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有如何的特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2 07:31:06 76 人看过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由于拘役剥夺犯罪人的自由,所以与管制具有明显区别。由于拘役是刑罚方法,所以它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属性、适用对象、适用机关、适用依据、适用程序、适用期限上都有明显区别。

4、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如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犯罪人只是对他人采取非法剥夺自由的手段,将其锁、捆在某一地点,其犯罪行为较轻,但这种行为就犯罪人本身而言,有可能随时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生命安全,对于这类犯罪,可给予拘役的刑事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9日 01: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拘役的适用对象具有哪些特点
    从我国刑法分则有关拘役的规定可以看出其适用对象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刑法分则中犯罪性质最严重的,如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也可以适用拘役,但所占比例最低。2.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我国刑法分则中除过失致人死亡罪没有规定可以适用拘役外,绝大多数过失犯罪都可以适用拘役,约占全部过失犯罪的95%左右。在同一类犯罪中,能够适用拘役的也是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3.在我国刑法分则中,设置拘役刑的条文绝大多数是把拘役作为最低法定刑规定的。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既可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也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短期徒刑,但具有从轻情节的犯罪。另外,在刑法分则中规定有管制刑的条文,大多规定有拘役。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介于管制与徒刑之间。所以,
    2023-06-04
    221人看过
  • 判处拘役的罪犯有怎样的特点,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
    一、判处拘役的罪犯有怎样的特点有关拘役的规定可以看出,其适用对象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刑法分则中犯罪性质最严重的,如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也可以适用拘役,但所占比例最低。(二)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除过失致人死亡罪没有规定可以适用拘役外,绝大多数过失犯罪都可以适用拘役,约占全部过失犯罪的95%左右。在同一类犯罪中,能够适用拘役的也是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三)设置拘役刑的条文绝大多数是把拘役作为最低法定刑规定的。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既可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也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短期徒刑,但具有从轻情节的犯罪。另外,在《刑法》中规定有管制刑的条文,大多规定有拘役。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介于管制与徒刑之间。所以,拘役除有上述
    2024-01-12
    428人看过
  • 监狱拘役最多多长时间,拘役主要的特点
    一、监狱拘役最多多长时间拘役最长不超过6个月,判处拘役后不需要到监狱服刑,而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四十三条【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二、拘役主要的特点1、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又必须实行关押的犯罪分子。由于拘役是一种较轻的刑罚方法,它主要适用于那些罪行较轻,但又必须短期剥夺人身自由进行劳动改造的犯罪分子。2、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而不是像管制那样仅是限制被执行人的一定人身自由。3、拘役是短期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拘役虽与刑事拘留、民事拘留、行政拘留一样短期剥夺被执行人的人身自由,但性质却不同。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司法拘留是一种司法处分,而拘役则是一种刑罚方法,在性质、适用对象、适用机
    2024-01-23
    163人看过
  • 拘役刑罚的特点包括哪些?
    1、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又必须实行关押的犯罪分子。由于拘役是一种较轻的刑罚方法,它主要适用于那些罪行较轻,但又必须短期剥夺人身自由进行劳动改造的犯罪分子。2、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而不是像管制那样仅是限制被执行人的一定人身自由。3、拘役是短期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拘役虽与刑事拘留、民事拘留、行政拘留一样短期剥夺被执行人的人身自由,但性质却不同。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司法拘留是一种司法处分,而拘役则是一种刑罚方法,在性质、适用对象、适用机关、适用依据、适用程序以及适用期限与上述几种拘留措施都有明显的区别。4、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而不是像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刑罚在监狱执行。拘役是比较轻的处罚,刑期要比有期徒刑短,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对办拘役的罪犯,法院会通知公安机关将其移送到附近的看守所服刑,如之前被刑事羁押,在羁押期限
    2024-01-08
    68人看过
  • 拘役管制的概念及其特点
    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管制算累犯吗当事人提出的这个问题,实际想问的应该是判处管制后再犯罪是否属于累犯。依据我国《刑法》第65条、66条的规定,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认定累犯时,对于一般累犯而言,前后罪必须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所以被判处管制后再犯罪,不可能成立一般累犯。但对于特殊累犯而言,则没有刑度的要求,只要前后罪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2023-08-11
    172人看过
  • 拘役和徒刑的定义及特点
    (1)适用对象不同。有期徒刑既适用于罪行较重的犯罪分子,又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拘役只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2)执行场所不同。有期徒刑的执行场所是监狱或其他劳改场所,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3)期限不同。有期徒刑的期限长、起点高、幅度大,有期徒刑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适用于罪行较重和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拘役的期限短、起点低、幅度小,拘役的刑期较有期徒刑短,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罪犯。拘役和徒刑缓刑哪个重拘役和徒刑缓刑,后者重。有期徒刑的时间一般较长。拘役是一种刑罚,缓刑是刑罚的一种执行方式,两种哪个轻,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作具体分析。1.缓刑称暂缓量刑。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2.拘役。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
    2023-07-09
    338人看过
  • 拘役在看守所可以消费吗,拘役有哪些特点?
    一、拘役在看守所可以消费吗可以,看守所对罪犯收受的物品应当进行检查,非日常生活用品由看守所登记保管.罪犯收受的钱款,由看守所代为保管,并开具记账卡交与罪犯。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羁押对象一般是人犯或者犯罪嫌疑人,在看守中是有严格的规定的,犯人应该服从里面的相关规定,羁押不仅仅是对当事人的一种自由约束,也是为了给当事人一个反思的时间,所以在此期间内,不得携带其他除生活需要意外的物品。二、拘役有哪些特点1.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又必须实行关押的犯罪分子。由于拘役是一种较轻的刑罚方法,它主要适用于那些罪行较轻,但又必须短期剥夺人身自由进行劳动改造的犯罪分子。2.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而不是像管制
    2024-01-09
    145人看过
  • 拘役有哪些特点需要注意呢?
    拘役的特点如下: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刑期不少于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个月六个月;2、拘役是一种剥夺自由的惩罚方法;3、拘役是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一种处罚方式,执行期间,受害人可以每月回家一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情支付报酬。拘役是刑罚中的主刑之一,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管制拘役是什么意思呢?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一种法定刑罚办法。拘役是剥夺犯罪分子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一种法定刑罚方法。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2023-07-07
    220人看过
  • 犯罪行为中的拘役刑罚有哪些特点?
    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刑法分则中犯罪性质最严重的,如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也可以适用拘役,但所占比例最低。2.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中国刑法分则中除过失致人死亡罪没有规定可以适用拘役外,绝大多数过失犯罪都可以适用拘役,约占全部过失犯罪的95%左右。在同一类犯罪中,能够适用拘役的也是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3.在中国刑法分则中,设置拘役刑的条文绝大多数是把拘役作为最低法定刑规定的。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既可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也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短期徒刑,但具有从轻情节的犯罪。另外,在刑法分则中规定有管制刑的条文,大多规定有拘役。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介于管制与徒刑之间。所以,拘役除有上述两种用法外,还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管制,但具有从重情节
    2023-07-02
    430人看过
  • 醉酒拘役对以后的影响是什么,拘役的特点是什么
    一、醉酒拘役对以后的影响是什么醉酒拘役对以后的影响是不能够担任公务员,还有就是存在着犯罪记录,可能会影响日后的工作。1、会有影响,但是影响不会很大,一般情况下国有企业都有照顾曾服刑人员的政策的。2、要看是什么罪被判拘役。如果是故意犯罪,则不能担任医生和律师。3、不可担任公务员。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在中国是主刑之一,拘禁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二、拘役的特点是什么(1)刑期短于有期徒刑,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2)服刑期间,被处拘役者每月可回家1~2天,参加劳动者还可酌量发给报酬。(3)拘役期满后再犯罪,不构成累犯。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一种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
    2023-02-17
    405人看过
  • 拘役是什么法律特征是如何的
    一、拘役是什么法律特征是如何的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一种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3、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4、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二、拘役和行政拘留的区别是什么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2、适用的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但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人。3、适用的机关不同。拘役由法院适用,而行政拘留则由公安机关适用。4、法律依据不同。拘役的适用以刑法为依据;行政拘留的适用以治安管理处罚法律为依据。5、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刑法》第四十二条
    2024-02-06
    245人看过
  • 拘役可以缓刑的吗?拘役的特征有哪些?
    一、拘役可以缓刑吗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十一、将刑法第七十二条修改为: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十二、将刑法第七十四条修改为: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二十二、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
    2023-04-14
    393人看过
  • 地役权的特点有哪些吗
    (一)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之上的物权。(二)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的不动产便利之用的权利。(三)地役权具有从属性。1、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为让与。2、地役权不得由需役地分离而为其他权利的标的。3、地役权随需役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消灭而消灭。(四)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1、分生上的不可分性。2、消灭上的不可分性。3、享有与负担上的不可分性。地役权合同条款有哪些吗(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三)利用目的和方法;(四)利用期限;(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六)解决争议的方法。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2023-08-18
    112人看过
  • 醉酒拘役期限具体具体是多久,拘役刑罚有什么特点
    一、醉酒拘役期限具体具体是多久1、醉酒拘役期限具体是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2、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二、拘役刑罚有什么特点从中国《刑法》分则有关拘役的规定可以看出,其适用对象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刑法》分则中犯罪性质最严重的,如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也可以适用拘役,但所占比例最低。(二)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除过失致人死亡罪没有规定可以适用拘役外,绝大多数过失犯罪都可以适用拘役,约占全部过失犯罪的95%左右。在同一类犯罪中,能够适用拘役的也是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
    2023-02-20
    13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判拘役的罪犯都有哪些特点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30
      判处拘役的罪犯的特点包括罪犯犯的罪行比较轻微,并且罪行的社会危害性不大,并且大多数是按照拘役的最低法定刑规定,一般适用于不用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拘役介于管制与徒刑之间。
    • 拘役不给回家怎么办 拘役有什么特点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03
      拘役不给回家,可以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拘役的特点: 1、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 2、拘役是短期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 3、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
    • 拘役怎样执行?拘役的特点包括哪些啊?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30
      拘役主要有以下特点: 1.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又必须实行关押的犯罪分子。由于拘役是一种较轻的刑罚方法,它主要适用于那些罪行较轻,但又必须短期剥夺人身自由进行劳动改造的犯罪分子。 2.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而不是像管制那样仅是限制被执行人的一定人身自由。 3.拘役是短期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拘役虽与刑事拘留、民事拘留、行政拘留一样短期剥夺被执行人的人身自由,但性质却不同。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
    • 拘役怎么执行,有哪些特点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3-02
      拘役的执行: 1.拘役的期限。 刑法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1年。 2.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这里所说的“就近执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置的拘役所执行,有建立拘役所的,可放在公安机关的看守所执行。 3.拘役期间的待遇。 刑法规定,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一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
    • 刑事拘役管制最大的特点是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09
      .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拘役的以上特征,决定了它与其他短期剥夺或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拘留、(治安)行政拘留、民事拘留在法律属性、适用对象、适用主体、法律依据等方面均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