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城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9 20:34:06 275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1.本行政许可适用于因工程建设或其他特殊原因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单位和个人。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可提出申请:(1)确有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2)若该行为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须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二、办理材料

原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原件

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市南澳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

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至汕头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城管局办事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配合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在《南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签具审批意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南澳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城管局办事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5.监督检查配合

本行政许可事项监督检查类型包括书面检查、实地核查。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南澳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城管局办事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在0个工作日内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配合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在《南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签具审批意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1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南澳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城管局办事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5.监督检查配合

本行政许可事项监督检查类型包括书面检查、实地核查。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南澳县行政服务中心

五、办理时限

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南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七、办理费用

第二十三条?经批准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依法向市政设施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城市道路占用费或者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城市道路占用费按照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按照省有关规定的标准收取。

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免收城市道路占用费:

(一)市政工程建设和养护维修项目;

(二)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的供水、燃气、热力、供电、通信、消防等新建工程项目;

(三)公安交通岗亭、公共汽车站亭牌、环卫设施等非营业性的社会公益事业设施建设和维修作业;

(四)环境污染治理项目。

第三十七条?占用或者挖掘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城市道路的,应当向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交纳城市道路占用费或者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城市道路占用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拟订,报同级财政、物价主管部门核定;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同级财政、物价主管部门备案。

八、法律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国务院令第198号)(1996年)

第三十一条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占用。

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不得损坏城市道路;占用期满后,应当及时清理占用现场,恢复城市道路原状;损坏城市道路的,应当修复或者给予赔偿。

《汕头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2006年)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因特殊情况需要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向市政设施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占用;因工程建设等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持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签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有关设计文件,向市政设施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影响交通安全的,市政设施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国务院令第198号)(1996年)

第三十条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国务院令第198号)(1996年)

第三十三条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持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方可按照规定挖掘。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须经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6: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交通安全相关文章
换一批
#交通常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交通安全是指人们在道路上进行活动、玩耍时,要按照交通法规的规定,安全地行车、走路,避免发生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 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负责本单位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并建立相应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更多>

    #交通安全
    相关咨询
    • 邢台市临城县城内违章处理点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0-06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夏);13:30-17:30(冬)。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在事故发生中发挥作用的大小主要是根据道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来判定的,道路权原则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大小的根本原则。(1)违反各行道规定的;(2)违反转让规定的;(3)违反交通规则的;(4)违反交通安全原则的;
    • 建筑工地建筑物占用城市道路怎么处理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10
      建筑工地施工占用城市道路的,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设置实体围挡,对建筑工地周边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设施进行有效防护,及时修复因施工损坏的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设施。经批准建筑工地施工需要临时封闭城市道路的,施工单位应当向社会进行公告。因工程未峻工需要延期封闭城市道路的,应当办理延期审批并重新公示。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拆除占道围挡、暂设房等临时占道设施,清除现场物料,修复因施工损坏的城市道
    • 城市排水许可证办理条件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30
      申请排水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污水排放口的设置符合城市排水规划的要求;(二)排放的污水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等有关标准和规定。其中,经由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后不进入污水处理厂、直接排入水体的污水,还应当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或者有关行业标准;(三)已按规定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四)已在排放口设置专用检测井;(五)排放污水易对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造成危害的重
    • 城市道路规划许可证用工程图纸有什么标准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5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简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单位申办规划许可证时需要携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申请表》及《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定同志书》原件。施工设计图纸三份包括总平面图、效果图鸟瞰及人视图效果图部分由沈阳满川艺术设计制作,平、立、剖面图,横、纵断面图,节点大样图等);及施工图设计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工程设计预算书;有关收费凭证法人委托书及办件人身
    • 因城市建设需要临时占用绿地的建设单位可以申请临时占用绿地手续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7
      因城市建设需要临时占用绿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征求所有权人意见,并经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临时占用城市绿地需要移植树木的,应当一并申请。申请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拟恢复的效果图及承诺书;(二)占用绿地的位置、面积、附着物等现实情况;(三)项目立项以及用地、规划等证明文件;(四)绿地所有权人书面意见或者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