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增资行为是无效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3 15:45:59 120 人看过

增资行为的无效情形如下:

一、增资行为未经有效股东会决议的。

二、公司增资扩股未实缴对股权质押人造成损害的。

三、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尚未缴足的。

四、增资行为侵犯股东优先认缴权的。

五、增资扩股合同被依法撤销的。

借条无效的情形

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受损害方的变更权或撤销权应当依法行使。

3、感情债所产生的借条

不少情人之间出于玩笑或者其他原因(例如:青春损失费,出轨劈腿等),会写下借条,但实际中并没有这笔借款支付的凭证。如果分手或者离婚了,一方拿着借条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还钱,法院通常会要求提供一系列的证据链,没有其他证据只有借条的,借条无效。

4、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

借条只能证明借贷双方之间有约定,如果没有实际支付借款,借条实际上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

为了避免偿还到期债务,有些债务人在书写借条时故意写错自己的名字,实际上这种方式是不可以避免偿还债务的,因为名字的错误并不影响笔迹鉴定的结果。债权人在遇到债务人以各种理由逃避债务偿还的情形时,可以书写诉状之后向法院起诉。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7日 08: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司增资相关文章
  • 增资行为的无效情形包括什么情形
    增资行为的无效情形包括以下情形:1、未经有效股东会决议增资行为无效;2、公司增资扩股未实缴对股权质押人造成损害增资无效;3、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增资;4、侵犯股东优先认缴权对应的增资部分无效;5、增资扩股合同被撤销的增值自始无效。《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2024-05-05
    383人看过
  • 民事行为无效的情况
    一、民事行为无效的情况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其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为的纯获利民事行为有效,其他民事行为要经过其代理人的追认,因此可视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务民事行为需要经过其法定、指定代理人的追认,在未追认期间效力待定。(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其中,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行为确定无效,损害个人利益的行为为可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行为。(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达设立、变更、终止法律关系
    2023-05-06
    103人看过
  •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情况有哪些?
    严格称谓是法律行为,中国民法称民事法律行为。公民或法人(民事主体)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或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其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为的纯获利民事行为有效,其他民事行为要经过其代理人的追认,因此可视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务民事行为需要经过其法定、指定代理人的追认,在未追认期间效力待定);(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其中,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行为确定无效,损害个人利益的行为为可变更或者撤销的
    2023-06-08
    417人看过
  • 民事行为在哪些情况下效力待定?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效力待定民事行为,又称效力未定民事行为,是指行为成立时,其是有效还是无效尚不能确定,还待其后一定事实的发生来确定其效力的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原因(一)此类合同与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不同,它并非因为当事人故意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及社会公共利益,也不是因为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导致合同可撤销。主要是因为,当事人缺乏缔约能力和处分能力所造成的,这类合同并非不可补救的。(二)这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是符合权利人利益的。(三)有利于促成更多的交易,也有利于维护相对人的利益。《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
    2023-07-06
    187人看过
  • 收养行为在什么情况下无效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收养1113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法律效力。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收养行为的双方当事人——收养人和送养人具有能判断自己行为后果的能力和理智地、审慎地处理自己事务的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是指收养行为双方当事人关于收养和送养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是反映内心愿望和真实意愿的。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是指双方当事人的行为不得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或者有损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一个收养关系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才是合法、有效的,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一、无效的收养有何法律后果1、对于无效的收养行为,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要求人民法院确认该收养行为无效。对于法
    2023-02-26
    465人看过
  • 合同有效的情况下有哪些无法履行的情形
    一、合同有效的情况下有哪些无法履行的情形合同无法履行是指义务人由于某种原因,事实上已不可能履行合同。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有:1.合同标的物已灭失;2.已被第三人善意取得;3.已被政府征收或已被法院执行;4.合同无效等情形。这些情况的共同点就是合同失去意义,即使作出继续履行合同的判决,也不可能得到有效执行。二、合同无法履行的法律后果具体是什么合同无法履行的法律后果有很多种,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后果,具体如下:1.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不能是否可归责于债务的事由,债务人均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免除债务人的实际履行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此外,若违约人的行为构成犯罪,违约人依法还应承担刑事责任。2.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债务人应免除实际履行责任,但应承担违约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3.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一时履行不能,待不能原因清除以
    2023-09-01
    290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民间借贷行为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如果存在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的,民间借贷行为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六)违背公序良俗的。一、借名贷款是否构成犯罪记录一般来说,会视金额及情节而定进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而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会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相关的罪责有违法发放贷款罪。套取金融机构贷款高利转贷他人的,违法所得
    2023-03-13
    291人看过
  • 我国法律对哪些情况下的婚姻视为无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无效婚姻是婚姻当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的。无效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我国法律对产假假期的规定是怎样的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这90天又分为: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两部分。所谓产前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休产假不能提前或推后,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如果(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除了90天法定基本产假天数,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女职工能享受增加天数的产假。难产、多胞胎的因素,有《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明文规定;但是,晚育、独生子女的因素,各地方的规定有所不同。难产的,增加产假15
    2023-07-06
    486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遗嘱无效有哪些遗嘱是不生效的
    只要满足以下条件遗嘱就有效:1、遗嘱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2、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没有受到胁迫、欺诈;3、处分的财产都是遗嘱人有权处分的财产;4、遗嘱不是伪造也不没有被篡改。一、老人在什么情况下立遗嘱有效如果遗嘱的设立满足相关条件,那么老人私自立遗嘱是成立生效的。老人通过立遗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根据子女对自己尽赡养义务的大小以及子女的具体情况合法合理的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但是,立遗嘱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方有效。有效的遗嘱条件包括:(一)立遗嘱人立遗嘱时须有行为能力。(二)遗嘱必须表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因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无效。(三)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以最后遗嘱为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
    2023-06-28
    175人看过
  • 常见的无效行政行为主要包括哪些情况
    (1)要求当事人从事犯罪的行政行为,即行政行为的内容表现为要求当事人从事某种已经构成犯罪的违法活动,注意这里要求当事人从事的行为必须是足以构成犯罪的,如果它要求当事人从事的行为虽然违法,但尚未达到足以构成犯罪的严重程度,则一般认为,这只是一种可撤销的行政行为。(2)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任何事实根据,即该行为的做出没有任何事实基础,或者根本不以任何事实作为其根据,或者是其作为根据的事实纯粹出于主观臆想,则该行为也构成无效。如果该行为的做出是有事实根据的,只不过事实根据存在错误而已,则仍不构成无效,也只是一种可撤销的行政行为。(3)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即该行为的做出在法律上找不到任何有效依据,则该行为也构成无效。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七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
    2023-06-13
    340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收养关系无效
    以下情况下收养关系无效:1、行为人没有相应的行为能力的;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3、违法了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4、收养人有子女而收养非孤儿、弃儿或非残疾儿童的;5、收养人未满三十周岁而收养的;6、除公民或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之外,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二者的年龄差距不足四十周岁的。一、有犯罪前科是否能领养孩子有犯罪前科能领养孩子。领养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无子女;2、有能力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3、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收养子女的疾病;4、30岁以上。如果没有配偶的男性公民收养女孩,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的年龄应该有所不同。有配偶的人领养子女,必须由夫妻共同领养。收养者只能收养一个孩子。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儿童,不得受收养人无子女、收养一人的限制。二、收养未成年人应该具备哪些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
    2023-04-12
    155人看过
  • 试用期约定在哪些情况下被视为无效?
    1、不得约定试用期的情形:(1)双方订立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2)双方订立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或形成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的;(3)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2、试用期不成立的情形:(1)劳动合同中仅约定试用期的;(2)同一单位与同一劳动者约定两次试用期的,后试用期条款不成立。试用期约定维权指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约定事项。因此,劳动者可以根据意思自治原则自主决定是否约定试用期。1、试用期长短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长短应与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而定,即:(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上述规定的“不得超过”是指在约定试用期时的最长期限,并非必须约定
    2023-07-08
    240人看过
  • 认购书有哪些情况下无效
    认购书没有法律效力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两种:(一)购房者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认购书;(二)未满足合同应具备基本条款的认购书。认购书即房屋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2024-04-24
    124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认购书会无效
    以下几种情形通常会导致认购书被视为无效:首先,如果商品房开发企业在购房者发起诉讼之前尚未获得相应的房屋预售许可证,则这样的认购书可能面临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这主要缘于我国现行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商品《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024-07-26
    208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治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增资是指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提高资信等级、增强偿债能力等而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公司增资的方式有多种,包括增加货币出资、增加实物出资、吸收外部投资等。在实践中,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选择合适的增资方式。... 更多>

    #公司增资
    相关咨询
    • 对增资行为有哪些无效行为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31
      公司有权经过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决,通过增资决议,但股东是否决定增资不属于股东(大)会的决议范围。股东对其他股东放弃的增资优先认缴权没有优先权。可能导致增资行为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未经有效股东会决议增资行为无效; 2、公司增资扩股未实缴对股权质押人造成损害的,增资无效; 3、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增资; 4、侵犯股东优先认缴权对应的增资部分无效; 5、《
    • 增资无效是什么情况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2-02
      增资无效的情形如下: 一、未经有效股东会决议就进行增资的。 二、公司增资扩股未实缴对股权质押人造成损害的。 三、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尚未缴足进行增资的。 四、赠与行为侵犯股东优先认缴权的。 五、《增资扩股合同》被撤销的。
    • 收养行为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0-28
      无效的收养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第一,民法典总则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的情形,具体包括: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3)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4)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 (5)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
    • 增资行为的无效情形有哪些,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15
      增资行为的无效情形有: 一、增资行为未经有效股东会决议的; 二、增资扩股未实缴对股权质押人造成损害的; 三、增资行为侵犯股东优先认缴权的; 四、增资扩股合同被依法撤销的; 五、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尚未缴足的。
    • 增资行为无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06
      增资行为无效的情形有,增资决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增资行为是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作出的;以及增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的;或者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