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人先实施征地,再办理征地手续是否合法?
即使当事人的土地全部被国务院征地审批征用,市政府和国土资源局的征地程序、补偿费的征地方案都违反了程序的规定。
比如,房屋征收的决策阶段,包括申请、规划、制定征收补偿方案、风险评估、资金筹措等,都是必不可少的。在实践中,地方分管拆迁工作的部门违规操作或转变观念的现象非常普遍,比如用某种意见代替相关的征收文件,“先上车,再补票”,这不仅是对行政权力的侵犯,同时也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的大多数权益。
为什么征地审批文件如此重要?“一书四图”逐级上报的目的是获取最终的征地审批文件,俗称“征地审批文件”。显然,征地审批文件在征地项目中起着核心作用,是项目能否开工的最重要的文件依据。
我们知道,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使用建设用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而不是直接在集体土地上建设。这里所说的国有土地,包括原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原属于国家征收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因此,要进行开发建设,首先要涉及土地征用程序。根据土地用途的不同,可分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公路、管道、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土地,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市、村、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按照年度土地利用规划批准。在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的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简而言之,重大项目由国务院批准;一般项目由省政府批准。
农业转建设后,要办理征收审批手续。《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应当经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三)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务院备案。征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提前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应当同时办理征地批准手续,不得再办理征地审批。超越征地审批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重新办理征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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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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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征收耕地是否需要合法手续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22地方政府征收耕地需要合法手续,否则不得强行征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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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征地手续?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5办理征地手续的流程有: 1、发布征地公告(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 2、征询村民意见(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乡镇政府) 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 4、拟定“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 5、征用土地公告*(市县人民政府) 6、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 7、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 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人民政府报省国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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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土地征收,土地征收的实施部门是哪个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5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运用国家强制力,按照法定程序将一定范围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转为国家所有权,并依法对被征收土地的原权利人(包括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人、承包人、转包人等)给予补偿的活动。 土地征收的具体实施部门是各级国土行政主管部门。 《城市房屋拆迁条例》规定,城市房屋拆迁是指为了实施城市规划、旧城区改造,运用国家强制力,组织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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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征地拆迁是否需要办理手续河南在线咨询 2023-01-021、征地拆迁需要办理手续。征地拆迁需要制定计划提出征收申请,明确实施单位后发布征收预告、组织房屋登记,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后交付补偿款至被征收人,动土开工实施征地。 2、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市、县级人民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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