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第三人是指哪些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1:11:39 251 人看过

行政诉讼第三人是指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在行政诉讼过程中申请参加诉讼或有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行政诉讼第三人的几种情形

凡是与案件过程有利害关系,或者与案件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第三人。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7条的规定,所谓行政诉讼第三人,就是指因与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通过申请或法院通知形式,参加到诉讼中来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行政诉讼第三人是与本诉所争议的诉讼标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行政诉讼第三人,本来的含义就是除原告、被告以外的第三人,他参加到原告与被告的诉讼中来,必定与本诉有密切的联系。这种联系就是他与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即第三人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该具体行政行为已经在客观上调整或涉及到了作为第三人的权利义务,所以该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律上的存在与变动,就直接决定了被行政行为所调整或涉及的第三人的行政法或民法上的权利义务变化。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直接影响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特定权利和利益,才能视为行政诉讼意义上的“利害关系”。并且行政诉讼意义上的“利害关系”应源于行政法律关系,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之间存在的法律关系。这种法律关系既有第三人与被告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也有第三人与原告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还包括第三人与原告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第三人参加诉讼的目的,既有维护第三人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有全面查明案件事实和全面正确解决纠纷的考虑。因此,第三人的根本特征是他与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或者与本案诉讼结果有利害关系,也就是与具体行政行为有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这也是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根据。行政诉讼第三人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利害关系,具体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l、在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以两个以上当事人为对象所形成的行政法律关系中,原告以外的当事人与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影响到原告与他人之间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

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原告与其他行政机关之间的特定行政法律关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18: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诉讼第三人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第三人证据清单包括哪些内容?
    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不像民事诉讼那样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的第三人。不仅与诉讼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享有行政实体法上的权利,而且享有诉讼法上的一些权利。如请求赔偿的权利,上诉的权利等。行政诉讼中第三人的参加,既可以实现诉讼的合并,简化诉讼程序,也可以有助于人民法院查明事实,保证案件的审判质量,还可以提高办案效率,节省诉讼时间,防止因新的诉讼而带来的人力、物力等审判资源的浪费。行政诉讼第三人必须亲自到庭么行政诉讼第三人,可以到庭,也可以不到庭,不出庭并不会影响案件的审理。行政诉讼第三人的诉讼权利主要有:1、参诉权利。第三人有权申请或依法院通知参加原被告之间已经开始并尚未结束的行政诉讼及行政赔偿诉讼。人民法院遇到有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应当向第三人及时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第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2、诉讼主张权利。第三人有
    2023-07-17
    126人看过
  • 行政诉讼第三人属于被告吗
    行政诉讼第三人
    一、行政诉讼第三人属于被告吗行政诉讼第三人是指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在行政诉讼过程中申请参加诉讼或由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诉讼的被告是指被原告起诉指控侵犯其行政法上的合法权益和与之发生行政争议,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主体。行政诉讼第三人有以下几个特征:1、行政诉讼第三人一般是原告、被告之外的行政相对人。2、行政诉讼第三人是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3、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必须是在诉讼开始之后和审结之前。4、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有主动申请参加诉讼和人民法院依职权通知其参加诉讼两种。《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023-06-06
    419人看过
  • 行政诉讼第三人的几种情形
    行政诉讼第三人
    1、在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以两个以上当事人为对象所形成的行政法律关系中,原告以外的当事人与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影响到原告与他人之间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原告与其他行政机关之间的特定行政法律关系。一、行政复议跟行政诉讼的区别都有哪些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应当适用行政复议法。3、二者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复议程序简便、迅速、廉价,但公正性有限;行政诉讼程序复杂且需要更多的成本,但公正的可靠性大。行政复议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而行政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度等
    2023-03-01
    164人看过
  • 行政诉讼第三人可否二审参加诉讼
    一、行政诉讼第三人可否二审参加诉讼在行政诉讼中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诉讼有三种情形:1、作为行政相对方与提起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2、作为行政相对方与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申请参加诉讼,人民法院依职权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3、在诉讼中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以职权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然而,在审判实践中由于第三人的主体地位不同,其法律关系也随之发生变化。《行政诉讼法》立法目的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准确把握行政诉讼中第三人参加诉讼的立法精神,对充分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支持与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将有极其重要作用。二、行政诉讼第三人的认定是怎样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行政诉讼第三人是因与被提起行政诉讼的
    2023-06-06
    265人看过
  •  行政诉讼第三人具体应对策略
    根据《行政诉讼法》,原告错误地将第三人列为诉讼参与人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将适格的新当事人添加为第三人。同时,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也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如果在行政诉讼中,原告错误地将第三人列为诉讼参与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将适格的新当事人添加为第三人。《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公 民 、 法 人 或 其 他 组 织 如 何 作 为 第 三 人 参 加 诉 讼 ?民事诉讼第三人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与当事人或者案件有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但并非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2023-10-07
    106人看过
  • 复议机关应为行政诉讼第三人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据此,法院审理此类行政案件,通常将复议机关拒之门外。但笔者认为:复议机关虽然不是被告,但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可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理由如下:复议机关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相对人不服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被告是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复议机关与被告之间,是一种上下级之间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复议机关对被告享有命令权和指挥权。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经复议机关决定维持,被告未经请示复议机关审查批准,是无权擅自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具有参加行政诉讼的权利和义务。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对人不服复议机关维持决定而提起的行政诉讼中,如果仅将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列为被告,而不允许复议机关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等于剥夺了复议机关的诉权。
    2023-06-06
    108人看过
  • 行政诉讼第三人不出庭的后果
    行政诉讼第三人是指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在行政诉讼过程中申请参加诉讼或由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诉讼中第三人,既可以到庭,也可以不到庭,不出庭并不会影响案件的审理。一、集体行政诉讼如何写原告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类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第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当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第二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2023-03-21
    125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院如何追加第三人的是哪一条
    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一般都会允许其参加诉讼.原告起诉时如果认为需要有第三人的话,就可以直接在起诉状上列上第三人,法院不会依职权去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一、法院开庭的时候能不能追加被告法院开庭的时候可以追加被告。如果查明事实还有其他被告人,可以追加。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这是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如果在庭审过程中发生原告要求追加被告的,可以诉讼中止。法院认为追加被告有必要的,也可以追加。建议书面申请是否追加由法院决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最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追加被告不管是法院依职权追加被告还是当事人依申请追加被告,都应该在开庭前提出申请,这有利于案件事实的及时查清和避免司法程序的重复
    2023-06-29
    181人看过
  • 第三人不服行政诉讼判决能否上诉
    第三人对行政诉讼的判决结果不服的,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是具有上诉权利的,第三人可以通过上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第三十条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第三十一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行政诉讼的范围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给付等8类侵犯相对人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具体
    2023-05-04
    417人看过
  • 行政诉讼第三人能否申请强制执行
    是可以的。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判决书的时间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即自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执行。超过两年的,法院将不再受理执行申请。《行政强制法》第九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如何理解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概念?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在行政诉讼过程中申请参加或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2023-08-17
    423人看过
  • 行政诉讼第三人是否具有独立请求权
    行政诉讼第三人享有独立请求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行政诉讼第三人均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上诉、申请调取证据和执行生效裁判等。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行政诉讼第三人特征依据《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行政诉讼第三人有以下几个特征:1、行政诉讼第三人一般是原告、被告之外的行政相对人2、行政诉讼第三人是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3、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必须是在诉讼开始之后和审结之前4、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有主动申请参加诉讼和人民法院依职权通知其参加诉讼两种。《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2023-08-03
    461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如何确定呢?
    行政诉讼第三人从总体上可以分为原告型第三人、被告型第三人和证人型第三人。1、原告型第三人,是指享有诉权的公民没有在法定期限内起诉,而是参加他人提起的行政诉讼的第三人。2、被告型第三人,是指应当作为被告参加诉讼,但因原告不指控,而被法院作为第三人通知参加诉讼的行政机关。3、证人型第三人,是指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主要作用是协助法院查明案件事实的第三人。行政诉讼第三人有以下特征:1、行政诉讼第三人是原、被告之外的个人或者组织,并且必须是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2、行政诉讼第三人是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3、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必须是在诉讼开始之后和审结之前。一、行政诉讼被告变更有哪些情形和程序行政诉讼被告变更的处理方式是: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但行政复
    2023-03-27
    225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如何确认第三人身份
    确定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方式有:可以自己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也可以由人民法院通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行政诉讼中如何确定案由?确定行政诉讼案由的办法:1、行政作为类案件案由的结构为:管理范围和具体行政行为种类;2、不作为类案件的案由原则上仍适用作为类案件案由结构,但又要体现此类案件的特色,其确定方法是:以“诉”作为此类案件案由的第一个构成要素;以行政主体的类别作为第二个构成要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2023-07-05
    246人看过
  • 怎样向行政诉讼申请成为第三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可以作主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第三人参加诉讼有利于准确查明案件事实,及时解决纠纷,减少诉累,其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什么样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与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行政诉讼法未作具体规定。行政诉讼第三人与行政诉讼证人概念有何不同证人参加诉讼的目的是为了履行自己的作证义务,协助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证人没有自身的利益;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的目的不仅仅为了查清案件事实,行政诉讼第三人有自己的利益。相关法律知识:(1)参加诉讼的目的不同。证人参加诉讼的目的是为了履行自己的作证义务,协助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证人没有自身的利益;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的目的不仅仅为了查清案件事实,行政诉讼第三人有自己的利益。(2)参加诉讼的方式不同。行政诉讼第三人可以由自己申请,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通知参加诉讼,也可
    2023-07-06
    410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参加人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诉讼第三人是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参加到诉讼中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原告和被告不同,第三人在行政诉讼中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可以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并对案件的结果产生影响。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更多>

    • 行政诉讼中,哪些人可以作为第三人
      新疆在线咨询 2021-07-05
      第三人总体上可以分为原告型第三人,被告型第三人和证人型第三人。所谓原告型第三人,是指享有诉权但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起诉讼,而是参加到他人提起的行政诉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主要有: 1、行政处罚案件中未提起诉讼的共同被处罚人。 2、对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包括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等)行为进行处罚案件中的被处罚人或者被侵权人。 3、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进行裁决案件的当事人。 4、根据《最高法院行诉法解
    • 哪些人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第三人?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3
      行政诉讼法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 行政诉讼中哪些情形属于第三人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10
      1、在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以两个以上当事人为对象所形成的行政法律关系中,原告以外的当事人与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影响到原告与他人之间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 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原告与其他行政机关之间的特定行政法律关系。
    • 三大诉讼参与人是指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1-09-29
      以下人员是承担诉讼职能的诉讼参与人: 1、刑诉诉讼参与人包括:当事人(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2、民诉诉讼参与人包括:诉讼参加人,包括当事人(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员和翻译人员); 3、行政诉讼
    • 罪犯的第三人是指的第三人对虚假诉讼行为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8-29
      是属于犯罪行为的。第三人的虚假诉讼将会对他人的合法权益咋成极大的威胁,并且也歪曲了事实,对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也造成了非常负面的影响,因此将会被处以一定程度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