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伤赔偿待遇查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6 12:00:08 468 人看过

上海市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除工伤医疗和停工治疗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之外,还将享有以下待遇:1. 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该金额相当于7个月的本人生工资。2. 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按照上海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上海市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除工伤医疗和停工治疗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之外,还将享有以下待遇:

1.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该金额相当于7个月的本人生工资。

2、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按照上海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上 海 市 工 伤 职 工 伤 残 等 级 划 分 标 准 是 什 么 ?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定级原则主要依据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判定分级。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

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时,将获得以下待遇:1. 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相当于7个月的本市职工工资;2. 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按照上海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3.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定标准原则主要依据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判定分级;4. 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5. 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度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6日 01: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劳动能力鉴定费相关文章
  • 上海:工伤赔偿外来务工者享平等待遇
    过去,上海市的外来务工人员一旦发生工伤事故或患上职业病,与本市职工适用不同的赔偿标准。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修订后的《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对一案作出终审判决,使患上尘肺病的外来务工者小范获得了与本市职工同等的工伤保险待遇。外地来沪打工的小范在欣务公司从事电焊工作。从2004年年初开始,他感到胸闷、气短,到医院就诊后被确诊为电焊工尘肺病,之后,他因养病没再到单位上班。上海市职业病医院出具了诊断书,证实他所患的是电焊工尘肺一期病症,被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并经上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职业病致残,伤残程度为七级。为此,他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了仲裁,要求单位恢复劳动关系,支付工伤医疗费、医疗赔偿金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仲裁裁决后,小范又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新修订的《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第14条规定,小范的情况属于在用人单位工作
    2023-04-25
    292人看过
  • 上海工伤待遇双重赔偿可以得到吗?
    可以得到;1.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可以获得双重赔付。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非常明确地规定劳动者向第三人提起人身损害赔偿应当支持。所以,当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待遇发生竞合,职工可以依照不同的法律规定分别获得救济。3.从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保险待遇的性质看,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获得工伤赔偿是基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调整,赔偿责任人为工伤保险机构或用人单位;而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基于受害者与第三人之间存在侵权法律关系,受《民法通则》、《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调整。4.因此,工伤人员完全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
    2024-01-02
    304人看过
  • 先行工伤保险待遇查询工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二)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三)依法经仲裁、诉讼后仍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法院出具中止执行文书的;(四)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其他情形。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仅限于医疗费用,而不包括工伤保险待遇。二是因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则包括《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所列举的九项费用,即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因生活不能自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
    2023-07-05
    80人看过
  • 上海市产假工资待遇
    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生育妇女,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生活津贴:(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二)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三)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四)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女职工产假工资待遇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问题,是员工关系管理过程中经常碰到的问题。从全国性的劳动立法上来看,无论是《劳动法》还是《劳动合同法》均没有明确的规定,从《女职工保护条例》以及计划生育保护的相关立法中也没有看到关于产假期间工资待遇的明确规定。但是,今年7月1日将要实施的《社会保险法》第56条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即女职工生育期间领取的生育津贴标准与企业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标准挂钩。《社会保险法》在明确了生育津贴标准的情况
    2023-07-30
    82人看过
  • 上海市调整三项工伤保险待遇
    从2011年4月1日起,上海市将调整三项工伤待遇标准,其中,2010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致残一级至四级的人员,享受的伤残津贴最高将增加300元/月。为保障工伤人员和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经上海市政府同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通知,将从4月1日开始,调整三项工伤待遇标准。两项标准涉及工伤人员本人,一项标准涉及因工死亡人员的供养亲属。根据《关于调整本市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标准的通知》,2010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致残一级至四级,按《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享受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享受的伤残津贴调整为:致残一级增加300元/月,致残二级增加280元/月,致残三级增加270元/月,致残四级增加250元/月。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在目前享受的标准上也进行了调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增加170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增加130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2023-06-04
    147人看过
  • 工伤保险申领上海市复发待遇
    h1{FONT-WEIGHT:bold;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SIZE:22pt;MARGIN:17pt0cm16.5pt;LINE-HEIGHT:240%;TEXT-ALIGN:jstify}.h2{FONT-WEIGHT:bold;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SIZE:16pt;MARGIN:13pt0cm;LINE-HEIGHT:173%;TEXT-ALIGN:jstify}.h3{FONT-WEIGHT:bold;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SIZE:16pt;MARGIN:13pt0cm;LINE-HEIGHT:173%;TEXT-ALIGN:jstify}DIV.nion{FONT-SIZE:14px;LINE-HEIGHT:18px}DIV.nionT
    2023-07-02
    212人看过
  • 上海市:2010年提高工伤待遇标准
    年4月1日起上海市将调整三项工伤待遇标准: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上海。伤残津贴的调整根据《关于调整本市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标准的通知》,2009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致残一级至四级,按《上海市工伤抚恤金实施办法》规定享受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享受的伤残津贴调整如下:致残一级增加250元/月,致残二级增加230元/月,致残三级增加220元/月,致残四级增加200元/月。调整后的最低伤残津贴标准为:致残一级3210元/月,致残二级3030元/月,致残三级2850元/月,致残四级2670元/月。已按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致残一级至四级的工伤人员,领取的由保险基金补足到伤残津贴标准。生活护理费的调整调整后的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标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1780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1430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1070元/月。养老保险的调整根据《关于调整本市因
    2022-04-10
    175人看过
  • 上海工伤赔偿标准最新查询:如何申请?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伤残等级不同,赔偿项目也不同。上海工伤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上海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2021上海工伤赔偿标准工伤员工的基本工伤保险待遇,如工伤医疗费用、护理费用、异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辅助器具费等,按照实际花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工伤员工因工伤导致劳动能力受损,则根据其伤残等级确定可以享
    2023-07-05
    228人看过
  • 上海工伤鉴定怎么查询
    1、用人单位应当在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患职业病30日之内提出申请,如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从业人员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携带申请工伤认定的相关材料,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患职业病起的1年内提出认定申请。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并发出通知书。对于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不完整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其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按照要求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但未超过法定申请期限的,可以重新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其中对受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作出认定决定后,在10个
    2023-03-15
    207人看过
  • 上海工伤认定结果查询
    上海市工伤认定流程是: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一、工伤的鉴定标准残情定级后发给证件。残情定级不实行终身制,劳动鉴定委员会必须对工伤致残人员定期进行复查,残情若有变化,等级应作相应变更。工伤致残人员若要求进行鉴定,劳动鉴定委员会应随时给予鉴定。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023-03-09
    117人看过
  • 工伤认定程序和待遇查询方法
    六种情况可认定为工伤: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最终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5、外出时因工作原因受伤或事故下落不明的;6、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醉驾的其他情况有什么(一)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二)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三)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
    2023-07-16
    86人看过
  • 上海工伤伤残待遇包括哪些?
    上海工伤伤残待遇包括如下内容:(一)医疗费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三)康复治疗费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四)辅助器具费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五)停工留薪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
    2023-06-21
    310人看过
  • 伤残人员待遇查询指南
    一级至四级伤残享有以下待遇:1、应当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本人的工资来支付的;2、每月都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同时金额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3、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再享受伤残津贴,而是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待遇,但基本养老待遇是不能低于伤残津贴的。2020职工工伤鉴定标准的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
    2023-07-01
    173人看过
  • 上海市工伤待遇2024年工亡项目有哪些?
    一、上海市工伤待遇工亡项目有哪些?从业人员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时6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从业人员生前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其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其中,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人员生前本人工资。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二、上海市工伤保险缴纳基数是多少?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实行基础费率,基础费率统一为缴费基数的0.5%。对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在基础费率的基础上,按照规定实行浮动费率。浮动费率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事故发生率等情况确定。浮动费率分为五
    2024-01-20
    199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能力鉴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能力鉴定费用是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为完成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而花费的必要费用,一般情况下,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包括直接用于鉴定的费用和其他与鉴定有关的必要费用。 直接用于鉴定的费用类别: (1)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聘请专家应当给付的报酬 (2)召开... 更多>

    • 上海市职工工伤待遇案例怎么赔偿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0
      没有新规定,一般不突破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
    • 上海市工伤待遇核定咨询需要准备哪些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30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
    • 上海工伤查询怎么查工伤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23
      一、电话查询:拨打社保局服务电话12333查询。 二、社保中心查询:可以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单位社保办理人员; 三、网上查询: 1、搜索社保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2、进入官网后点击导航栏的“网上办事”; 3、上海工伤申报结果查询进入网上办事后,找到“便民查询”,点击下拉菜单,找到“个人社保账户查询”,并点击; 4、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身份证号码和电脑号,即可出来社保余额。
    • 成都工伤待遇申领的网上查询系统?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0-30
      在线查询: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cdhrss.chengdu.gov.cn/电话查询:联系电话:87706915、8706460监督电话:87706750。
    • 郑州市工伤待遇查询的方法是什么呢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6
      网上无法查询。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出具相关书面文件。工伤处理: 1.申请工伤认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具体等级才能确定赔偿标准。 3.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用人单位未缴纳的,由用人单位全部支付。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