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新参保重庆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哪些知识需要了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4 21:12:58 436 人看过

新参保

(一)业务定义

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业务。

(二)受理范围

1.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各类用人单位的失业职工;

2.在本市城镇范围内注册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3.具有本市户口和《营运证》的城镇个体运输业主及其雇工;

4.曾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在2006年10月1日前与机关事业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临时聘用人员;

5.非全日制工作人员;

6.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各类灵活就业人员;

7.已破产、解体、关闭的参保单位的漏投保的人员;

8.复员退伍未安置的军人。

(三)所需资料

1.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各类用人单位的失业职工:

(1)《职工档案》;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在本市城镇范围内注册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雇主: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地税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雇工: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能证明其雇工身份的原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城镇个体运输业主及雇工:

雇主: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运证》原件及复印件。

雇工: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能证明其雇工身份的原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曾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在2006年10月1日前与机关事业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临时聘用人员: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协议)的可参照下列凭证:缴纳其他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等;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时段装订成册的《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

5.非全日制工作人员: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6.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各类灵活就业人员: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已破产、解体、关闭企业的漏投保职工:

(1)《职工档案》;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破产、解体、关闭的有效文书;

(5)与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8.复员退伍未安置的军人: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复员退伍军人证件;

(4)民政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处理原则

1.新参保个人参保人员的年龄条件:

(1)年满16周岁;

(2)男性:未年满60周岁;

(3)女性:1996年1月1日前参保的,未年满50周岁,1996年1月1日及其以后参保且无视同缴费年限的,未年满55周岁。

2.超过安置期(6个月)后仍未安置的复员退伍军人,应以个人参保人员的身份在其户口所在地参保,其符合国家规定计算连续工龄的军龄按现行有关政策视为缴费年限,其参加工作时间以其参军入伍之月计算。

3.城镇个体工商户雇主参保:

(1)城镇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我市城镇范围内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人员;

(2)城镇个体工商户雇主持我市户口的,应在户口所在地参保;

(3)城镇个体工商户雇主持外省市户口的,应在其注册经营地参保;

4.城镇个体工商户雇工参保:

城镇个体工商户雇工应在雇主参保地参保。

5.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企业失业职工,是指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城镇企业失业职工。

6.已破产、解体、关闭的参保企业的漏投保人员,是指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在原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未参保的人员。

7.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在编人员)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后,参照企业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在其户口所在地参保。

8.非全日制工作人员参保:

(1)持我市《居民身份证》的非全日制工作人员,应到其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局办理新参保手续;

(2)持市外《居民身份证》的非全日制工人员,应到劳动合同履行地的社会保险局办理新参保手续。

9.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在其户口所在地参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7日 05: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养老保险相关文章
  • 湛江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疑点解答
    1.哪些人必须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①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包括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②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③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2.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是什么(1)缴费基数。《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以本人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为缴费基数,在社会保险年度规定的上、下限范围内申报缴费。社会保险年度指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我市将在每年7月份前公布新一年度的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2)缴费比例。目前,我市国有、集体企业等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为26%,其中单位缴纳18%、个人缴纳8%;私营企业缴费比例为20%,其中单位缴纳12%、个人缴纳8%;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纳入统筹基金,8%纳入个人账户。3.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流程1)用人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或
    2023-05-10
    244人看过
  • 重庆城镇职工医保怎么参保
    1、重庆户籍居民中,年满16周岁以上且无用人单位的城乡居民,均可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2、非重庆户籍的,满足一定条件也可参加具有本市以外户籍的:年满16周岁以上,且男未年满60周岁、女未年满55周岁,在重庆市灵活就业的人员;已在重庆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无用人单位退休人员。一、江西省社保补缴政策1、超过期限需补缴滞纳金和利息社保断缴超过一定的时间期限,是需要缴纳滞纳金和利息的,按照现行规定,公司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至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成功的前一日止,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2、45之前没有缴纳记录的不允许一次性补缴2018年1月1日以后达到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发放老年人生活补助,年满45岁周岁不满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允许一次性趸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即意味着在45岁之前,必须有社保缴纳记录,否则是不允许一次性补缴的。3
    2023-03-30
    109人看过
  • 关于趸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津人社局发〔2010〕54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为统筹城乡社会发展,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妥善解决采取趸缴方式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申领养老保险待遇时,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衔接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津人社局发〔2010〕54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为统筹城乡社会发展,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妥善解决采取趸缴方式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申领养老保险待遇时,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衔接问题。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规定实施细则有关政策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0〕3号)趸缴1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其趸缴费部分不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折算缴费年限。二、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
    2023-06-09
    303人看过
  • 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目标考核暂行办法
    渝办发〔2004〕234号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体制的通知》(渝府发〔2004〕21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目标考核暂行办法》印发给你渝办发〔2004〕234号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体制的通知》(渝府发〔2004〕21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目标考核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目标考核暂行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全市统一的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权责明确、严谨高效、抗风险力强、确保按时足额发放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体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
    2023-06-09
    277人看过
  • 周口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参保登记
    受理条件:未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申请材料:1、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2、小一寸免冠照片6张办理程序:受理—办理—到银行签订银行代扣协议书承诺时限:即时办结收费标准:不收费受理部门:周口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电话:0394-8231962办理地点:周口市工农路北段人社局社保大厅
    2023-12-12
    369人看过
  •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欠费是否需要补缴滞纳金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欠费要补缴滞纳金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注册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将受到处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代为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养老保险费,或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养老保险费的,将被收取滞纳金。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逾期不到账即为欠费。按照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当月正常征缴计划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或未按当月滞后补缴计划足额缴纳相关费用的,或还有其他月份历史欠费的,经办机构将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补缴。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的期限补缴的,经办机构向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
    2023-05-04
    443人看过
  •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问题解析
    一、基本原则一是从城镇居民的实际情况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镇居民普遍参保;四是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定具体办法,城镇居民建立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镇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18年7月1日启动试点工作,实施范围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基本一致,2018年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三、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
    2023-05-08
    195人看过
  • 职工如何参加城镇养老保险?
    我是原市生资公司家属工,属于小集体企业职工。听说最近省里又出台了一项利民政策,我们也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了,请问具体如何参保?近日,江西抚州市民苏老太给本报打来热线,咨询小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一事。她说:我今年70岁了,听说这项政策对老年人特优惠。就此问题,记者咨询了市社保局,该局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艾先生证实,市里正在积极部署落实妥善解决未参保城镇小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精神。按规定,苏老太可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艾先生说,城镇小集体企业职工(包括劳服企业、五七工厂、家属工厂中的五七工、家属工及超过退休年龄人员),均可按规定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符合条件人员,由本人向企业(或现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企业不存在的,可直接向企业主管部门申请。2011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可选择参保。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一
    2023-04-23
    94人看过
  • 个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查询方法
    1.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2.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3.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4、个人帐户对帐单每年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将参保人员个人帐户对帐单发到每一个参保人员手中,通过个人账户对账单查看缴费和帐户记录情况。个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经济发展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
    2023-05-08
    407人看过
  • 贫困残疾人怎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为促进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实现多样化就业,减轻政府保就业工作压力,提高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帮助他们解决老有所养问题,慈溪市残联出台优惠政策,对贫困残疾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低标准养老保险)给予适当补贴。一、扩大补贴范围补贴对象包括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持证贫困残疾人个体户(自由职业者);也包括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到终止缴费年龄时未交足十五年,仍需一次性补交养老保险金的持证贫困残疾人。贫困残疾人的范围是指家庭人均收入在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70%以下,涵盖了绝大部分残疾人群体。二、落实补贴经费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贫困残疾人参保补贴,今年投入275万元,可惠及残疾人近2000名。对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的贫困残疾人,每年按缴费月数给予每人每月125元或105元的补贴;对需一次性补交的对象,分别按照补交月数×125元或补交月数×105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补
    2023-05-08
    199人看过
  • 潜江市企业或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业务流程有哪些
    潜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企业或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业务流程企业或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依次按以下顺序进行。一、登记。新参保企业或个人,首先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市基金结算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登记手续,并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二、申报核定。企业或个人办理登记手续后,到市社会保险局填写《社会保险费申报表》进行缴费申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参保个人鉴章。市社会保险局对已申报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中的缴费工资基数、缴费时间等相关内容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核定出企业或个人在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额。三、缴费。参保企业或个人凭市社会保险局核定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到市地税局纳税大厅直接缴费。四、发放《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企业或个人凭缴费后的税票通知单到市社会保险局分配职工个人帐户。同时,市社会保险局为每个职工发放《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并将分配好的个人帐户对账单粘贴在《手册》上。《手册》由参保单位或
    2023-05-04
    112人看过
  • 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实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中“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原则上按照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执行”的规定,凡按国发[1997]26号文件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职工及其退休人员,其退休金的计发和待遇调整一律按我省有关企业养老保险政策确定的标准,由统筹基金支付。参见:关于参加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部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待遇的批复(豫劳社养老[2001]42号)发布日期:2001年9月18日执行日期:2001年9月18日
    2023-06-09
    228人看过
  • 外地员工参加杭州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可享受什么待遇?
    外地员工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可享受我市城镇企业参保职工同等待遇。具体有:(1)享受养老待遇。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外地员工,符合我市城镇企业参保职工退休条件的,可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基本养老金包括两部分:一是基础养老金,按退休上年省、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平均数的20%计发;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按退休时职工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20计发。参保职工虽未达到退休年龄,但经苏州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我市基本养老保险,2008年6月30日前退休,且缴费年限10年以上的;1998年7月1日后参加我市基本养老保险或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1998年7月1日后补缴,且缴费年限15的以上的,可享受按月领取生活费待遇。具体计算办法同上款。(2)死亡待遇。参保城镇户口外地员工,在参保期间因病、非因工死亡或办理退休退职及按月领取
    2023-06-09
    317人看过
  • 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常见问题有哪些
    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相关问题解析1、问: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答: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它是按国家统一政策规定强制实施的为保障广大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2、问:何条件可以办理退休?答:被保险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且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3、问:退休条件中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指什么?答:指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之和。4、问: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答:视同缴费年限指参保职工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年限。5、问:有十五年以上的视同工龄但没有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是否可以办理退休?答:不可以。6、问:个人为什么要缴费?答:实行个人缴费是每个职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权利应尽的义务,也是社会保险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具体体现。7、问:个人是否可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答:从2010年10月起本市城镇户籍人员以个人名义在市、区(
    2023-05-04
    473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退出劳动岗位以后,由政府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 政府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并以税收优惠的形式负担部分费用,职工和用人单位按工资收入的不同比例,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 更多>

    #养老保险
    相关咨询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重复参保的规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处理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07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重复参保的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九)项规定的多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是指在同一时间段内,同一劳动者有多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缴纳多份基本养老保险费。这类人员的多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按以下办法处理:(一)《实施细则》实施前参保人员已建立多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经本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可将其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合并计算,多份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合并为一份个人账户,也可按以下
    • 职工有哪些需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1-18
      1、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领取金的失业人员(所需费用从基金中支付,失业人员本人不缴费)都要参加城镇职工。这 2、就是说,必须参加城镇职工的单位和职工,既包括机关也包括城镇各类企业,既包括国有经济也包括非国有经济单位,既包括效益好的企业也包括困难企业。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可以是城镇职工的哪些人种缴纳养老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4
      一、哪些人可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凡区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失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等本人自愿、有缴费能力、愿尽缴费义务的可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这些人员统称为个人参保人员。二、个人参保人员首次参保条件年满16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1996年1月1日前有视同缴费年限的,未年满50周岁,无视同缴费年限的,未年满55周岁。三、城镇个体工商户首次参保需提供哪些资料城镇个体
    •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转移到新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中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8
      不能。2014年2月24日,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以人社部发〔2014〕17号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
    • 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帐户的养老保险可以转移接续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13
      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目前只有养老保险一个项目可以异地转移接续。具体政策如下: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