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处分订立的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3 17:42:20 167 人看过

无权处分人订立合同的法律后果是:根据法律规定,实践中应将无权处分合同效力与无权处分行为效力作区分处理;

无权处分行为发生后,是否事后追认及是否构成善意取得均仅对无权处分行为效力产生影响,而对无权处分合同效力不具影响,无权处分合同应为合法有效。

一、无权处分善意取得

可以。善意取得是无权处分的一种表现形式,意为第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无权处分人签订的合同,善意取得要符合以下构成要件:

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4、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二、什么是无权转租合同

无权转租的合同效力是效力待定的。

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有效。

如果权利人认为此合同有损于自己的权益,可以拒绝追认,该合同为无效合同。并未受领交付的善意相对人,可以向无权处分人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善意给予的法律后果

受让人需为善意。即受让人在与无权处分人就某物发生法律行为时,不知道无权处分人对该物没有处分权。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不知情是指法律行为发生时的不知情,事后知情与否并不影响善意取得的构成。实践中,判定受让人在法律行为发生时是否不知情要结合转让时的价格及交易的场所、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受让人取得物权。善意第三人依照善意取得制度取得了受让物的物权,原权利人对该物所享有的相关权利消灭,原权利人不得要求善意第三人返还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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