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承揽人员是临时工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4 18:30:51 123 人看过

劳务派遣工不是临时工。劳务派遣,即劳动力租赁,由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此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而劳务派遣工指的就是被派遣的劳动者。劳务派遣工与临时工有退休金和最低工资、劳动合同以及工资发放上的区别。

一、劳务派遣的定义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二、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

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需要的条件有:

1、申请人的注册资本高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合法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以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三、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和劳务派遣什么意思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劳动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1日 19: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临时工相关文章
  • 临时工是否是从事公务的人员
    机关临时工不属于公职人员。临时招聘的工人,与正式工相对。所谓临时工应该说指的是短期合同工、非全日制合同工或者以完成某项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工。临时工没编制的,参公是种编制。“参公管理”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或单位中除工勤以外的管理人员称为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或单位工作人员。一、事业单位改制后的人员安置原则人员分流安置有三个基本原则:1.总的安置原则,是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安置整合、撤销后的分流人员。2.为了解决临退休人员安置问题,工勤人员工资满20年、干部工作满30年,距离退休不足5年,可以申请提前退休,提前交由社保部门接管。病休和未满年限但临近退休年龄的,也可适当放宽条件限制。3.对于招聘的合同制管理人员,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等编外人员、自收自支人员、自定自筹类编制人员,统一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后自主择业。也可以随企改制,安置到新成立的
    2023-03-12
    486人看过
  • 劳务承揽与承揽合同的差异
    广义上的劳务合同是包括承揽合同的,狭义上的劳务合同仅指雇佣合同;而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在于:1、合同双方在从事劳务活动中的地位与关系不同;2、计酬依据和方式不同;3、对劳务提供者的亲历性要求不同。员工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一)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的范畴;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二)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劳务合同对主体没有特殊要求。(三)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二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劳务合同的主
    2023-07-15
    345人看过
  • 劳务承揽合同适合建筑工程吗
    劳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实际上是承揽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法律对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和工程施工合同。由于工程勘察合同和工程设计合同与承揽合同较易区分,因此本文重点阐述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现实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又可分为土木建筑工程合同、装饰装修工程合同和安装工程合同三类。因此,劳务承揽合同适合建筑工程合同。一、建筑工程合同与劳务承揽合同的相同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都具有以下相同的法律属性:1、均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但定作人的目的不是工作过程,而是工作成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承包人也必须按照发包人
    2023-03-15
    73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务承揽合同
    一、什么是劳务承揽合同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二、承揽合同的特征承揽合同是诺成、有偿、双务、非要式合同,具有以下特征:(一)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但定作人的目的不是工作过程,而是工作成果,这是与单纯的提供劳务的合同的不同之处。按照承揽合同所要完成的工作成果可以是体力劳动成果,也可以是脑力劳动成果;既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其他财产。(二)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承揽合同是为了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订立的,因而定作人对工作质量、数量、规格、形状等的要求使承揽标的物特定化,使它同市场上的物品有所区别,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三)承揽人工作具有
    2023-05-03
    468人看过
  • 临时工是不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工不是临时工。劳务派遣用工虽然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劳务派遣工的用人单位是劳务派遣单位,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劳务派遣由劳务派遣机构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一、劳务派遣什么意思?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二、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劳务派遣又称为人力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的用工是中国企业用工的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
    2023-04-02
    348人看过
  • 临时性用工就是劳务关系吗?
    一、临时性用工就是劳务关系吗?不是劳务关系。临时工是属于劳动关系的。临时工,多是针对企业招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而言,按照现行劳动法规,同样应签订相应期限的劳动合同,明确法律赋予的权利义务,其合法权益同样应受法律保障。临时工虽然工作的时间较短,但是自其工作之日起就已与工人单位建立起了具有人身附属性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二、作为临时工发生劳动纠纷找律师有什么用?1、第一,律师精通包括实体法、程序法在内的法律法规,具有对案件如何进行调查的能力,不仅如此,律师还养成了从法律角度进行思考的习惯,能够把眼前的具体案件与法规范恰当地联系起来,通过法律推理提出具有一定客观性和说
    2023-06-11
    422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临时工
    词条

    临时工,是非长期性的员工,有的临时工属于派遣性质的劳务工,签订的是劳务合同,有些是因用人单位某项目的需要,临时招聘的员工。不论是哪一种性质的临时工,基本都需要签订合同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临时工的性质虽然不同于正式员工,但是对合理劳动的... 更多>

    #临时工
    相关咨询
    • 局公务人员承揽个人工程属于职务犯罪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0
      教育局公务人员向其他政府部门领导行贿承揽工程,不属于职务犯罪。如果行贿数额较大,涉嫌行贿罪。行贿罪不是职务犯罪。
    • 承揽合同承揽人一定要履行承揽义务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30
      承揽合同中的承揽人的主要义务是:依约定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并交付相应的工作成果。在交付工作成果之前,对标的物意外灭失或工作条件意外恶化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
    • 承揽劳务合同中的工作人员受伤,谁的责任?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的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责任,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在承揽合同中,发生人身损害由承揽人承担责任为一般原则,定作人承担相应责任为例外。定作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在于其是否具有定作、指示
    • 工让签劳务承揽合同违法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6
      劳务派遣工应当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务派遣公司(用人单位)的员工,属于用工单位的劳务派遣工。
    • 临时工是劳务外包?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14
      这个需要根据企业业务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