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0 11:36:23 412 人看过

对不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区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区市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

对具有《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并符合第二十五条规定,未提出生育申请而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由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责令其限期补办生育证,并按照区市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二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

对具有《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但不符合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而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照区市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二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对不具有《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照区市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三至四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按照区市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二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

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照区市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征收社会抚养费,并不再批准其生育第二个子女。

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照区市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四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照区市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照区市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照区市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有本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的情形,其年实际收入高于区市级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以年实际收入为基数计征社会抚养费。

对不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按照区市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六倍以上十倍以下征收社会抚养费。

有前款规定的情形,当事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区市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根据情节轻重,按照其年实际收入的六倍以上十倍以下征收社会抚养费。

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征收社会抚养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程序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区(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区(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程序为:

调查取证

征收机关发现公民有违法生育嫌疑的,必须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征收机关在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调查应当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告知权利

调查终结,征收机关负责人应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征收机关在作出征收决定前,应以书面形式向当事人告知作出征收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的除外)。征收机关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征收机关应当采纳。

作出决定

确有违法生育行为的,由区(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

征收机关决定对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制作征收决定书。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必须盖有区(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印章,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和地址;(二)违法生育的事实和证据;(三)对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法律依据和征收数额;(四)代收社会抚养费的金融机构名称和缴纳期限;(五)不服征收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征收决定的区(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名称和作出决定日期。

送达决定书

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分别交付男女双方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征收机关应当在7日内参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征收决定书送达男女当事人。送达征收决定书应当填写送达回证。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决定书

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征收决定书送达后30日内到征收决定书指定的金融机构,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经区(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同意,可以延期或者分期缴纳。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区(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临海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1、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

2、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3、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4、已满法定婚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满六个月后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零点五倍征收;生育第二胎的,按照一倍征收;

5、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

6、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加倍征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15: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社会抚养费相关文章
  • 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与办理程序
    陕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依据《陕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依照下列规定确定:(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在地的陕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依据《陕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依照下列规定确定:(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县、市、区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所在地的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收入超过基数的,还应当加收超过部分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二)超生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以超生子女数为倍数计征社会抚养费;(三)重婚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一个子女的,对当事人双方分别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生
    2023-02-27
    354人看过
  • 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与办理程序
    陕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依据《陕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依照下列规定确定:(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在地的陕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依据《陕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依照下列规定确定:(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县、市、区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所在地的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收入超过基数的,还应当加收超过部分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二)超生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以超生子女数为倍数计征社会抚养费;(三)重婚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一个子女的,对当事人双方分别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生
    2023-04-25
    160人看过
  • 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
    社会抚养费
    1.社会抚养费立案对违法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乡镇人民政府应立案征收社会抚养费。立案应当填写立案报告表(呈批表),经主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同意后即为立案。2.社会抚养费调查取证(1)办案人员(两人以上)向被调查对象或知情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表明身份和调查意图。当事人的近亲属或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应回避。(2)向当事人及其所在工作单位或村(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群众和其它有关单位了解情况,查清当事人是否有违法生育或者收养子女以及非婚生育、婚外生育、不到间隔年限生育等行为并取得充分证据。搜集制作与本案有关的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鉴定结论、书证、物证以及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笔录应经被调查人核对无误后签名盖章(印)。调查的主要内容:婚姻史、生育史、从业及居住情况、人口和计划生育合同履行情况、乡镇村居社干部计划生育管理过程、怀孕过程及医学检查情况、生育发生时间、地点、经济
    2023-06-11
    434人看过
  • 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
    社会抚养费
    1、立案对违法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立案调查。2、调查取证(1)办案人员(两人以上)向被调查对象或知情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表明身份和调查意图。当事人的近亲属或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应回避。(2)向当事人及其所在工作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群众和其它有关单位了解情况,查清当事人是否有违法生育或者收养子女以及非婚生育、婚外生育等行为并取得充分证据。搜集制作与本案有关的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鉴定结论、书证、物证以及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笔录应经被调查人核对无误后签名盖章(印)。3、告知、听证在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之前,应以书面形式向当事人告知作出征收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成立的,应当采纳。4、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的情况下,办案人员根据违法生育事实、情
    2023-03-23
    59人看过
  • 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
    社会抚养费
    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程序:对于非法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立案调查。二、调查取证。(1)办案人员(两人以上)向被调查对象或知情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表明其身份和调查意图。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应当回避。(2)向当事人及其工作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群众等有关单位了解情况,查明当事人是否有非法生育或收养子女、非婚生育、婚外生育等行为,并取得充分证据。收集制作与本案有关的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鉴定结论、书证、物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记录应在被调查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盖章。3、通知。听证会应当在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作出征收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应当采纳。四、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决定。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的情况下,办案人员根据违法生育
    2023-08-05
    429人看过
  • 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和程序是什么
    以下是法律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标准和程序一、征收社会抚养费标准根据违法生育或者非法收养的性质、情节和收入取证情况,确定下列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3.不足法定婚龄生育第一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4.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但没有办理收养证的,动员其依法办理收养证,拒绝办理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5.不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收养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6.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三倍征收。有下列严重情节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人,按较高的倍数征收:(1)实际收入明显高于当地人均收入,但无法核实其具体收入的,按照人均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2)违法多生育子女后没有及时报告,超
    2023-03-15
    222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符合再... 更多>

    #社会抚养费
    相关咨询
    • 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程序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21
      (四)征收程序征收机关征收社会抚养费时,应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告知、作出征收决定、送达《征收决定书》、执行征收决定等法定程序依次进行。征收机关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向当事人书面告知拟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法律法规依据、征收数额及计算方法、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三日内未作出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的,征收机关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作出陈述、申辩的,
    • 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23
      社会抚养费征收一般程序: 一、人口计生局、受委托的街道(镇)发现公民有违法生育嫌疑的,应当填写违法生育对象个案报告单,同时予以立案并填写立案审批表。 二、至少两名具有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负责调查取证,收集当事人的婚育情况、户籍情况、户口性质、职业、收入证明及子女户籍申报、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同 时制作调查笔录,被调查人须在笔录上签字按手印。证据材料应标明来源出处、取证日期,有执法人员或证据提供者签
    • 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
      江西在线咨询 2021-03-20
      县级人口计生部门或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违法生育(含非婚生育,下同)、非法收养的当事人按下列程序征收社会抚养费:(一)立案经群众举报或人口计生部门发现违法生育或非法收养的,应当即刻立案,填写立案报告。主管领导审批并指定2个以上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二)调查取证1、调查人员对被调查人的违法生育或非法收养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形成证据链,确认违法生育或非法收养事实。对取得一定证据证
    • 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0-30
      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程序: 对于非法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立案调查。 二、调查取证。 (1)办案人员(两人以上)向被调查对象或知情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表明其身份和调查意图。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应当回避。 (2)向当事人及其工作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群众等有关单位了解情况,查明当事人是否有非法生育或收养子女、非婚生育、婚外生育等行为
    • 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程序是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1-13
      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程序: 1、立案 对违法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立案调查。 2、调查取证 (1)办案人员(两人以上)向被调查对象或知情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表明身份和调查意图。当事人的近亲属或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应回避。 (2)向当事人及其所在工作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群众和其它有关单位了解情况,查清当事人是否有违法生育或者收养子女以及非婚生育、婚外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