应器材的情形。(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
    2023-05-06
    84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执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2、下列情况,本合同可以终止:(1)合同期限已满;(2)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3)甲方破产;(4)乙方退休或者死亡;(5)劳动仲裁裁决或者人民法院判决本合同应予终止。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1)由于情况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同意的;(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修改。4、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经教育和一般行政处分仍无效的;(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2023-03-04
    45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内容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等; 3、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4、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除此之外,合同还可... 更多>

    #合同内容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变更怎么处理,劳动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06
      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 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3、提出劳动合同变更的一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要平等协商一致方能变更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解除的几种情形: 1、劳动合同的协议解除。 2、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4
    • 公司法人变更后,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澳门在线咨询 2024-12-03
      根据我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企业法人的变更并不会自动导致原有劳动合同的解除。这一结论源于该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即“在用人单位发生改变其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重要事项的时候,并不直接影响力到原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和执行。”然而,需特别指出的是,若变更后的法人代表要求全部或部分员工重签新的劳动合同,那么在此种特殊情况下,原有
    • 合同期内变更合同内容,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11
      双方就合同内容需要变更的可以订立变更劳动合同书,如果就变更事项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存在过错的话,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并支付经济补偿金(8*月工资)。
    • 劳动合同的变更有什么条件,劳动合同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28
      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 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3、提出劳动合同变更的一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要平等协商一致方能变更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解除的几种情形: 1、劳动合同的协议解除。 2、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4
    • 公司名称变更是否要对劳动合同进行调整?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8
      公司名称变更不需要对劳动合同做变更。企业更换法定代表人,不需要买断工人工龄,重签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也就是说,在公司名称变更时,劳动者不需要与用人单位再一次签合同。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