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是否需要纳税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22:14:40 167 人看过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取得的所得,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费用,准予扣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存货损失,生产经营活动中因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毁损、报废损失、转移财产损失、坏账损失、坏账损失和自然损失等损失。企业发生的损失,扣除责任人的赔偿金和保险金后的余额,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机关的规定扣除。企业已经确认为亏损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全部或者部分收回时,计入当期收入。”因此,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债权允许税前扣除。

相关知识:工程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有很多种,每个工程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采用不同的方法,主要有三种。(1)总成本使用。计算索赔项目的总成本,减去原合同报价,得到索赔金额。这种计算方法简单但不合理,因为在实际完成工程的总成本中,可能包括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如管理不善、浪费材料、效率低等)而增加的成本,而这些成本不是由于索赔引起的;另一方面,原合同价格不能代表单价合同中因工程变更或工程量变更而发生的实际工程造价。由于所有这些原因,这种方法经常引起争议,因此不常用。

但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当计算索赔额有困难甚至不可能时,也可以使用这种方法。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核实实际费用,取消不合理的部分,以便接近实际情况。

(2)修订的总成本使用。原则上等同于总成本的使用。为了使计算结果更为合理,需要对计算中的某些方面进行修正。修改的主要内容如下:一是索赔额的计算期限限定为受事件影响的期间,而不是整个工期。第二是只计算该期间受影响项目的成本,而不是计算所有工作项目的成本。三是不直接使用原合同报价,而是在不受事件影响的情况下,使用合理的工期内完工成本。根据上述修改,实际增加的费用可以合理计算。(3)实际成本法。实际成本法是根据索赔事件造成的损失或成本增加,逐项分析计算索赔金额。

这种方法比较复杂,但能客观反映建设单位的实际损失,更为合理,更容易被当事人接受,在国际工程中得到广泛应用。实际成本法是根据每个索赔事件引起的成本项目分析计算索赔价值的方法,通常分为三个步骤:第一步是分析每个索赔事件或每类索赔事件影响的成本项目,不得遗漏。这些费用项目应与合同报价中的费用项目一致。第二步是计算受索赔事件影响的每个成本项目的价值。成本项目的索赔价值可通过与合同价格中的成本价值进行比较得出。第三步是对每个成本项目的索赔价值进行汇总,得出总的成本索赔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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