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产权使用期限研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30 19:22:18 458 人看过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济适用房属于产权房,对于产权房来说,只要房子存在,那么就一直拥有产权,所以经济适用房的产权是无限期的。但是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使用权为70年。对于居住用地来说,土地使用权为七十年;对于工业用地来说,土地使用权为五十年。

经济适用房几年下产权证

经济适用房一般是5年以后才能办理房产证,具体要看各地政府的政策。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批准权限报经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出让方)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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