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及其业务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14:33:41 294 人看过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业务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一)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三)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

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业务范围;

(二)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仪器、设备;

(三)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四)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鉴定人。

一、天津字迹鉴定价格

序号收费项目单位基准价(元)备注

(一)文书鉴定

1、笔迹鉴定项1000

2、印章印文鉴定项1000

3、印刷文件同一性、同源性鉴定项1200

4、文件制作方法鉴定件1200

5、印刷机具鉴定件1200

6、文书形成时间鉴定项2200

7、朱墨或文字时序鉴定项2200

8、变造文件鉴定项1200

9、污损文件鉴定项1200

10、证件、证书、票据真伪鉴定件1200

11、字迹压痕显现件1000

12、文书物质材料鉴定项1000

13、文书鉴定文证审查例800

涉及财产案件,标的额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表左侧所例收费标准执行;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上的,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执行。

根据当地的规定来看,天津字迹鉴定项收费是一千元,这也是相关文书鉴定的大致价格,在平时进行鉴定的时候还需要先弄清楚相应的价格,以防当时候手忙脚乱,司法鉴定是比较重要的,其结果可以作为一种证据而存在,所以应当重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13: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故意犯罪相关文章
  • 办理其他司法鉴定业务操作规程
    1、变更登记(1)变更登记事项包括司法鉴定机构变更住所、名称、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鉴定机构负责人、资金资产、分立、合并,司法鉴定人转所及专职转兼职执业;(2)变更鉴定业务范围应与增、减鉴定分类的司法鉴定人同时申请;(3)变更程序:(3.1)市司法局自接收到材料之日起20日内出具审查意见,上报省司法厅;(3.2)省司法厅自接收到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变更登记的决定,换发《司法鉴定许可证、《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不予变更的的,书面通知市司法局并转达申请人;(4)变更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目录:(4.1)变更登记申请书;(4.2)司法鉴定许可证正、副本,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4.3)司法鉴定机构变更登记申请表,或司法鉴定人转所登记表(4.4)与变更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相关的名称预先核定申请表、房产证明、相应的司法鉴定人或负责人材料、资产证明、相应的仪器设备目录、原执业鉴定
    2023-05-29
    73人看过
  • 司法鉴定的定义及其应用领域
    司法鉴定的主要内容:一、文书、印章类鉴定。二、亲子鉴定。三、法医临床鉴定。四、法医物证学鉴定。五、法医病理学鉴定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医疗纠纷、尸表检查、尸体解剖等。六、法医毒物学鉴定。七、微量物证鉴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是什么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九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依法接受监督。对于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为的,由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于有违反司法鉴定行业规范行为的,由
    2023-07-06
    392人看过
  • 司法鉴定人及其相关规定介绍
    司法鉴定人,就是在司法鉴定机构执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司法鉴定人取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而司法鉴定人执业实行登记名册制,还有不得私自接受委托,不得擅自收费。司法鉴定人(以下简称司法鉴定人),是指取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在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涉及的专门性技术问题进行科学鉴别和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司法鉴定人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执业证书制度。2005年9月司法部发布的《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司法鉴定人应当具备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按照登记的司法鉴定执业类别,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司法鉴定人应当在一个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司法鉴定管理实行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人及其执业活动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司法鉴定行业协会依法进行自律管理。司法鉴定人应当
    2023-06-06
    61人看过
  • 北京司法局司法鉴定业务条件,原则是什么
    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要全程监督管理鉴定过程,加强司法鉴定规范监管,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强化司法鉴定质量监管和复核监管,杜绝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司法鉴定违法违规行为通报工作机制,对于司法鉴定违法违规行为必须及时处置,严肃查处,维持良好的司法鉴定秩序。同时要健全执业信息公开制度,司法行政部门应将人民法院的通报情况作为对鉴定机构资质等级评定、考核和鉴定人诚信评价和进行处罚的重要依据。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要立足各自职能定位,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推动司法鉴定工作健康发展,确保审判活动顺利进行。自治区司法厅要适应人民法院委托鉴定需要,依法科学、合理编制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名册,在向社会公告的同时,提供多种获取途径和检索服务,方便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要强化各项保障监督工作,确保鉴定人履行出庭作证义务。相关规定:《通知》规定,实行能力验证周期管理制度
    2023-06-24
    246人看过
  • "法定不适用死刑的条件及其司法实践"
    不适用死刑的条件:1.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由于其生理和心理发育尚未成熟,社会阅历、社会经验也有限,从充分体现保护青少年和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规定对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包括不适用死刑缓期2年执行。2.对于在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不能因其母亲犯罪而剥夺胎儿出生的权利。“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被告人是怀孕的妇女,也包括审判前在羁押受审时已是怀孕的妇女。因此,对于犯罪的怀孕妇女,在她被羁押或者受审期间,无论其怀孕是否属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也不论其是否自然流产或者经人工流产,以及流产后移送起诉或审判期间的长短,都应视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能适用死刑。不适用死刑的情形不适用死刑的情形有: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
    2023-07-07
    186人看过
  • 司法鉴定原件被害人及其家属能看到吗?
    1、如果是刑事案件的,则根据《刑法》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有义务将鉴定意见告知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属,也就是说只要告知鉴定结果就可以,而没有规定要将鉴定意见原件交被害人或其家属,也没有规定必须将鉴定意见原件交被害人或其家属查看。2、如果是行政案件的,则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将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也不须将原件交被害人或其家属查看。3、《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4、《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三条对鉴定意见,侦查人员应当进行审查。对经审查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5、《公安机关办
    2023-03-29
    301人看过
  • 论司法鉴定结论及其证据价值
    关键词:鉴定结论/确实化价值/证明价值/相对性内容提要:结论是法定的七种证据之一,因其具有侦查指向价值、确实化价值、证明价值而在司法活动中起着重要作用。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司法鉴定的范围更大、对象更多,鉴定结论证据的地位越来越突出。本文分析了鉴定结论的特殊性及其鉴定结论的价值构成,并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提出鉴定结论在实际应用过程中的价值倾向。随着世界范围内诉讼法律制度的演进,我国的法律证据制度在加入WTO后也在不断地充实和完善。鉴定结论作为证据在刑事侦查案件、民事诉讼案件、纪检监察调查案件中的应用越来越普遍,在司法活动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一、司法鉴定及结论1.司法鉴定的概念在我国,狭义的司法鉴定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为了查证案情,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人,就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运用专业知识进行鉴别和判断并得出鉴定结论的一种司法活动。广义的司法鉴定则包括行政执法过程及仲裁
    2023-06-06
    309人看过
  • 司法鉴定8级及其他鉴定有什么赔偿规定?
    一、鉴定等级分类及标准1、司法鉴定所认定的伤残等级分为10级,1级为最高,10为最低,每个等级差为10%,即1级为100%,10级为10%。那么,8级为30%,9级则是20%。2、城市人口与农村的标准,由于人均收入和人均消费性支出的不同是各有不同的,各地区的标准也不尽一致,是以受诉法院所在地(省、市、自治区)统计局于每年4月30日公布的上年度统计数为标准的。由于城乡差别的存在,目前总地说,是城市高于农村。3、具体到人和事来说,是以受害人的常住地(在该地居住一年以上)为准,一般是以受害人户口所在地为准。二、法律相关赔偿规定1、法律依据和计算方法可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按照司法鉴定
    2023-06-04
    95人看过
  • 了解司法鉴定业务的种类及范围。
    文书司法鉴定人业务有:1、对笔迹进行比对检验,确定检材和样本笔迹是否同一人所为;2、检验印刷品是何种方法印制,判断印刷品的来源;3、对印章印文的真伪性进行检验;4、判明文件是否伪造、何种方法伪造;等等。司法鉴定业务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一)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二)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三)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业务范围;(二)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仪器、设备;(三)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
    2023-07-05
    422人看过
  • 职业病鉴定条件及规定解析
    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职业病的鉴定程序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职业病鉴定程序如下:(一)申请当事人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鉴定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病历记录,诊断证明书,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二)审核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收到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后,要对其提供的与鉴定有关的资料进行审核,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全的,通知当事人进行补充.必要时由第三方对患者进行体检或提取相关现场证据.当事人应当按照鉴定委员会的要求,予以配合。(三)
    2023-07-05
    479人看过
  • 唐山市司法鉴定从事业务条件需要哪些
    (一)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二)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三)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业务范围;(二)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仪器、设备;(三)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四)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鉴定人。一、司法鉴定原则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是指司法鉴定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它是评断鉴定过程与结果是否合法和鉴定结论是否具备证据效力的前提。这一原则在立法和鉴定过程中主要体
    2023-02-18
    167人看过
  • 外国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及其特点
    世界上明显存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司法鉴定制度,尽管两大法系在司法鉴定制度上有些区别,但都有统一的管理机关,都有一定的管理内容。同时,因行政权力作用的领域、社会权力的影响程度、社会诚信发育状况、社会资源配置情形等因素的不同,各国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一、英美法系国家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及特点1、英国。在管理主体架构上,英国司法鉴定统一管理机构是由内政部、检察院、警察局共同成立的法庭科学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国司法鉴定工作进行决策和指导。该委员会设在内政部,独立于警察、检察机构。英国内政部具体负责管理工作。如对英格兰和威尔士鉴定科学服务局进行政策指导。在管理内容上,英国虽无鉴定人资格统一的考试考核制度,但英国内政部掌握着一大批由行业协会推荐的专家名单,定期公告,起推荐和引导作用。如英国就有内政部公布的48位病理学家,又称为科学家。从1988年起,由英国两个咨询公司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
    2023-06-06
    88人看过
  • 企业犯罪及其认定:司法分析
    单位犯罪的认定:公司企业等社会团体进行的危害社会的违法活动,单位犯罪以单位集体进行定罪的。单位故意犯罪的认定,应当查明单位是否属实。对于虽经工商部门审批登记注册的公司,如果确有证据证实实际为特定一人出资、一人从事经营管理活动,主要利益归属该特定个人的,以刑法上的个人论。论单位犯罪的认定与处罚目录一、单位犯罪的概念4二、单位犯罪的基本特征4(一)单位犯罪的主体必须是单位,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4(二)单位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职务活动中为本单位牟取非法利益,根据本单位的意志而实施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6(三)单位犯罪必须以法律有明文规定才能成立,规定单位犯罪的法律主要是刑法分则条文7三、单位犯罪自首的认定8(一)单位的自动投案8(二)单位的如实供述罪行9四、单位犯罪的处罚9(一)刑法量刑的基本原则10(二)对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原则10(三)特殊规定
    2023-07-06
    359人看过
  • 借条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及如何申请司法鉴定?
    一、借条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对于借条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在不同的地区收费标准有所不同,通常按照字数的多少来算取价格,如有需要可以到当地的有关部门进行详细的咨询。借条是债务的凭证,如你借了钱给对方,就会希望对方打一个借条,证明自己是有借钱给对方,避免将来对方不认证。有些人遇到别人拿借条要求还钱,但自己完全没有印象觉得借条是伪造的,就想要申请司法鉴定。那么,借条如何申请司法鉴定?二、借条如何申请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包括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鉴定,以及诉讼需要的会计、知识产权、建设工程、产品质量、海事、交通、电子数据等其他类鉴定。委托人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应当出具司法鉴定委托书,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司法鉴定材料。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司法鉴定委托书和鉴定材料后,应当依照有关规
    2023-03-19
    37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故意犯罪是指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危害社会,希望或放任这一结果,构成故意杀人、抢劫等犯罪的。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犯罪分子故意犯罪并核实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执行死刑。... 更多>

    #故意犯罪
    相关咨询
    • 北京司法局司法鉴定业务条件都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25
      1、有明确的业务范围。 2、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仪器、设备 3、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4、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鉴定人。
    • 北京司法局司法鉴定业务条件,原则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4
      1、有明确的业务范围。 2、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仪器、设备 3、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4、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鉴定人。
    • 2.的法定刑及其适用条件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05
      1、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刑为: (1)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2、适用条件及认定,参见《最高法院关于交通肇事案件的司法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
    • 商业银行设立的条件及其法律法规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1-25
      商业银行的设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 受托投资公司及其投资管理业务具备条件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25
      首先,应当符合设立综合证券公司的有关条件:(1)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综合证券公司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亿元;主要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具有证券资格;固定营业场所和合格的交易设施;完善的管理体系和标准化的自营经纪业务管理体系。(2)根据《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设立综合证券公司除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标准化的业务分离管理体系,确保人员、机构、信息、账户有效隔离;具有相应