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
具体措施如下:
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对以上两项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最新商标侵权罚款依据
根据最新的《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
查获侵权商品500件以上的;给他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被侵犯的商标为著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的;侵犯3种以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商品为假冒伪劣、粗制滥造,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因商标侵权行为受行政处罚未满5年又从事商标侵权行为的;拒不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侵权行为,私自隐匿、转移、销毁相关侵权证据的等侵权行为,将被处以违法经营额3倍以上不满5倍的罚款。
而侵犯中国驰名商标,或商标侵权商品存在质量缺陷或安全隐患,造成重大人身财产损害、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安全事故的,将被处以违法经营额5倍的罚款,如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处以25万元的罚款。
商标的抢注实际的生活中有着具体的约束,因此自己可以按照有关的规定进行合理的处置,这样就可以减少自己的利益损失,但是实际的操作是更为关键的选择,一旦自己不能合理的处置,就会导致企业的发展陷入恶性的循环,因此自己积极的处理。
-
商标抢注处罚具体有哪些
460人看过
-
如何抢注商标,具体有哪些情况
76人看过
-
如何抢注商标,具体有哪些情况
72人看过
-
如何抢注商标,具体有哪些情况
314人看过
-
商标恶意抢注的条件具体有哪些
452人看过
-
商标侵权案处罚具体有哪些
309人看过
商标抢注通常是指商标申请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明知已有在先商标或其他在先权利的存在,或具有某种不良动机而注册申请商标的行为。 2019年修订的《商标法》第4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 更多>
-
商标抢注具体有哪些?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8-021、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严重损害正常经营者的经济利益,阻碍我国从制造经济向品牌经济的转型。恶意抢注商标的实质是对他人商誉或声誉的盗用,或者对公共资源的非法占用,必然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为了应对恶意抢注商标,企业或者高价回购,或者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解决诉讼,或者事先注册大量的所谓“防御商标”,造成经济资源的无端浪费。恶意抢注商标的泛滥,影响到正当经营者对商标知名度的培育,阻碍甚至扼杀知名品牌
-
商标抢注处罚具体有什么?江西在线咨询 2023-03-08商标抢注处罚具体有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商标法》第32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
抢注商标的具体行为有哪些宁夏在线咨询 2022-12-01抢注商标是侵权行为。 商标是用以识别和区分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
如何抢注商标,具体有哪些情况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22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具体情况: (一)抢注未注册商标; (二)抢注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权是经国家法律确定的权利,但受到地域和时间的限制; (三)抢注驰名商标比抢注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已注册的非驰名商标更复杂; (四)权利冲突问题。
-
商标恶意抢注的条件具体有哪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2-16商标恶意抢注的条件具体有: 1、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地域)或者其它关系明知或者应知被申请人的商标。 2、被申请人因申请享有在先权利的商号、作品、外观设计、姓名、肖像等具有知名度或者其它因素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在先权利的存在。 3、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构成恶意抢注其商标行为的,需要考虑申请人商标的独创性。 4、被申请人因作为公共资源的旅游景区名称、产地名称具有知名度而明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