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有使用年限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9 18:31:37 185 人看过

1、集体土地的使用年限目前我国并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也就是说集体土地的使用年限是永久的。

(1)耕地的承包期限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耕地承包期限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限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2)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2、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农村地分户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分户必须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农村分责任地,是按家庭人口数分的,故此农村分家时土地要按人口分。如果无法协商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分割方案,那么土地纠纷由政府解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1日 05: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能继承吗,什么是集体土地所有证?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在农村是非常常见的土地使用证明,对于集体土地一般都是由乡村政府进行划分获得的,并不是属于个人的土地而是集体拥有的土地,对此很多人都不了解,不知道集体土地能不能进行流通,不知道集体土地能不能继承。那具体来说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能继承吗?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能继承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这一规定充分说明,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可能取得所有权,所以也就不存在所有权的继承问题。《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一)土地承包方案以
    2024-02-02
    356人看过
  • 农村的集体所有土地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吗
    1、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2、每个地方的具体征地补偿政策会根据具体的经济情况和其他因素来决定;3、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
    2024-05-14
    437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有什么区别
    1、所适用的管理办法不同。集体土地的土地征收适用的是土地管理法征收集体土地的办法,具体标准由各省政府制定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国有土地的土地征收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2、付出的成本不同。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村民自治组织内部成员就可获得,而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向国家购买使用权才能获得。3、所存在的极差地租不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条明确规定,只针对“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给予公平补偿。因此,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不适用该条例的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作为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农村房屋拆迁补偿费包括以
    2023-08-04
    497人看过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方式有哪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年限?
    一、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方式有哪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方式有:1.转包,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租赁。2.出租,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3.借用,出借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借给他人使用。4.互换,农民为了耕作方便或出于其他考虑,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换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人行使,自己行使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人处换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不能与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5.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经营权,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转移给他人的一种行为,并与发包方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年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年限是:农村耕地的使用权年限为三十年,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和林地的使用权年限分别为三十年至五十年和三十年至七十年,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
    2023-07-07
    187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税缴纳有何规定
    我公司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工厂是租赁的,租金每年8万,五年内增加1万。租赁的工厂是锦州区一个村委会的土地。从公司成立到2005年,我们交了房租。他们到地税局开发票给我们。从2006年开始,我们正常支付租金,但由于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万元)的问题,发票一直没有开给我们。我想问的是,我们是否属于城市土地使用税的范围,而不是农村地区。地方税为什么要征收我国城市土地使用税?如果缴纳了城市土地使用税,这个农村集体土地该由谁来缴纳?你们有什么相关政策吗?律师答复:目前,我市房地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规定,建制镇管辖的行政村也属于房地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因此,如果你的公司在一个镇的管辖范围内,它应该缴纳土地使用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6号),出租给“村委会”生产经营的集体土地,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城市土地使
    2023-05-08
    106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者的使用年限是多久
    我国的集体土地就是面向一整个群体的土地,也就是说这块土地是规集体所有不是个人的,很多地方的土地都是集体土地的类型,一般的在村里面经常有集体土地的使用,比如在村里面建立一些游乐健身的基础设施的话,这块土地就是集体的土地,那么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者的使用年限是多久?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者的使用年限是多久?土地使用年限是根据用地类别分类的。与是否为集体使用证没有关系,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经济使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你的用地年限为70年。集体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集体土地使用证原则上能过户,但过户对象一定是农村本村本组的村民,农村户籍,无住房,符合一户
    2023-02-18
    299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缴纳土地使用税的规定有哪些
    我公司是外商独资企业,厂房是租赁的,租金为每年8万,五年递增一万,租赁的厂房是金州区农村一村委会的土地,从公司成立到2005年都是我们上交租金,他们到地税局开发票给我们,从2006年开始,租赁费我们正常交,但由于要交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问题(一万平方米要交四万多元),发票迟迟没有开具给我们,想咨询一下,我们是否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不是农村的不交吗,为什么地税所要收我们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呢,如果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这种农村集体土地,应该谁交?有没有相关的政策?律师答复:目前,我市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规定,对建制镇所辖的行政村也属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因此,你公司若在建制镇所辖行政范围,就应该缴纳土地使用税。根据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6号)规定,向“村委会”承租的用于生产经营用集体土地,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
    2023-06-15
    398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证在农村土地征收中的作用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可用来确定被征收人,该证记载的合法土地使用人可享有被征收人的权利。一、修路占地补偿标准是多少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二、新居拆迁怎么办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
    2023-04-04
    327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年限是怎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关于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年限,如采取承包方式使用土地的,具体规定如下:《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四条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
    2024-05-08
    224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都有哪些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缴纳的费用有哪些?
    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都有哪些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农村集体使用权转让途径的规定是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还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根据这一法律规定,农村集体土地转让是合法的,是法律允许的,但是,法律对转让行为的前提要要求转出方要与转入方签订转让合同,还要经村委同意,并与发包方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特别提醒:转让是农户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移转给他人。这种流转方式将使农户丧失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是农民生存的生活保障,为了不让转让承包地的的农民可能遇到风险,造成流离失所的严重后果,建议只能在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收入来源才可以转让。如果
    2023-05-29
    430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定义与作用
    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集体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二、农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就是指农村集体成员在获得了集体土地使用权以后依法办理的一种证件。三、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四、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五、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为特殊民事主体,主要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的企业和公益性组织,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允许的个别情况下,才可包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被继承吗集体土地使用证不能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
    2023-08-11
    130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哪年性质的土地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如下,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3、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
    2024-04-25
    383人看过
  • 农村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房屋可以确权吗
    农村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房屋可以确权。确权需要对房屋进行测量绘图,填写房照过户申请表;上交身份证、户口本、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村委会证明及村委会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有关部门进行登记核查,核查通过予以颁证。《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2024-04-28
    223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者、使用者、管理者的利益界限
    一、农村集体土地的利益主体我国的土地法律制度就内容而言大体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土地权利制度,二是土地管理制度。土地权利是民事权利中的财产权的一种,属于私法领域的范畴。现阶段,农村土地使用权制度的具体形态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土地管理则是国家对人们使用土地的控制、管理、监督行为,属于公法范畴。后者实际上是出于社会公共利益、国家长远发展以及某种政策需要的考虑对土地权利的行使通过强制性的规定进行的限制。因此,我国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中,存在三个不同的利益主体,即所有权人、承包经营权人、土地管理者(政府)。从理论上讲,这三个利益主体的利益在宏观上是一致的,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自的出发点和行为动机不同,其利益在微观上是不一致的、甚至在有的情况下是冲突的。长期以来,不顾农民意愿占用土地、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现象屡禁不止,而且近些年呈愈演愈烈之势。大面积不断上升的土地违法案件,许多情形下就是以行使土地所
    2023-04-24
    41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农村集体土地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拆迁有赔偿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3
      一、申请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 二、调查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
    • 农村土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是一回事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27
      农村一般都是集体土地,所以土地证的全称叫做《集体土地使用证》不难看出吧,土地你只拥有使用权,但是,所有权是归村上所有。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再次强调“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转让农村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
    • 新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否适用集体土地拆迁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7
      展开全部农村拆迁办公人员素质太差了,都是些不三不四的人员上门去做工作。政府根本就没有把老百姓放在心中。我的房屋是375个平方,就赔偿我34万,这叫我们怎么活法,这比文化大革命还要黑。。。。。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能继承吗,什么是集体土地所有证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2-21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不能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
    • 农村土地使用证是集体独资的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01
      农村一般都是集体土地,所以土地证的全称叫做《集体土地使用证》不难看出吧,土地你只拥有使用权,但是,所有权是归村上所有。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再次强调“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转让农村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