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环境监督管理的职责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4:55:29
410 人看过
国务院赋予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监督管理的职能是:监督管理地质环境(包括区域地质环境、城市地质环境、矿山地质环境)及开发利用工作;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其具体职责是:负责拟定地质环境保护、地质遗迹等地质资源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法规;组织编制和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保护、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工作规划、计划,组织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地质灾害和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价和预报;组织保护地质遗迹和地质灾害防治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程序
127人看过
-
环境监督员工作职责
90人看过
-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有哪些
200人看过
-
自然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科职能
202人看过
-
海洋环境监督管理的作用
60人看过
-
环境保护法之监督管理
368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务院
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国务院
最新文章
#国务院
相关咨询
-
土地监管机关的监督机构职责有哪些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28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第六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第六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土地权利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土地权利的问题作出说明(三)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现场进行勘测。(四)责令非法占
-
哪些是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湖南在线咨询 2024-09-171.制定有关金融法规,规章制度及执行相关决策的权力; 2.监管金融产品的发行与流通环节,确保其合法性与安全性; 3.对证券发行者以及市场中介机构进行严格的监管,以维护市场秩序; 4.制定并监督证券从业人员的资格标准和行为规范,确保行业的职业道德和操守; 5.负责对金融信息的监管,防止虚假信息的传播; 6.对证券业协会进行指导和监督,促进其健康发展; 7.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维护金融
-
污染环境罪与环境监管失职罪分别有哪些内容辽宁在线咨询 2023-04-0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 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 2018年1至10月,全国检察机关
-
环境监管失职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6环境监管失职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当事人信息、辩护人信息、环境监管失职的说明、辩护意见、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辩护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程序上进行合法的辩护,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
哪些情形属于环境监管失职罪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1属于环境监管失职罪的情形如下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零八条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