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四川省经济委员会
文号:川经技改函(2008)456号
发布日期:2008-6-3
执行日期:2008-6-3
各市(州)经委:
做好灾后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是加快灾后工业恢复重建、促进工业结构调整、优化工业区域布局、加快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基础和条件,对推进我省工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省政府制定的《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工作实施方案》(川府发电(2008)81号)精神和要求,各级经委要抓住灾后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机遇,本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有利于推进新型工业化、有利于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利于产业布局合理化的原则,按照我省工业发展目标、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对灾后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建议。具体要求如下:
一、规划期限分为近三年(2008-2010年)和后五年(2011-2015年)。
二、要与我省经济发展战略、工业发展目标、工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布局紧密结合。一是要与着力打造“一枢纽、三中心、四基地”的战略目标相结合;二是要与大力实施“7+3”产业发展规划相结合;三是要与重点构建“六带、一链、四集群”相结合。
三、要与本地区实际情况相结合,突出重点,点面结合。既要立足本地区工业实际和生产力布局,又要着眼产业调整发展规划提出对交通运输(公路、铁路、港口、机场)、石油天然气管网、电力(电站、变电站、电网)、工业垃圾污水处理、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的需求,特别是要摸清大企业大集团、重点骨干企业、重点工业园区等关键单位对基础设施的需求。
四、三年恢复重建期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五年发展提高期的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充分考虑发展因素,要有前瞻性和战略性。
五、各市州经委要按照以上要求,在认真调研、科学论证、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提出对灾后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建议,并于6月15日前汇总以电子邮件上报省经委技术改造处(扩权试点县统一报市(州)经委汇总)。
联系人:夏成彬陈焰
联系电话:028-8626327386265726
电子邮件:tzghc@scjm.gov.cn
二○○八年六月三日
附件:1.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后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议(2008-2010年)汇总表
2.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后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议(2011-2015年)汇总表
四川省经济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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